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年志愿者及其行动的管理,促进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青年志愿者活动向专业化、规范化、长期化发展,全面推行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志愿服务事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是由志愿从事社会服务的在校大学生及教职员工组成的团体,接受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指导,从事志愿服务的公益活动。 第三条 本服务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雷锋精神,努力使“奉献社会、传播文明、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成为社会新风,推动社会
2、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第四条 本服务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行动准则,坚持“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突出特色、持之以恒”的工作原则,积极创新服务思路、拓展服务领域。第二章 任务及目标第五条 本服务队通过组织和指导我系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为学校及社会提供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大众的整体素质。第六条 积极配合学校推行素质教育,弘扬新风正气,改善人际关系,帮助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青年的主人翁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第七条 为学校和社会提供“一助一”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抢险救灾、绿色环保、科技服务、文化服
3、务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第八条 为具有特殊需要帮助的组织及社会成员提供服务。第九条 培训青年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第十条 规划、组织我系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第十一条 开展与省内外大中专院校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学习交流和志愿服务活动。第三章 队员管理第十二条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第十三条 队员基本条件:(一)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在校学生。(二)具有奉献精神。(三)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
4、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四)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五)遵纪守法。(六)承认并接受本章程的管理和指导。第十四条 队员基本权利:(一)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二)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三)申请成为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个人队员,领取相关证件。(四)根据服务时间,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不同程度的服务。(五)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六)自由退出志愿服务组织;(七)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第十五条 队员基本义务:(一)遵守志愿服务
5、组织的管理规定;(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三)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五)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六)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七)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六条 本服务队队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队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在理事会的基础上产生常务理事会,决定本服务队的主要工作,重大工作由理事会开
6、会讨论,理事会和常委理事会实行定期例会制。 第十七条 理事会原则上由系青协主要负责人组成。常务理事会由系青协主要负责人组成。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一)讨论和决定服务队年度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负责全系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二)选举服务队队长、副队长。(三)决定本服务队机构设置。(四)决定聘请服务队顾问名誉队长、名誉队员。(五)审计和监督服务队的财务收支状况。(六)召开队员大会及理事会议 。第十九条 本服务队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并组成常务理事会。第二十条 由队长、副队长组成队长团,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处理服务队日常工作。队长受常务理事
7、会委托,对外可代表本服务队,队长团向常务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一条 服务队下设秘书处等部门,并设若干直属服务队,每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由服务队统一管理。第二十二条 决定志愿活动的开展方向,监督、管理活动开展情况。第二十三条 评选、推荐优秀集体及个人。第二十四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职责 :(一)建立健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各项措施和制度;(二)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与考核;(三)制定志愿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物资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六)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合作活动;(七)接受志愿者完成志愿服务项目后填写的
8、服务项目登记表,监督其活动。(八)负责组织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签定志愿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九)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是本服务队的基层单位,接受系团委及系青协的统一领导,并积极配合其他系青协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第五章 经费来源及财务管理第二十五条 本服务队经费来源为学院拔款、队员自愿交纳的会费、社会捐助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由秘书处负责管理服务队经费,并向常务理事会负责。第六章 激励和表彰第二十七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及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将每年定期的开展志愿者表彰活动,评选优秀志愿者服务集体和“杰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第二十八条 江
9、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依据已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结合注册志愿者服务业绩,推荐其参加上级青年志愿者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第二十九条 奖章、证书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统一制作。获奖者名单应及时报上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备案。原则上表彰会可安排在每年国际志愿者日(12 月 5 日)前后举行。第七章 附项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共青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委员会及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10、则第一条 为规范志愿者注册工作,加强注册志愿者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第三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第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注册志愿者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以“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突出特色、持之以恒”为志愿服务指导原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第二章 注册第四条 基本条件(一)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在校大学生;(二)具备参加志
11、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校纪校规及相关规定。第五条 注册机构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为注册机构。第六条 注册程序(一)申请人直接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提出申请,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二)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审核;(三)审核合格,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向申请人颁发“中国注册志愿者证”、“中国志愿者”胸章。注册证上标注全国统一的注册号。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权利(一)参加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
12、系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第八条 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相关规定。(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三)自觉维护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志愿者服务队和志愿者的形象。(四)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五)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
13、及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组织、志愿者服务队规定的其它义务。第四章 志愿服务第九条 志愿服务(一)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服务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为。(二)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等。(三)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各级团组织、志愿者服务队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相关服务。志愿者服务队可以直接组织队员开展相关志愿服务工作;也可以采取临时招募,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和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团委、青
14、年志愿者服务队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四)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通过与志愿者服务队或服务对象签定服务协议书等形式,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有关的权利、义务。(五)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各级团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可依托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社会公益机构,通过签定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志愿者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的有效机制(如深入社会设立志愿服务站)。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第十条 组织机构(一)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负责全校注册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二)系团委、志愿者服务队等相关组织应通过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创建志
15、愿者服务站、培育志愿服务伙伴、发展志愿者服务队和服务团队等形式,实现志愿者注册和服务的便利化。(三)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负责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第十一条 日常管理(一)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予以认定。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二)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应建立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注册和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16、、制度化、规范化。(三)注册志愿者使用全国统一的标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注册志愿者应佩带“中国志愿者”胸章。(四)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五)注册志愿者培训工作主要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负责,对注册志愿者申请人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
17、质。(六)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应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权益。探索和完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七)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可取消其注册志愿者身份。(八)注册志愿者在志愿者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志愿者组织承担责任;志愿者组织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注册志愿者追偿。(九)如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注册志愿者造成损害,志愿者组织应当支持受损害的注册志愿者向有关服务对象追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十)
18、注册志愿者可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指导下参加管理工作,成为管理型志愿者。发挥管理型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的能动性,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第六章 激励和表彰第十二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及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将每年定期的开展志愿者表彰活动,评选优秀志愿者服务集体和“杰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第十三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依据已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结合注册志愿者服务业绩,推荐其参加上级青年志愿者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第十四条 奖章、证书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统一制作。获奖者名单应及时报上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备案。原则上表彰会可安排在每年国际志愿者日(12 月 5 日)前后举行。第七章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团委、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第八章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