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2 ,大小:103.50KB ,
资源ID:188369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docduoduo.com/d-18836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关于受理和审批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doc)为本站会员(cjc2202537)主动上传,道客多多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道客多多(发送邮件至docduoduo@16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受理和审批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1、关于受理和审批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信规函20059 号部于 2004 年 12 月 2 日发布了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31 号部令),其中涉及到通信建设许可项目 6 项,分别是: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 4 类企业资质,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等 2 类个人资格证书。为规范受理和审批通信建设许可项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原证书的使用问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部、省管理局于 2005 年 1 月 10 日前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

2、有效,不需对原证书(含临时证书)进行换证,资质证书到期时再按照 31 号部令的标准进行续办。二、新证书编号及年检问题新证书编号仍沿用原证书编号,按现在的顺序向后编排。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等 6 类资质证书从 2005 年开始一律不实行年检。三、关于通信建设企业、个人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说明由于第 31 号部令只涉及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条件、程序、期限,未对申请程序、业务范围等进行规定,为此对上述 6 项通信建设许可项目做出说明,详见附件一。四、关于使用行政许可

3、文书的问题按照部的统一规定,6 项许可项目的行政许可文书应按照部统一格式要求,我司已统一印制且加盖“信息产业部行政许可公章”,关于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文书格式文本的使用说明见附件二。五、受理、审批时限问题为做好部、省受理、审批衔接工作,我司对由部颁发资质证书的许可项目(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甲级、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制定了“通信建设资质受理审查时限要求”见附件三。请各省通信管理局按照时间表的要求,开展通信建设资质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受理、初审、报送工作,以便部按照时间做好审批工作。六、

4、关于通信建设许可项目资质证书使用的要求根据 31 号部令,省通信管理局负责颁发“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乙、丙级)”、“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为方便管理,减少证书的发放流程,同意对通信管理局近 3 年发放的证书由部统一套印部章后,将空白证书发给省通信管局,每省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300 张正本,600 个副本;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 400 张正本,800 个副本。为加强对证书的管理,要求省通信管理局应制定资质证书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证书的保存、发放,以免证书丢失,对每一本证书的发放范围进行登记,打废、换证的旧证书进行存档,以免发生差漏。“关于通信建设

5、许可项目资质证书使用要求”见附件四。七、网上申报问题原则上从 4 月 1 日开始,企业和个人申请资质应从网上申报。但如果目前网上申报存在一定困难,4月 1 日-21 日可报送纸质材料。从 7 月开始,个人资格通过网上申报,企业申报申请表应通过网上申报,附件报纸质材料。八、企业和个人资质申请表问题由于 31 号部令公布的 6 项许可项目的资质等级标准与原标准有所变化,因此我司重新修订了申请表(见附表一至附表七),请通知企业和个人使用新申请表(4 月 1 日申报使用新申请表有困难的,可沿用原申请表。7 月 1 日以后申报资质必须使用新申请表)。九、请省通信管理局于 5 月 10 日前将省通信管理局

6、对外公布的申请通信建设企业和个人许可项目咨询联系电话报我司,以便我司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各省咨询电话。附件一:关于通信建设企业个人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说明一、许可项目的业务范围(一)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仍沿用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2001】714 号)文件规定的业务范围。具体业务范围为: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设置专业的各种规模的下列通信工程监理业务:1、电信工程专业: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综合布线、通信管道;2、通信铁塔专业;3、邮政设备安装专业。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设置专业的下列规模业务:1、电信工程专业:工程造价在 300

7、0 万元以内的省内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等专业工程,1 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物的综合布线工程,通信管道工程。2、通信铁塔专业:塔高 80 米以下的通信铁塔工程;3、邮政设备安装专业:非省会二级中心局、三级中心局及各类转运站的邮政设备安装工程。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内的本地网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工程;5 千平方米以下建筑物的综合布线工程;48 孔以下通信管道工程。(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仍沿用通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2001】631 号)

8、文件规定的业务范围。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是指从事通信信息网络建设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实施过程。2、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范围包括:通信业务网络、电信支撑网络、电信基础网络。通信业务网络:包括各种网络业务节点和由业务节点组成的网络,如:电话交换网、智能网、数据网、多媒体网等;电信基础网络:包括各种传输网络,如:光缆、微波通信、卫星通信、接入网等;电信支撑网络:包括支撑电信网的各种网络或系统,如:网管系统、信令网、同步网、计费系统、呼叫系统、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等。3、甲、乙、丙级的具体业务范围为: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设置专业

9、的各种规模的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业务。乙级: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下列规模业务:(1)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 2000 万元以下工程项目;(2)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 2000 万元以下工程项目;(3)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工程项目。丙级: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下列规模业务:(1)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工程项目;(2)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 工程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工程项目;(3)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 500 万元以下

