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 年)的通知(渝办发2010166 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一年六月十八日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 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 年),结合“ 健康重庆 ”建设目标任务,制定本规划。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
2、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市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防治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3宣传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二、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全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
3、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显著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基本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到 2015 年,全市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下降到 15%以内,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 2008 年下降 20%,职业性慢性苯中毒较 2008 年下降 20%。(二)具体目标。1到 2015 年,各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 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 65%以上;各
4、县(自治县)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 4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 40%以上。2到 2015 年,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 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 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 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 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 80%以上。3到 2015 年,全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 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 85%以上。4到 2015 年,全市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 2008
5、年提高 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 100%。5到 2015 年,全市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到社区、乡镇,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各区县(自治县)分别建立 12 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6到 2015 年,全市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 90%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三、主要措施(一)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制订职业病防治
6、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措施,开展职业健康管理。2加强职业病危害的前期预防。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申报制度,优先使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劳动者健康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防治条件差的企业要通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逐步改善职业病防治条件。用人单位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评价和控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为劳动者配备符合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职
7、业病危害公告栏,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3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和病人救治。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工作,保障职业病病人的合法权益。4规范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
8、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有害岗位津贴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权拒绝从事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作业。5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要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高毒物品作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储存或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用人单位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人员、器材和设备,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
9、进行演练。(二)强化对重点职业病的防治。1加强尘肺病防治。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工尘肺和矽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工程防尘与个体防尘相结合的综合防尘措施,开展尘肺病防治技术和发展规律调查研究。提高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的矿山、水泥厂、冶金厂、陶瓷厂等。2加强重大职业中毒防治。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中毒隐患排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加快有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
10、用企业的技术改造。开展职业中毒发病规律、健康损害机理、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及防护技术研究,制定重大职业中毒防治指南。3加强放射性职业病防治。实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治理工程,落实关键防治技术和措施。加强对核技术应用行业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放射性危害,落实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三)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1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开展对煤工尘肺、矽肺、苯中毒、铅中毒、锰中毒、汞中毒、噪声聋、职业性肿瘤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及时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行业和高危企业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重大职业病危险源
11、的分布情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职业病防治网络。加强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提高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重点培养与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相适应的基层专业人才。3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职业病防治信息采集标准和相应信息的采集、传输、管理规范,依托已有信息传输网络或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及时收集、分析相关动态信息,逐步实现职业病防治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规范管理。4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建设。规
12、范职业病防治监管机构设置,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四)加强职业病防治科研及成果应用。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科技攻关。以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为突破口,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振动等防护技术为重点,加强粉尘、放射性物质、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防护和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及开发应用。(五)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制订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
13、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市民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每年4 月的最后 1 周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健全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险待遇和标准。进一步探索工伤预防在职业病控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患职业病职工的康复工作,
14、逐步完善职业病预防、补偿和康复制度。四、监管职责(一)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职责。1市发展改革委: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将职业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以建设领域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22 号)的有关规定,对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的有关建设项目不得进行审批与核准。2市财政局:将职业病防治经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落实必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3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工业园区、国防工业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项目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督促中小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4市科委:将职业
15、卫生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支持职业卫生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推动职业卫生科技进步。5市城乡建委:组织开展具有建筑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检查建筑行业单位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建筑行业单位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落实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6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检查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监督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确定工作。7市环保局:负责放射源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
16、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8市卫生局:负责起草地方性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并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治疗行为。对有关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9市国资委: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督促市政府授权管理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10市安监局:负责全市作业场所职业
17、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督促指导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11. 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审查工作。12市总工会:参与制定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3重庆煤监局:监
