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1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1、重 要提 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鞍钢股份 股票代码(A 股)000898(H 股)0034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联席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景凡 郭兆文 靳毅民 电话 0412-673487
2、8 00852-25046911 0412-8417273;0412-6751100 传真 0412-6727772 00852-25987500 0412-6727772 电子信箱 2、主 要财 务数 据 及 股东变 化(1)主要 财务 数 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 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 25,430 28,992-1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0 155 9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5 95 189.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额 1,439 1,691-14.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1 0.021 95.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1 0.021 95.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9 0.32 上升 0.37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 87,208 88,596-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580 43,274 0.71(2)前 10 名 普 通 股股东 持 股 情况表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2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3,938 户,其中 H 股 562 户 前 10 名普通股 股东持
4、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普通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67.29%4,868,547,330-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85%1,074,172,722-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99%216,322,910-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00%72,575,900-工银瑞信基 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23%16,652,700-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23%16,652,700-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
5、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23%16,652,700-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23%16,652,700-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23%16,652,700-易方达基金农 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23%16,652,700-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3)前 10 名 优 先 股股东 持 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4)控股 股东 或 实 际控制 人 变 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
6、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更。3、管 理层 讨论 与 分 析 2016 年上半年,国内钢材市场出现回暖,钢材价格上涨。但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依然严重,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公司坚持“效益优先、调品为主”的原则,加强对重点品种的关注与跟踪,保 证 高 效 品种 的 生 产 销售。公 司 继续 深 挖 企 业内 部 潜 力,大 力 降 本 增效,提 升 管理 水 平。根据 国 家 供 给侧 改 革 的 指导 方 针,公司 加 大 技 术创 新 力 度,打 造 独 有 领先 产 品,加大 个 性 化 产品开发力
7、度,提高高附加值、高利润产品比例,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上半年,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人 民 币300 百 万 元,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93.5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041 元/股,比上年同期增加95.2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3 4、涉 及财 务报 告 的 相关事 项(1)与上 年度 财 务 报告相 比,会计政 策、会计估 计 和 核算方 法 发 生变化 的 情 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2)报告 期内 发 生 重大会 计 差 错更正 需 追 溯重述 的 情 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3)与上 年度 财 务 报告相 比,合并报 表 范 围发生 变 化 的情况 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化的情况。(4)董事 会、监 事 会对会 计 师 事务所 本 报 告期“非 标 准 审计报 告”的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