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局会计培养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遵循会计人才发展规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创新会计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批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端优秀会计人才队伍,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高端会计人才支持。 二、总体目标 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按照高端会计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以加强会计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对接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和省财政厅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着力培养推荐可进入全国、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队伍的候选人为目标,开展全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
2、选拔和培养50名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综合素质高、业绩突出、在全市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会计人才。 三、组织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拟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对象、设计培养方式、组织开展培养工作,建立高层次会计人才信息库并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和管理。 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依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实施。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学员选拔、能力框架建设、开发培训课程并实施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等工作。 四、人员选拔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
3、年以上; (4)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5)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职业道德记录良好,未因执业质量受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6)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主任会计师或者副主任会计师的,年龄不超过45岁;相关单位的后备人员、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年龄不超过40岁。 (二)选拔方式及程序 全市高层次会计人才的选拔按照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选拔考试、确定人员的程序进行。选拔考试分两个阶段,分别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分析创新
4、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英语考试成绩作为选拔的参考成绩。 五、人才培养 市高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采取集中培训与跟踪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能力。 (一)培养周期 全部培养时间跨度20个月,其中:集中授课42天,在14个月内完成(每次集中授课时间6天);调查研究、专项科研活动在6个月内完成。 (二)培养内容及方式 (1)以高层次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对接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相关要求,进行集中授课、研讨。主要教学内容包括经济环境与政策实务、企业战略与公司金融、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前沿研究成果与实务、资本运营中的会计、
5、税务及法务、商务伦理与组织行为等六大板块内容。 (2)以学员实际需求、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组织赴有关机构、单位访问、考察。 (3)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企业等相关改革为落脚点,组织开展相关热点问题的专题研究。 (三)考核管理 建立量化考核和淘汰机制,对培养期间表现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学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经考核认定,由市财政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训结业证书。培养周期结束,将学员考核成绩及学习期间考勤情况通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四)培养经费 建立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人才培养投入机制。培养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其培养期间的培训费用由市财政负担,培养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其他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及个人承担。 六、人才管理 (一)建立市高层次会计人才档案信息库 对入选人才的年龄、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职务、业绩、培养情况等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会计人才的梯队建设 对入选的市高层次会计人才,着力培养、推荐可进入全国、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队伍的候选人。 (三)对入选的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在以下方面给予支持: (1)承担市级会计科研项目的,给予科研经费支持; (2)选聘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全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库和会计管理咨询专家库。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