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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2020年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docx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2020年度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告编号:新疆宝中2021咨字第2105023号委托单位:自治区财政厅评价机构:新疆宝中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时间:2021年11月02日摘 要受自治区财政厅委托,新疆宝中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11月02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林业和草原局”)实施的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1.设立背景及目的新疆林果产业是新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新疆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近年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

2、民政府高度重视特色林果业发展,把林果业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一产上水平,高质量发展”的主导产业来打造。实施的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行动,林果业开始从注重“量”向提高“质”转变,产业层次实现飞跃。特色林果业产业的发展,尤其是龙头企业的入驻,带动了特色林果业的产业化,使特色林果业在新疆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已成为新疆经济发展中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对发展特色林果业促进新疆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增收都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新疆特色农产品实现名牌、打入国际国内市场具有重大意义。2.项目实施情况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总预算资金8028.5万元,用于统筹整合、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补

3、助、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建设补助、林果加工企业(合作社)技术改造、林果科技推广示范、专家团队建设、市场开拓和疆内“收购网”建设、林果品牌和质量体系标准建设、林草专项补助方面。截至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点,林业和草原局已完成组建29个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16个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补助、6个林果质量体系标准建设、17个林果科技推广示范与林草基础研究项目,完成11个疆内“收购网”建设、1套排污净化系统建设和1个女生宿舍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并聘任首席专家10人负责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带动了农民增收、促进了新疆特色林果产品知名度的提升和新疆林果产品的绿色生产化水平。3.

4、项目的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全年预算资金8028.5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实际到位资金8028.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全年支出资金692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22%。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19479号)、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林业财政专项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046号)文件要求,将林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相关项目支出。(二)项目绩效目标1.总体目标围绕林草各项重点工作,保证自治区林草局各单位、部门正常履职需要

5、;补助林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技术升级改造;支持林果主产区各地州市的县市区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当地林果市场或综合性市场,更新升级加工服务功能区、建立新疆果品收购销售专区等,提升果品收购网能力建设;开展特色林果产品质量分级标准研制,推进果品认证相关产品检测、认证审核、标志使用、认证管理、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及认证续展等工作,建立健全果品内控体系和追溯体系;推进科技基础条件、科技平台建设,开展新疆特色树种基础研究、生态定位站科研项目等科技项目研发;派出技术专家赴林果主产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2.阶段性目标通过实施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组建29个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对1

6、6个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补助;进行1个林果品牌和质量体系标准建设、3个疆内“收购网”建设、1套排污净化系统建设、1个工程项目建设;开展17个林果科技推广示范与林草基础研究项目;聘任首席专家10人负责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以实现有效带动农民增收、促进新疆特色林果产品知名度的提升和新疆林果产品绿色生产化水平等目标。二、绩效自评情况及结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评价组对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自评指标体系并撰写自评报告。经评价组自评,林业和草原局对该项目自评得分90.54分,评价等级为“优”。通过对林业和草原局自评报告进行研读及开展外部评价工作,林业和草原局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基本符合要求,绩

7、效自评结果基本科学、合理,客观反映了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绩效目标设定、资金管理、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还有待改进。三、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12分,评价等级为良,已完成计划的绩效目标。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下表: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分表指 标项目决策类项目过程类项目产出类项目效益类合计权 重15204025100得 分13.3913.6237.112589.12得分率89.27%68.1%92.78%100%89.12%四、主要经验及做法(一)统筹兼顾,极大程度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林业和草原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统筹兼

8、顾,合理分配各类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额度,将有限的财政资金利用到刀刃上,极大程度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二)加强制度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强保障林业和草原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的基础上,能够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并执行有关财务方面和业务方面的制度、办法,有效建立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标准规范。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不完善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林业和草原局对所开展项目设定的指标目标值与时间完成值偏差较大,设定的目标值过小,而实际完成值是目标值的数倍,指标目标值设置不合理;对项目的关键产出指标设置不清晰,如林果品牌、质量体系标准建设项目应分为林果品

9、牌的建设和林果质量体系标准的建设,而林业和草原局在设定绩效指标时,将两者设定为一个绩效指标。在对部分项目承担地州市、单位进行延伸评价时发现,存在指标设定混乱、不完善的情形,不清楚何为数量指标、何为质量指标等情形;存在设定的绩效指标未能完全体现其所承担项目的实际产出的情形,指标设置漏项,设置不完善。产生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到位,对绩效指标的设计缺乏相应经验。(二)制度执行有效性亟待提高 林业和草原局虽然针对各具体建设项目制定了补贴要求和标准,但在建设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未按照既定要求和标准进行补贴的现象。产生该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实施涉及多个层级的部门,而各

