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东银行“意盈鑫”第 20175119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重要须知1、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为丹东银行理财协议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2、本理财产品只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售。3、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4、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5、除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承诺的收益外,任何预期收益、测算收益等类似表述均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也不代表丹东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6、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
2、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二、本理财产品风险提示1、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依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及本金损失。2、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及本金损失。3、产品不成立风险:若在产品募集期内,市场发生剧烈波动,导致我行在产品募集期初测算的预期收益率在产品成立时无法达到,甚至为负时,或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未达到成立最低限
3、额的,我行可能不成立本期理财计划。4、信用风险:挂钩 SHIBOR 利率的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为:在理财产品到期时,理财资金所投资的与 SHIBOR 利率挂钩产品交易对手因自身经营情况恶化,不能及时、足额履行本息支付义务,从而影响我行理财产品收益的可能性。5、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或者法定利率的上升而提高。6、市场风险:挂钩 SHIBOR 利率的理财产品所投资的 SHIBOR 利率金融产品已在投资当时的 SHIBOR 行情下锁定收益,能有效控制住产品投资期的市场风险。其主要风险表现为产品在募集期时市场发生重大变动,导致我行在理财产品募集
4、期初测算的预期收益率在产品成立时无法达到,甚至为负。在此情况下,我行可能终止本期理财产品。7、流动性风险:从资产配置的角度来看,若理财产品所投资的 SHIBOR 利率挂钩产品到期日晚于理财产品的到期日,将导致理财产品到期时产生流动性风险,无法按时支付客户投资本金及收益;从理财产品客户的角度来看,由于客户不能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当客户急需资金时,无法将理财产品及时变现。8、再投资风险:由于丹东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该产品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购买人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三、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R1谨慎型客户理财产品风险等级 适合的客户类型R5 高风
5、险型 激进型客户R4 较高风险型 进取型客户R3 中等风险型 平衡型客户R2 低风险型 稳健型客户R1 极低风险型 谨慎型客户(本评级为丹东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四、投资方向以及范围本期理财产品投资安排如下:该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将 100%投资于银行间市场的低风险品种,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债、债券回购等债券资产。五、产品基本要素名称 丹东银行“意盈鑫”第 20175119 期理财产品产品代码 LC20175119理财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适合客户 经我行风险评估,适合风险属性为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个人客户。本金及理财
6、收益本理财计划保证本金及浮动理财收益。理财计划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00%-4.30。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 。理财期限 364 天认购起点 1 元人民币为 1 份,认购起点份额为 5 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 1 万份的整数倍递增。申购/赎回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违约赎回丹东银行将不提供本金和理财收益保证。认购期 2017 年 6 月 29 日上午 8:00 至 2017 年 7 月 6 日下午 17:00。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7 日为认购登记日,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7、。成立日 2017 年 7 月 7 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到期日 2018 年 7 月 6 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发行规模 本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上限为 5000 万元。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购买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丹东银行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微信银行等办理认购。收益计算基础实际理财天数/365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清算期 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节假日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税款 理财收入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对账单
8、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本金及理财收益1.本理财计划到期日,由丹东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2.本理财计划收益支付日,由丹东银行承诺理财收益在浮动区间内。3.当发生政策风险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本金和收益保证条款不适用。4.本理财计划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00%-4.30%(天数/365) 。5.理财收益计算公式:预期到期收益=投资本金到期年化收益率理财期限365实际理财天数=自本理财产品成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的期间天数例如:假设普通客户理财本金为 50,000 元,其到期收益为:投资者收益=50,0004.30%364365=2144.10 元(上述示例中数据仅为假设值,仅供购买者参
9、考)6.违约赎回: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购买者不得赎回,如购买者违约赎回本理财计划,则上述本金及理财收益的保证承诺对该购买者不再适用。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1、本金支付:理财计划到期日,丹东银行向购买者归还 100%理财本金,并在到期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购买者指定账户。2、收益支付:理财计划收益支付日,丹东银行向购买者支付理财收益,并在收益支付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购买者指定账户。理财产品认购1. 本期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上限为 5000 万元、下限为 10 万元。2. 认购期:2017 年 6 月 29 日上午 8:00 至 2017 年 7 月 6 日下午 17:00。3认购结束,如认购金
10、额未能达到约定认购金额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丹东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计划书规定向购买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则丹东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并于认购期结束日终资金返还至理财账户,各支行于次日通知客户。4认购手续: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请到丹东银行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微信银行等办理认购。理财计划申购和赎回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理财计划到期后一次兑付。六、提前终止1、本理财计划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如下情况,丹东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且理财计划本金及收益将以资产组合提前终止时实际出让或处分情况来计算:(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时;
11、(2)因市场利率大幅下滑,或企业信用风险恶化,或出现金融资产项下借款企业提前还款等情况。2、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丹东银行如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则投资者持有该理财计划至提前终止日。3、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将小于 364 天,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同时实际理财天数的减少还将影响其投资安排。七、信息披露1、本理财产品到期返还本金及付息,丹东银行将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到期返还本金日及付息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丹东银行官方网站上http:/ 发布相关信息公告。2、若丹东银行决定本期理财产品不成立,将在认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丹东银行官方网站上 http:/
12、 发布相关信息公告。3、若丹东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将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内在丹东银行官方网站上 http:/ 发布相关信息公告。4、在本期理财产品的存续期内,若遇政策调整或监管规定改变等重大信息,我行将根据需要在丹东银行官方网站上 http:/ 发布相关信息公告。5、广大客户有问题可直接致电丹东银行客服热线(0415-2522050)或各营业网点查询。根据本理财计划的运作特点,本行不向投资人另行寄送账单。6、该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是“C1081317000218” ,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 (http:/)查询该产品信息。本人声明: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了丹东银行“意盈鑫”第 20175119 期理财产品说明书,并充分了解了本理财计划的收益及风险情况,自愿购买。丹东银行向本人说明了本理财产品所涉及到的各种风险,认购本产品是经过本人独立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本人意愿的决定。投资者签名: 日期:银行客户经理声明:本人已经向投资者如实介绍了产品风险并按照要求对投资者投资本产品的适合度进行了评估银行客户经理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