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财政局预算科效能监察整改方案按照市监察局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我科开展了效能监察自清自查活动,现针对自清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如下:一、整改的目标任务通过改革预算编制方法、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明确预算编制内容,探索建立较为完善的部门预算制度,使得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公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财政“省直管县”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方式改革等改革相适应;与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基本相适应;与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确保市委市政府支出重点相适应;与打造阳光财政、提高预算透明度相适应,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二、整改的具体措施确立部门预算部门的主体性。明确部门为部门预算的
2、编制主体,由部门在财政核定的预算控制数内根据预算编制政策自主编制预算,并对预算单位实行层级化管理,强化主管部门对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指导、审核和监管。体现部门预算编制的公平性。严格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界限。基本支出按标准安排,其中:人员经费按政策据实安排,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安排,按照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的编制方法,根据单位性质安排支出,同类档单位支出水平基本一致,缩小部门之间的差异。项目支出视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全面反映单位的支出内容,缩小单位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的差距。一是将上级财政部门下达到市直单位的相对固定的转移支付资金,如政法保障转移支付、教育免杂费补助、育林基金降低标准转移支付等,作为部门预算收入的来源纳入预算安排,统筹用于部门各项支出;二是通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部门全部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强化财政支出特别是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充分运用绩效评价成果,对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项目予以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项目予以调整或取消。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对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基本支出预算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预算单位层级管理、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分类分档定额管理等做出规范,提高预算编制的严谨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