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担保协议书甲方: (买受人或借款人)乙方:山东盛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服务人、反担保被保证人)丙方: (反担保人)甲方因购买山东永弘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的斗山挖掘机,机型: 机号:(机械设备) ,由于不能以全款方式一次性付款,特向乙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服务,丙方同意作为反担保人,为乙方对甲方享有的担保债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一、乙方担保服务的范围1、甲方与设备出卖方签订工程机械设备买卖合同 (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后,甲方不能依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首付款所产生的首付款欠款;2、甲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设备,不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到期分期款所产生的分期款欠款
2、;3、甲方采取银行按揭付款方式购买设备,不能依照与 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到期银行按揭款所产生的逾期欠款;4、甲方采取融资租赁付款方式购买设备,不能依照与 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到期租赁费所产生的逾期欠款;5、其他属于设备出卖方或银行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在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的情况下乙方亦为甲方提供担保;二、担保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甲方应于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担保费(为设备金额的 %) 、履约保证金( ) 、资信调查费( 元/ 笔, ) ,甲方如已将该费用支付给设备出卖方,则由设备出卖方转交乙方。三、担保责任的行使方式及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
3、付欠款(包含首付款、分期款、按揭贷款、租赁费) ,自逾期之日起 10 日内乙方为甲方履行垫付义务。2、乙方为甲方履行垫款义务后,甲方偿还乙方垫款仍然存到甲方偿还贷款银行的账户中(首付款、分期款打入原还款账户) ,甲方同意贷款银行将乙方代甲方偿还的欠款本息、逾期罚息、违约金返还乙方。甲方承担乙方代甲方支付欠款的违约金,违约金利率为日万分之二点七。3、甲方若未能按山东永弘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出卖方)或银行规定时间足额还款,甲方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可扣除甲方 元履约保证金,逾期一个月甲方可扣除元保证金;若甲方连续逾期 60 天以上仍未还清逾期款,或累计逾期两期,乙方有权扣除本人 元履约保证金
4、。若因此形成诉讼,则乙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按时足额偿还欠款,待全部欠款还清后,保证金可退还甲方或用于抵顶银行清户款。4、乙方有权直接通过各种方式向甲方催收欠款,乙方可通过代理商或工厂对乙方的挖掘机随时采取停止售后服务、停机、自行或诉讼拖车,造成的损失均有甲方承担。5、乙方代甲方向贷款银行偿还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可以应贷款银行要求代甲方还清在贷款银行的所有未到期款,乙方取得贷款银行对甲方的全部权利;同时甲方同意在乙方代甲方还清所有欠款之后挖掘机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全额履行还款义务之后所有权转移。6、若因甲方欠款,导致甲方购买的挖掘机被银
5、行、出卖方或乙方拖回,甲方保证自拖车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还清欠款并办理清户手续,若在上述时间内未解决,山东永弘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出卖方)或乙方可以全权处理该挖掘机(包括但不限于变卖) ,处理后用于清偿欠款及费用,不足清偿的欠款由甲方继续偿还;处理挖掘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7、如因甲方欠款产生的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找车信息费、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四、反担保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全部主债权及利息(包括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五、本协议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签订本协议后,若以补充协议形式变更管辖约定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本协议一式叁份,叁方各执一份。甲方(买受人或借款人): 乙方:山东盛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址: 住址: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丙方(反担保方):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