10、层级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补贴要求和标准理解不一,对补贴要求和标准理解不透彻,导致制度不能有效执行。二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缺乏对项目实施的有效监督,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偏差。 (三)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全年预算资金8028.5万元,全年支出资金692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22%,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产生该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贴方式,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或验收不及时,导致补贴资金未能及时拨付;二是由于在报请预算方案时将林果质量认证补助资金700万元预留在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而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不是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主体单位,后期虽然进行了预算调整,

11、但该部分资金仍未能下发至各地州。六、相关建议(一)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是一项长期的日常工作。因此,应加强对各部门、各层级项目承担单位针对绩效管理制度、文件等的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分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和方法,以利于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二)加强补贴政策、制度解读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涉及到多个层级的部门,而具体项目的实施往往由最基层单位负责。鉴于各层级相关工作人员文化层次以及业务水平的差异,应组织系统的政策、制度的解读、培训

12、工作,统一各层级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以促进补贴项目质效。(三)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项目建设有序进行鉴于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涉及的项目建设类型广、建设部门层级多等现状,加强对各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不断推动各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一是林业和草原局应严格依据评价结果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相应建议,尽快制定合理有效的整改方案,进行落实。二是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对林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绿色生产水平的提升以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知名度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促进了新

13、疆的农村经济发展和提升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因此,建议科学合理的安排林业发展补助资金,继续推进新疆林果事业的发展,为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源泉动力。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序号项目职务姓 名执业(从业)资格职 称备 注1项目主评人吕佳注册会计师报告执笔2项目财务专家薛彦新注册会计师会计师3项目审查(稽核)高永黎注册会计师会计师4项目质量控制薛彦新注册会计师会计师5项目组成员高媛助理会计师 9 目 录一、基本情况1(一)项目概况1(二)项目内容及实施进展情况6(三)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14(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15(五)绩效自评情况及结论16二、绩效评价组织情况17(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17(二

14、)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依据18(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20(四)绩效评价抽样情况21三、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22(一)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22(二)绩效评价综合结论22(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3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24(一)决策情况分析24(二)过程情况分析30(三)产出情况分析35(四)效益情况分析44五、主要经验及做法51(一)统筹兼顾,极大程度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51(二)加强制度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强保障51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52(一)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不完善52(二)制度执行有效性亟待提高52(三)预算执行进度缓慢53七、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53(一)加强

15、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工作53(二)加强补贴政策、制度解读53(三)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项目建设有序进行54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54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54十、附件54附件:2020年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55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情况57附件3:满意度调查问卷结果分析报告及调查问卷样表58附件4:绩效评价工作底稿6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2020年度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新疆宝中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受自治区财政厅委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11月02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林业和草原局”)实

16、施的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就评价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及目的新疆林果产业是新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新疆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近年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特色林果业发展,把林果业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一产上水平,高质量发展”的主导产业来打造。2018年全面启动“推进南疆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助力脱贫攻坚行动”,2019年自治区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首次由行动升级为工程,实行五级书记抓林果的工作机制。根据新疆日报关于新疆林业发展实现“绿富美”报道,从2000年开始,新疆大力推动林果业发展,20多年来,

17、新疆林果种植面积从380万亩发展至目前的2200万亩,占全国林果种植面积的13%,成为全国林果主产区。近年来实施的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行动,林果业开始从注重“量”向提高“质”转变,产业层次实现飞跃,数据显示,林果收入占全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左右。由此可见,特色林果业产业的发展,尤其是龙头企业的入驻,带动了特色林果业的产业化,使特色林果业在新疆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已成为新疆经济发展中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对发展特色林果业促进新疆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增收都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新疆特色农产品实现名牌、打入国际国内市场具有重大意义。2.项目设立依据(1)自治区党委、自

18、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林果业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0514号);(2)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0415号);(3)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特色林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新党发200810号);(4)自治区人民政府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898号);(5)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59号);(6)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相关工作的意见。3.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该项目由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实施,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0

19、000MB1948178R,登记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69号,内设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处(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草原管理处、湿地管理处、荒漠化防治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政策法规和改革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规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15个职能处室。其主要职能包括:(1)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

20、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拟订防沙

21、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自治区直接

22、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

23、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10)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防火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厅,以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

24、相关防治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自治区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预算内投资、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及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14)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项目内容及实施进展情况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由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相关工作的意见要求,

25、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林业发展补助资金、林果简约化栽培和林业重点项目三项资金归并为自治区财政林业发展补助资金。该项目总预算资金8028.5万元,用于统筹整合、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补助、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建设补助、林果加工企业(合作社)技术改造、林果科技推广示范、专家团队建设、市场开拓和疆内“收购网”建设、林果品牌和质量体系标准建设、林草专项补助方面。1.统筹整合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包含统筹整合资金2408.5万元。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19479号)文件要求,统筹整合资金切块下达8个地州市的32个试点贫困县,由试点贫困县统筹整合

