1、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住本市廉租房的;4.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 15%的;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6.因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7.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连续失业 2 年以上的;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长沙提取公积金条件是什么?2016-02-05 19:16 | #2 楼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 书 2 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审批人对 申请书中名
2、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6-02-05 20:38 | #3 楼(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
3、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 15%的;(四)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五) 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六)退休的;(七)出境定居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九)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十)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2 年以上的;(十一)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一)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二)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三) 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四)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