10、工程项目。(三)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仍沿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信部规【2001】632 号)规定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内: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所有投资额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工程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以下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四)通信用户管线企业仍沿用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2001】631 号)规定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内: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连接至公用通信网的用户通信管道、用户通信线路、综合布线、及其配套设备的工程建设。二、证书的监督管理1、 企业在申请资质时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虚报资料;涂改、伪造、出借、

11、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书;超越本企业等级许可的范围,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业务,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担业务;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 279 号令)、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2001】714 号)、通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2001】631 号)、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信部规【2001】632 号)、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2001】630 号)规定进行处罚。2、个人在申请资格时弄虚作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虚报资料,或在从业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的

12、按照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信部规【2001】714 号)、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信部规【2001】418 号)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报人员资格有关问题的认定(一)职称等同问题未取得职称资格的人员,可按照下列条件,提供国家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可视同具有相应职称。1、初级职称:中专毕业 7 年;大专毕业 3 年;本科毕业 1 年;硕士以上学位毕业。 2、中级职称:大专毕业 7 年;本科毕业 5 年;硕士学位或双学位 3 年;博士学位毕业。3、高级职称:本科毕业 12 年;硕士学位或双学位 6 年;博士学位毕业 3 年。(二)技术员按初级职称,技师及以上按

13、中级职称考虑。(三)相近专业1、通信工程类相近专业:计算机、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信号等专业;2、经济类相近专业:管理、金融、国际贸易、经济、统计、审计、会计。3、若职称证上无专业,应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学历证上专业为准。4、职称为聘书的不予认可。(四)尚未办理完转业、复员手续的军人,不能作为企业有职称人员聘用;持退休军官证的有职称人员,可作为有职称人员申报。(五)社会保险证明要求体现申报资质企业的企业名称、保险人员姓名及身份证、投保期限、各险种名称等具体内容。如企业聘用的是退休人员或内退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原单位社保证明,可视同社会保险证明齐全。(六)聘用期满一年的人员可视为企业在职人

14、员申报。(七)对于改制重组企业申请资质,申报的有职称人员必须与分立后的企业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后,方予认可。对于分立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有职称人员来源于其母体企业的情况,应依据分立企业的分立方案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明确这部分有职称人员已从母体企业分离,并已与分立后的企业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同时,还应审查母体企业申报的有职称人员是否满足其现有的资质等级标准需要。(八)对于合并企业申请资质,申报的有职称人员必须与合并后的企业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后,方予认可。对于合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有职称人员来源于合并前的原始各方企业的情况,应依据合并方案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或股东会关于合并事宜的决议),明确这部分

15、有职称人员的归属,并应明确这部分有职称人员已与合并后的企业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同时,还应审查母体企业申报的有职称人员是否满足其现有的资质标准需要。四、申报材料要求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 31 号令的相关要求,如实填写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的申请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出现数据不全、申请表填报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等情况,可不予受理。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的材料:(一) 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成册。(二)附件材料一套。附件材料应设目录和页码,并按综合卷、人员卷、业绩卷、补充卷(需要补充材料时提供)等内容分别装订成册。(三)综合卷内容及顺序要求1、目录表(标明所附文件的页

16、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申请企业不提供);4、企业章程(加盖股东印章、法人代表签字)复印件;5、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7、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8、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提供);(四)人员卷内容及顺序要求1、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名单(应与申请表顺序一致);2、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工程技术、

17、经济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如单位人员是一份社会保险证明,请在人员名单表中注明保险单的顺序号,只提供一份社会保险证明即可);4、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申请系统集成、用户管线资质需提供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监理资质需提供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 2、3、4、5 项每个人员的所有资格证书复印件应装订在一起,如:张宏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概预算、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证书应装订在一起,接着再按照人员名单装订另一人的。(五)业绩卷内容及顺序要求(新申请企业可以暂不提供)1、该卷内容清单表2、工程业绩清单(应与申请

18、表顺序一致);3、XXX 工程合同、验收报告等xx 、X 工程合同、验收报告等。五、 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1、通信建设监理企业承担业务范围审批按照企业所申报通信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电信专业含有线、无线、邮政设备安装专业、通信铁塔专业;丙级只设电信专业)情况进行核定。2、审批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甲、乙、丙级的业务范围时,都应含“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电信基础网络集成”三个网的业务范围。3、企业首次申请资质,不考核业绩,企业其他条件达到哪级资质可申报哪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 2 年。4、有效期满后申请续办的,续办时按照新申请的要求办理,但续办时考核企业业绩。续办后级别

19、未做调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 5 年;续办后级别做出调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2 年。5、企业得资质证书 2 年后,可提出升级申请。6、关于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考核问题。目前,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认证批工作尚未启动,在审批企业资质时可暂不考核“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指标。启动后,有 2 年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应达到部 31 号令的标准。具体办法将另发文。7、部 31 号令发布之前已取得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通信建设监里企业资质证书,且到期需续办的企业,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达不到要求的,可暂不考核,但续办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2 年,要求 2007 年