26、使用。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贫困人口数量、贫困村数量、脱贫计划及历年扶贫成效等因素,对统筹整合资金进行分配。统筹整合资金在各地州市分配情况详见下图:2.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补助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包含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补助资金580万元,用于支持29个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建设;完善软硬件设施设备,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为果农提供苗木繁育、良种嫁接、整形修剪、病虫防治、脱皮清洗、分级收储等技术服务。每个技术服务合作社补助标准为20万元。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补助资金在各地州市分配情况详见下图:3.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建设补助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包含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建设补助资金320万元,用于支

27、持16个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林果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以提高合作社组织化程度、提升其产业工人技术水平和果品初级加工能力、通过市场作用引导果农开展标准化生产。每个林果合作社补助标准为20万元。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在各地州市分配情况详见下图:4.林果加工企业(合作社)技术改造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包含林果加工企业(合作社)技术改造资金645万元,用于支持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林果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升级和果品收购等,以提升其果品收储能力、加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通过“三产”融合带动林果标准化生产。林果加工企业(合作社)技术改造资金在各地州市分配情况详见下图:5.林果科技推广示范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包含林

28、果科技推广示范资金627万元,其中科技支撑推广专项资金338万元,用于支持科研院所下派蹲点开展科技服务的技术专家团队,重点实施一批以技术推广、科技示范和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林果业和林草生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149万元,用于以林草生态基础研究为重点,实施一批与林草生态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科技支撑项目;科技平台建设专项资金14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林果检验检测平台、国家级生态定位站维护运行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等工作。林果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在各地州市、各单位分配情况详见下图:6.专家团队建设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包含专家团队建设资金246万元,其中提质增效服务团工作经费226万元,用于每月派出

29、技术专家赴林果主产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专家团队建设20万元,用于支持10位首席专家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专家团队建设资金在各单位分配情况详见下图:7.市场开拓和疆内“收购网”建设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包含市场开拓和疆内“收购网”建设资金1240万元,用于支持林果主产区各地州市的县市区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当地林果市场或综合性市场,更新升级加工服务功能区、建立新疆果品收购销售专区等,提升果品收购网能力建设,通过完善主产县市区果品收购交易网点,稳定林果产区价格,促进农民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各地州组织林果企业和合作社参加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等展会和各类宣传推介活动。市

30、场开拓和疆内“收购网”建设资金在各地州市、各单位分配情况详见下图:8.林果品牌、质量体系标准建设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包含林果品牌、质量体系标准建设资金712万元,其中林果质量认证补助700万元,用于对当年获得果品认证相关产品检测、认证审核、标志使用、认证管理、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以及认证续展等工作开展进行补助;林果业技术标准研制补助专项12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核桃、红枣、苹果、香梨、葡萄和杏等6大果树产品质量分级标准研制。林果品牌、质量体系标准建设资金在各地州市、各单位分配情况详见下图:9.林草专项补助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包含林草专项补助经费资金1250万元,用于围绕林草各项重点工作,保证自治区

31、林草局各单位、部门正常履职需要。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在各单位分配情况详见下图:截至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点,林业和草原局已完成组建29个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16个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补助、6个林果质量体系标准建设、17个林果科技推广示范与林草基础研究项目,完成11个疆内“收购网”建设、1套排污净化系统建设和1个女生宿舍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并聘任首席专家10人负责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带动了农民增收、促进了新疆特色林果产品知名度的提升和新疆林果产品的绿色生产化水平。(三)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全年预算资金8028.5万元,全部为本

32、级财政资金,实际到位资金8028.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全年支出资金692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22%。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19479号)、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林业财政专项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046号)文件要求,将林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相关项目支出。项目资金支出详见下表: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序号项目金额(万元)1统筹整合2408.52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补助497.553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建设补助2404林果加工企业(合作社)技术改造补助564.

33、25市场开拓和疆内“收购网”建设11606林果品牌、质量体系标准建设127林果科技推广示范561.618专家团队建设228.149林草专项补助经费1250合计6922(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1.总体目标围绕林草各项重点工作,保证自治区林草局各单位、部门正常履职需要;补助林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技术升级改造;支持林果主产区各地州市的县市区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当地林果市场或综合性市场,更新升级加工服务功能区、建立新疆果品收购销售专区等,提升果品收购网能力建设;开展特色林果产品质量分级标准研制,推进果品认证相关产品检测、认证审核、标志使用、认证管理、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及认

34、证续展等工作,建立健全果品内控体系和追溯体系;推进科技基础条件、科技平台建设,开展新疆特色树种基础研究、生态定位站科研项目等科技项目研发;派出技术专家赴林果主产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2.阶段性目标通过实施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组建29个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对16个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补助;进行1个林果品牌和质量体系标准建设、3个疆内“收购网”建设、1套排污净化系统建设、1个工程项目建设;开展17个林果科技推广示范与林草基础研究项目;聘任首席专家10人负责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以实现有效带动农民增收、促进新疆特色林果产品知名度的提升和新疆林果产品绿色生产化水平等目标。(五)绩效自评情况及结论林

