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空军总医院 王健康,电话:010-66928656; E-mail: ,讨论内容,二、假设检验和等效性检验,三、疗效观察与合并用药,五、观察指标单因素的剥离,一、样本量的确定,试验样本量到底应该多少例?是否每个试验的样本量都为30例?30例样本怎么分组?,推荐: 郑青山,孙瑞元,陈志扬.新药临床非劣性及等效性试验中的例数估算和等效标准.中国新药杂志,2003,12(5):368-371,二、假设检验和等效性检验,实例:某治疗呼吸机,主要评价指标之一为测量血氧饱和度。试验采用等效的试验设计,采用随机、平行、开放的试验方法,试验仪器和对照仪器分别治疗和测量试验
2、组人群和对照组人群。试验组和对照组血氧饱和度均值做t检验。 结果:P0.05。 结论:试验仪器和对照仪器在血氧饱和度测量上等效(或疗效没有差异)。,统计方法如算得P0.05,都不能说两组等效,更准确和清晰的表达应是:当前的数据尚不足以认为,两组间疗效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原因:可能当前数据样本数较少,或实验误差较大;如适当增加样本数,或减小实验误差,有可能获得P0.05 “等效”,等效性检验首先按专业要求设定等效标准或其上下限(H,L),如试验组疗效均数在参比组疗效均数的等效上下限范围内,且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则认为两组基本等效。,等效性检验它进行了上限和下限两个方向的单侧“ 检验,
3、故常用“双向单侧“ 检验(two one-side t test)”分析,必须上下两个方向均为(P0.05),才能做出“两组基本等效”的结论。如果只检验下限方向,则称为“非劣性检验”,三、疗效观察与合并用药,实例:某超短波治疗机,主要评价指标之一为疼痛,疼痛的评价采用VAS( visual analogue scale)方法。入选受试者为门诊腰或膝关节退行性病变患者。每次治疗时均进行疼痛VAS评价。结果:部分患者在治疗中出现疼痛加剧的情况。 结论:仪器治疗无效?甚至加重病情?,原因:因入组的是门诊患者,部分患者在入组前服用止痛药物治疗(芬必得)。试验中停用止疼药物,故此出现疼痛加重的现象。,解
4、决方法: (1)所有入组受试者均服用统一的止痛药物(伦理学考虑) (2)在排除标准中加入“治疗前2天内服用 止痛药物者”,四、自愈性疾病的观察,实例:低频治疗仪,功能是刺激“迎香穴”,缓解感冒症状(鼻塞、流涕等),选择适应症为感冒鼻塞患者(包括病毒性感冒)。疗效评价时间点为治疗前、治疗后20天(因该仪器起效较慢,故此最后一次访视定为治疗后20天)。结果:统计分析结果疗效显著,末次随访后绝大患者都为治愈。部分受试者评价仪器在治疗中疗效不明显。,结论:出现悖论?,解释:病毒性感冒为一自愈性疾病,疾病周期基本在7-10天(体质弱者可能会延长)。故此上述试验将访视终点设在第20天,患者其实早已治愈,故
5、此此末次访视点设置不合理。,解决方法: 在疾病各阶段设置放视点; 主要疗效指标增加时间指标(起效天数、痊愈天数等),五、观察指标单因素的剥离,实例:某磁疗机,主要功能是消炎止痛,故此评价指标之一为疼痛,疼痛的评价采用VAS( visual analogue scale)方法。入选受试者为门诊腰或膝关节退行性病变患者。问题: 入选了标准规定不严,一部分门诊患者就诊前已经服用止痛药,常用止痛药:芬必得;狗皮膏;扶他林软膏;麝香虎骨膏;消炎痛栓剂;,结论: 疼痛指标为仪器治疗效+药物疗效综合效果,而不是仪器的单独疗效。,解决方法: (1)入组患者禁止合并使用影响疗效药物。 (2)所有患者均使用同一种
6、药物。,六、对照组的“等效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医疗器械临床验证方案应当证明受试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主要结构、性能等要素是否实质性等同,是否具有同样的安全性、有效性”。 问题:上述阐述存在一个前提假设,即已上市产品是有效的。 理解:试验产品与对照产品等效即可?,对照组无效或疗效不好实例:某震动排痰机临床试验,对照组选择某一上市震动排痰机,以排痰效果为评价指标,结果,二者等效。 加入一组常规手动拍背排痰,结果,二仪器排痰效果均远远低于手动拍背排痰。 结论:?,解决方法:对于疗效不确定的产品,尤其是一些新技术,由于诊断或治疗的标准尚无法确定,故此临床评价时应加入常规治疗组(有效组)作为对照;即设为试验组、对照组和常规治疗组。,谢谢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