20、1 月 10 日前必须达到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8、通信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1)目前,我司正在编制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计划 5 月完成编制工作,之后将开展安全人员培训工作,颁发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2)施工企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企业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9、有资质证书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合并如何办理资质证书问题。(1) 对企业改制重组后申请资质,应有“企业改制重组申请及上级改制申请方案的批复”、“改制重组前的企业法人资格注销证明”、“与资质相关的资源(如人员、业绩、设

21、备、房产等)的交割或转移证明”等。若该企业的法人资本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中以自然人资本的形式出现,则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资本委托自然人管理的委托证明。(2) 对于分立企业申请资质,若母体企业的经济类型是国有经济,应提供母体企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分立申请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若母体的法人资本在合并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中以自然人资本的形式出现,则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资本委托自然人管理的委托证明。若母体企业的经济类型是有限责任,应提供母体企业关于分立事宜的股东会决议及分立方案。若母体的法人资本在合并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中以自然人资本的形式出现,则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资本委托自然人管理的委托证明。若母

22、体企业是部分资源(如人员、业绩、债权债务、财务状况、房产、设备等)分立,则应提供这部分资源的剥离证明。(3) 对于合并企业申请资质,应提供合并前原始各方企业的法人资格注销证明。若合并一方的经济类型是国有经济,还应提供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若合并一方的经济类型是有限责任,则应提供该企业关于合并事宜的股东会决议及合并方案。若该企业的法人资本在合并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中以自然人资本的形式出现,则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资本委托自然人管理的委托证明。(4) 对于合并前原始各方企业的资源(如人员、业绩、债权债务、财务状况、房产、设备等)部分或全部转移到合并企业的情况,应提供这部分资源的转移证明文件。10

23、、 企业技术负责人问题。主管副总工程师达到技术负责人资质条件要求可视同达标。11、 企业在申报资质时所在的单位的个人资格(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等)证书与所申报企业名称不符的,应变更证书,与所申报单位名称相同,并提供现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证明。12、 申报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通信建设工程师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所附照片应是一寸免冠证件照(非红底)。六、资质证书变更问题1、企业、个人证书丢失办理补办手续问题。企业、个人证书丢失,应在报纸或网站上申明后,填写企业、个人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附表八),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补办申请并附登报申明原件或网站声明复印件,省通信管

24、理局审查同意后,属管理局颁发证书的,由管理局负责补办;属部颁发证书的,省通信管理局将同意补办申请单及附件报部,由部负责补办。2、企业、个人资格证书变更。(1)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变更,由企业填写企业资质变更申请单(附表九),附营业执照,报省通信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进行证书变更。(2) 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单位变更,应填写个人资格变更申请单(附表十),并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和现单位同意接收证明,附原资格证书,报省通信管理局审查同意后,省通信管理局将变更材料报部进行变更。附件二:关于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文书格式文本的使用说明信息产业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

25、辖市通信管理局实施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等 6 项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各省通信管理局以信息产业部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且采用与我部统一的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现将加盖“信息产业部行政许可专用章”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此次统一规定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适用于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通信建设项目自行招标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及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等 6 项行政许可项目,主要是涉及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类文书,包括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告知书等五种,二、行政许可文书的编号文书编

26、号统一采用“信部许可【】号”格式。其中,“信部许可”中空格处为综合规划司代字“规”, “【】”为年份, “号”为序号,共有位数字组成,第、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第位为行政许可项目编码,第、位为本许可项目流水号。例如:信部 规 许可【】号,表示:2005 年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受理的第一个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请。三、行政许可文书的使用1、省通信管理局在使用行政许可文书时还应加盖省通信管理局印章。2、每种行政许可文书分为正本和存根页,文书正本和存根页采用纸张打印,正本和存根页之间采用打拢线,以便于撕取,并在打拢线上加盖通信管理局骑缝章。 三、行政许可项目编码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27、编码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1 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 2 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34 通信建设项目自行招标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45 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 56 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 6五、各省编号代码序号 省份 省代码 序号 省份 省代码1 北京 17 海南 2 天津 18 广西 3 河北 19 湖北 4 内蒙 20 湖南 5 山西 21 河南 6 辽宁 22 重庆 7 吉林 23 四川 8 黑龙江 24 云南 9 上海 25 贵州 10 江苏 26 西藏 11 浙江 27 陕西 12 安徽 28 甘肃 13 江西 29 青海 14 福建 30 新疆 15 山东 31 宁夏

28、 16 广东 附件三:通信建设资质审查时间要求 部负责颁发资质证书的许可项目(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甲级、通信建设项目自行招标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受理、审查的总体的要求是:部、省通信管理局受理时间:15 个工作日;省通信管理局初审时间 15 个工作日(含专家审查时间),初审结束后,立即将初审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部;部收到初审材料后的审查、审批时间为 20 个工作日(含专家审查时间)。详见“2005 年通信建设资质审查时间表”。今后几年通信建设资质审查时间参照这一时间表进行安排。对于由省通信管理局直接颁发证书的行政审批项目,省通信管理局可参照本规定自行制定时间表。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