35、业和草原局组织评价组对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自评指标体系并撰写自评报告。根据项目总体目标,林业和草原局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9个方面对产出、效果进行评价。设立了包括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的组建、对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进行补助、林果品牌和质量体系标准建设、林果科技推广示范与林草基础研究项目、疆内“收购网”建设、排污净化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以及聘任首席专家八项具体指标,从组建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项目验收合格情况、科技培训示范及熟化效果、推广示范标准使用率、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时限、成本以及效益效果和满意度

36、等方面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目标进行绩效考量。经评价组自评,林业和草原局对该项目自评得分90.54分,评价等级为“优”。通过对林业和草原局自评报告进行研读及开展外部评价工作,林业和草原局能够从总体目标、具体目标以及产出、效果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定位和实施,目标明确。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基本符合要求,且较为细化,具有可衡量性,对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具有较大的推进作用。林业和草原局绩效自评结果客观合理,准确反映了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绩效目标设定、资金管理、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还有待改进。二、绩效评价组织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

37、目中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以及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全面了解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项目管理的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同时,通过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促进与林业发展补助项目有关的政策长期、持续发挥作用,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2.评价对象和范围此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实施的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主要评价该项目的投入、产出和效益。评价范围为2020年度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8028.5万元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38、情况。评价内容包括项目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实现的效益情况。(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依据1.绩效评价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自治区财政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 (新财预2018158号)、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等文件要求,遵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

39、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特点,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投入、产出进行评价。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要求设置,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值为0.15,项目过程类指标权重值为0.2,项目产出类指标权重值为0.45,项目效益类指标权重值为0.2。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价计分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

40、分以下为差。评价计分结果评价结果级别90分(含)-100分优80分(含)-90分良60分(含)-80分中60分以下差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详情见附件1(2020年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3.绩效评价方法根据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特点,主要采用以目标为导向的、基于证据分析的目标比较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林业和草原局已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财务资料、业务资料及自评报告等资料,对收集到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并进行统计。在此基础上,将分析、统计结果与既定的绩效目标指标进行定量、定性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并根据预先设定的评分标准对各

41、项指标进行评分,进而得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4.绩效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3)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4)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5)自治区财政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 (新财预2018158号);(6)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7)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并按要求建立项目库的通知(新林规字2019806

42、号);(8)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林业财政专项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046号);(9)本项目各阶段相关文件和有关资料。(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前期准备在评价工作正式实施前期,与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对接,收集、整理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相关资料,了解所建设项目的基本实施情况。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成立专门的绩效评价项目小组。项目小组通过内部仔细分析讨论以及向相关专家咨询意见,对所建设项目的情况进一步梳理,确定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制定出了本次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从所建设项目内容出发,按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所建设项目总目标,设立科学合理

43、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资料、数据采集分析及评价项目小组收集了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相关文件、财务资料、业务资料、自评报告、相关管理办法等,对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对收集到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并进行统计,将分析、统计结果与既定的绩效目标指标进行定量、定性比较,进而对绩效指标进行评分。3.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根据评分结果和掌握的相关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针对主要问题提出初步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林业和草原局征求意见,并对林业和草原局反馈的意见逐一核实,逐条说明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并根据反馈的有效意见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4.提交正式报告对完善后的绩效

44、评价报告再次进行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该项目主评人签名,加盖公章后,形成正式评价报告,提交自治区财政厅。(四)绩效评价抽样情况评价指标目标值目标实现值完成比例抽样比例审阅方式资金到位8028.5万元8028.5万元100%100%批复文件、查阅会计凭证资金支出8028.5万元6922万元86.22%100%查阅会计凭证组建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数量29个29100%100%项目资料林果品牌、质量体系标准建设项目数量1个6600%100%项目资料林果科技推广示范与林草基础研究项目数量17个17100%100%项目资料聘任首席专家人数10人10100%100%项目资料林果合作社加工转化能力补助数量1

45、6个16100%100%项目资料疆内“收购网”建设数量3个11366.67%100%项目资料建成排污净化系统1套1100%100%项目资料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1个1100%100%项目资料补助对象满意度80%85.29%100%70份补助对象问卷调查培训对象满意度80%90.26%100%134份培训对象问卷调查三、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一)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组于2021年10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林业和草原局征求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0月29日以书面形式进行意见反馈,复函中表示对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无修改意见”。(二)绩效评价综合结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12分,评价等级为良,已完成计划的绩效目标。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下表: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分表指 标项目决策类项目过程类项目产出类项目效益类合计权 重15204025100得 分13.3913.6237.112589.12得分率89.27%68.1%92.78%100%89.12%(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经对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实施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林业和草原局完成组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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