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浙万院2010 24 号浙江万里学院 2010 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浙江万里学院,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 8 号,邮政编码为 315100。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的地址为宁波市邱隘回龙,邮政编码为315101。学校的国家代码为 10876,浙江省代码为 0014。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有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被教育部定为国有高校实行新的管理-2-模式和运行机制的试点单位
2、。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举办。第四条 学校地处宁波,占地 1400 余亩,建筑面积 65万平方米,分设钱湖、回龙等校区。校园风景优美,教学设施完善,获省级“文明校园 ”、“平安校园”、 “绿色学校”、 “治安安全示范单位” 等荣誉称号,成 为“ 全国地方院校新 闻传播学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单位” 和“ 浙江省计算机 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单位” 。拥有 4 个国家特色专业、1 个国家教学团队、1 个国家创业教育实验区、1 门国家精品课程、1 个省重中之重学科、3 个省级重点学科、2 个省级创业团队、9 个省级重点专业、11 门省级精品课程及 5 个市级重点学科、7 个市级重点
3、专业、3 个市级服务型教育重点建设专业、1 个市人才培养基地和 1 个市社科研究基地。承担教育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多部教材被列为“国家十五规划教材” 。学校现有基础学院、商学院、法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语学院、设计艺术与建筑学院、生物与环境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 36 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外国留学生 2 万余人。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和有关-3-部门负责人组成。
4、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新生录取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第二章 录取规则第七条 录取新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的原 则。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八条 学校部分课程在教学中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第九条 体检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
5、、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无其他特殊要求。第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第十一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招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4-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基本分数线。若生源充足,一般按各省(市、区)默认投档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降分和降分征求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市区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不提取其他志愿、补报及降分考生档案)。具体程序为:1对于进档考生,根
6、据考生高考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江苏省在满足选测为 2B、必测为 4C1 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3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学校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所填第一、第二专业之间的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二、第三专业之间的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三、第四专业之间的分数级差
7、为 2分,第四、五、六专业为平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的单科成绩要求是:1英语。英语专业要求英语 110 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5-易专业、物流管理专业要求英语 100 分以上,日语专业要求英语 90 分以上,艺术生填报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要求英语50 分以上(英语总分不是 150 分的省市区在录取时,将折算成 150 分进行控制单科成绩要求)。 2考生填报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专业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加分优惠政策。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省
8、(市、区)教育厅计财处、教育考试院(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十五条 在浙江省内,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一年级新生在基础学院学习,二年级开始根据浙江万里学院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浙万院教2003 46 号),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基础上,学校结合教学资源进行专业分流。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核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第十七条 2010 年学校招生以浙江为主,同时面向广东、-6-江苏、山东、福建、辽宁、安徽、四川、重庆、湖北、河南、新疆、吉林、云南、黑龙江、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甘肃等 21 个省(市、区)招收部分本科生。
9、2010 年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十八条 学费与住宿费学生学费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收取,即一般专业为每生每学年 16000 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8000 元。学生住宿费按不同类型的宿舍收取(900-1500 元/学年)。第十九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高额奖学金制度。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取得学籍。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学生完成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颁发浙江万里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浙江万里学院学士学位。第四章 其它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招生网址:http:/。-7-招生电子信箱:zsb 。招生咨询电话:0574-88222066、88222065。传真:0574-88222065。第二十二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市、区)的招生政策。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一 年四月二十七日-8-主题词:学校 2010 招生章程-9-浙江万里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0 年 4 月 2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