18、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情况。监督检查煤矿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及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负责煤矿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督促、监督煤矿企业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查处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14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责。1领导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
19、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和同奖惩。2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把职业病防治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积极整合资源,充实专业人员,强化设备配置,提高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能力。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提高保险待遇和标准。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3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在渝企业
20、和市属企业及其在建项目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现场执法、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职责。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园区及大型重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治的统筹协调工作,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责。鼓励企业优先使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劳动者健康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不断改善职业病防治条件。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
21、工履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代表组成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二)加大监管力度。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针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损害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因渎职导致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
22、法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评价工作。(三)加大经费投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补助政策,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逐步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三严三实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研读了中央、区、市、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我对个人“四
23、风” 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查摆和剖析,找出了自身存在的诸多差距和不足,理出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学习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不强,在抽时间和挤时间学习上还不够自觉,致使自己的学习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些欠缺。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多,有时不耐心、不耐烦、不耐久,实则是缺乏学习的钻劲和恒心。学用结合的关系处理的不够好,写文章、搞材料有时上网拼凑,求全求美求好看,结合本单位和实际工作的实质内容少,实用性不强
24、。比如,每天对各级各类报纸很少及时去阅读。因而,使自己的知识水平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工作标准不高,唱功好,做功差,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二是服务不深入不主动。工作上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在统筹全局、分工协作、围绕中心、协调方方面面上还不够好。存在着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参谋和助手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比如,到乡镇、部门、企业了解情况,有时浮皮潦草,不够全面系统。与基层群众谈心交流少,没有真正深入到群众当中了解一线情况,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不全不深,“书到用时方恨少”,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三是工作执行力不强。日常工作中与办公室同
25、志谈心谈话少,对干部思想状态了解不深,疏于管理。办公室虽然制定出台了公文办理、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但执行的意识不强,有时流于形式。比如,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这一点我没有严格执行,有时还在办公室吸烟。四是工作创新力不高。有时工作上习惯于照猫画虎,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着求稳怕乱的思想和患得患失心理,导致工作上不能完全放开手脚、甩开膀子去干,缺少一种敢于负责的担当和气魄。比如,做协调工作,有时真成了“传话筒”和“二传手” ,只传达领导交办的事项,缺乏与有关领导和同志共同商讨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五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中,有时忙于具体事务,到基层一线调研不多,针对性不
26、强,有时为了完成任务而调研,多了一些“ 官气”、少了一些“ 士气”。往往是听汇报的多,直接倾听群众意见的少;了解面上情况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比如,对县委提出的用三分之一时间下基层搞调研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做到。即使下基层,有时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让看什么看什么,让听什么听什么。在基层帮扶工作上,有时只注重出谋划策,抓落实、抓具体的少,对群众身边的一些小事情、小问题关心少、关注不够。六是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自认为在办公室工作多年,已经能够胜任工作,有自满情绪,缺乏俯下身子、虚心请教、不耻下问的态度。对待新问题、新情况,习惯于根据简单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创新不足,主观上存在满足现状,不思进
27、取思想,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七是对工作细节重视不够。作为办公室负责人,存在抓大放小,不能做到知上、知下、知左、知右、知里、知外,有时在一些小的问题上、细节上没有做好,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偏差。八是工作效率不是很高。面对比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工作有时拈轻怕重、拖拉应付、不够认真。存在不推不动、不够主动,推一推动一动、有些被动。比如,文稿材料的撰写,有时东拼西凑、生搬硬套、缺乏深入思考。有时也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不能及时完成,质量也难以保证。对于领导交办的事项,有时跟踪、督导的不够,不能及时协调办理,缺乏应有的紧迫感,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致使工作效率不高。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认真反思和深刻剖析自
28、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自己没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同时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具体应对上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碍于情面随波逐流。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自身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在处理工作与学习关系方面,把工作当成硬任务,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对政治理论学习投入的心思和精力不足,缺乏自觉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由于乡镇工作比较辛苦,从基层回到机关工作后,产生了松口气的念头,有时不自觉产生了优越感和骄傲自满的情绪。听惯了来自各方面的赞誉之声,深入基层少,对群众的呼声、疾苦、困难了
29、解不够,没有树立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得自己有时会片面地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就行了,而未能完全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缺乏做好工作应有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三)忧患意识不强。只是片面看到了自身工作生活环境的变化,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些缺乏,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冲锋、勇于担当的锐气有所弱化。有做“ 太平官”的意识,身处领导岗位,求新、求发展意识薄弱,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勤政廉洁意识有所弱化。随着自身经济条件的改善,降低了约束标准,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有些淡化,对奢靡之风的极端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诚然,造成自身存 在问题
30、的原因远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如自身的固化思维方式,缺乏居安思危的深层次思考等。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关键在于“洗澡治病”、解决问题。本人决心从党性原则出发,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强有力措施,立行立改,取得实效。(一)求真务实办公室主任作为承上启下、协调全局、沟通内外的重要角色,要立足发展、改革的新形势、新情况,以务实的作风和良好的品质做出表率。一是增强大局意识。要站在全局高度想问题,立足本职岗位做工作。要注重换位思考,真正做到想领导之所想、谋领导之所谋,及早提出比较成熟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理清思路,明确
31、目标,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二是增强超前意识。要认真研究领会组织意图和领导思路,围绕领导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情况和可靠依据。要广泛搜集资料,研究各乡镇、机关单位的新情况、新经验、新做法,借“他山之石” 来攻玉,为领导提出决策预案。因此,在想问题、办事情时,要赶前不赶后,尽可能早半拍、快半拍,提高敏感性,增强主动性。唯其如此,才能变被动为主动, “参谋” 才能参在点子上, “助手”才能助到关键处。三是增强创新意识。要强化服务理念,做深、做透、做好服务工作;要以协调、配合作为服务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做到服务不越位;要围绕解决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服务,切实通过服务和协调
32、把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二)勤政为民办公室既是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议的执行部门,也是督促落实县委、政府决议的监督部门。破除官僚主义,勤政为民应当做好“四件事” 。一是善于走进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各项工作能够取得成功的一大法宝。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破解“ 官僚主义”,依靠的依然是人民群众。工作中,要力戒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 官老爷” 做派,多与群众接触,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养成问计于民的好习惯。二是勇于解难事。务实从严,是每个党员干部对待工作的正确态度。要把这种态度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要戒除贪图淫逸、讲求舒适、怕吃苦、饱
33、食终日、碌碌无为的不良作风,承担起肩上的责任,做到为官一任,作为一方。三是简化办事程序。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尽最大可能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事速度,一切从实际出发,勤俭从政,效率为先。四是接受监督。联系群众更要相信群众,加强民主更要多听民声。工作中时时处处应该考虑到群众利益,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工作开展得更有人气和活力。(三)艰苦奋斗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要结合“治治病”的要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边学边查边整改,对照镜子,深挖思想根源,净化心灵,摒弃享乐主义,坚持艰苦奋斗,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奋发有为的面貌赢取人民群众信任。(四)廉洁自律作为党员干部,无论什么时候,群众本色不能变,群众情怀不能淡。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净化思想、洗涤灵魂、增强党性、明确航向。在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中追求高雅的生活情趣、锻造健全和谐的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