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49,905,408.80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3,682,375.95 元。依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368,237.60 元,加 年 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合 并 未 分 配 利 润181,710,045.78 元,2015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合 并 利 润 为228,247,216.98 元。以 2015 年末公司总股本 437,942,8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0.4 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现金 17,517,712.08 元,派现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10,729,504.90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