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大 有能源 股份有 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13】第289 号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2 附件: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中 勤 万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内 部 控制 审 计报 告 勤信审字【2013】第 289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照 企业 内 部 控 制审 计 指 引 及 中 国 注 册会 计 师 执 业准 则 的 相 关
2、要 求,我们审计了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一、企 业 对内 部 控 制 的责 任 按照 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 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二、注 册 会计 师 的 责 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三、内 部 控制 的 固 有 局限 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 的 变 化 可
3、 能 导 致 内 部 控 制 变 得 不 恰 当,或 对 控 制 政 策 和 程 序 遵 循 的 程 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2 四、财 务 报告 内 部 控 制审 计 意 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3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2 4 2012 2012 12 31 5 11 4 8 1 5 3 6 7 8 POS 9,;,;10 11 12 13 14 15 16 2012 12 31 17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