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推荐委托合同集锦8篇 委托合同 篇1 当事人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受益人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鉴于甲方需将资金交付信托管理并谋取相应收益,乙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甲方、乙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合同正文第一条信托目的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基于对乙方的信任,通过本合同
2、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2、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第二条信托资金金额、划款时间、信托期限1、信托资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2、划款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3、信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信托资金及其管理方式、处分权限与核算1、信托资金信托资金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2)甲方交付的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期限开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3)乙方管理、运用和
3、处分以上(1)、(2)项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财产;(4)前述财产取得的收益、赔偿和其他收入。2、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3、信托资金的核算: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金融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积极制订并履行信托计划,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就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2、信托资金不属
4、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资金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3、信托不因乙方的名称变更、法人变更、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乙方的辞任而终止。4、乙方应当为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5、乙方应当将信托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管理,并将不同客户的信托资金分别记账。6、乙方应妥善保存信托资金管理、分配的完整记录至少15年,以便甲方或受益人日后查询。7、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报酬。8、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资金承担。乙方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9、乙方以信托资金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
5、10、如果受益人为自然人,乙方有代扣代缴受益人个人所得税费的义务。第六条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1、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乙方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2、受益人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3、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信托受益权。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的归属、分配方式及乙方的报酬1、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2、乙方经营资金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3、在本合同设定的信托期限内,乙方收取手续费计算
6、标准为:。4、信托终止后乙方行使请求给付报酬权时,可以留置信托资金。扣除乙方应收手续费后的信托资金及利益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第八条信托的变更、终止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资金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在扣除手续费后须将全部信托资金及利益归还给甲方。4、本合同信托资金应与甲方其他信托财
7、产、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甲方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资金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甲方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资金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第九条信托事务的报告本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应当于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以事先约定的方式送达甲方。第十条税费的缴纳甲方、乙方和受益人应各自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利益和手续费部分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第十一条风险提示与承担(对信托运用风险及本合同所述
8、资金信托的特有风险予以明示,并说明责任分配原则。)第十二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乙方职责终止或辞任时,新受托人由甲方另行指定,新受托人接任前,由乙方或其财产管理人依本合同先行管理信托资金。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 甲方:_乙方:_鉴于甲方作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专业外贸公司,在相应领域内拥有良好的资信;鉴于乙方已获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所需的批准;鉴于乙方作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鉴于甲方作为受托人,将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_号货物出口合同(以下简称“出口合同”);为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
9、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委托出口货物(以下简称“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注明贸易术语)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1与货物出口合同的买方(以下简称“外商”)签订出口合同。2在签订出口合同后,负责向外商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3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3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
10、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1委托手续费:_。2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开证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若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第五条 与出口合同有关的违约、索赔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该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对外商的权利并对其提出索赔,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之
11、协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赔的,应当在有效索赔期限内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甲方应依出口合同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对外商或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第六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第七条 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
12、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甲方:_乙方:_ 委托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索 人民法院( 字第 号 判决(以下简称 号判决)项下 公司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号判决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指派 律师具体承办甲方委托事宜。二、乙方代理权限及工作范
13、围:全权代理甲方参与执行工作,包括搜集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情况、与执行法院或有关部门沟通、督促执行法院及时委托相关机构对已查封财产进行评估及拍卖变现、处理与执行有关的其他事宜。具体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执行相关的文件资料。四、乙方承办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不得接受对方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五、本次委托代理方式为有条件的风险代理,具体如下: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甲方按申请执行标的额的 向乙方
14、支付前期代理费。2、后期代理费用与乙方代理执行结果挂钩,甲方向乙方支付后期代理费标准为执行回款(非现金财产形式按当时评估价值计算)的%,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执行回款后的10日内,分期回款则分期支付。3、甲方除代理费之外,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为承办本合同项下工作所支出的交通费、通讯费、打印费、差旅费、招待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六、特别约定事项:乙方代理申请执行、处置查封房产、土地或其他财产需支付的执行受理费用及评估、拍卖等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执行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则担保责任由甲方承担。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号判决执行终结止。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如有未尽事宜需
15、另行协商。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4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法定地址:_ 法定地址: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 负责人:_电话:_ 电话:_甲方因_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1、委托代理内容:_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3、委托代理期限:_年_月_日。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
16、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1、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2、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3、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17、。4、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5、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7、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1、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2、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
18、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_元。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1、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19、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2、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3、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4、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
20、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
21、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4、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5、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
22、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授权代表(签名):_ 授权代表(签名):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帐号:_ 帐号: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签订时间:
23、_年_月_日 委托合同 篇5 编号:_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年_月_日签订:1.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综合性租赁公司。其注册地址为_工商登记号_。2._(以下简称“受托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的资质。其注册地址为_,工商登记号_。3._(以下简称“承租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企业。其注册地址为_,工商登记号_。鉴于:1.委托人为了开展租赁业务,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委托受托人代理相关事项。2.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委托人提供融资租赁代理服务并协助划转租金。受托人有权
24、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手续费。3.承租人为取得租赁物,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定义1.1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词语具有下述含义:“融资租赁”:系指委托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确定的用途、金额、期限、租金等,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以委托人的名义购进租赁物件,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协助划转租金的经营活动。“工作日”:系指受托人营业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国国家法定假日)。“本合同有效期间”:系指本合同经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义务履行完毕为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25、手续费”: 系指本合同第八条所述的手续费。1.2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a)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b)对某一条、款、项、当事方、附件的提及系指本合同的该条、款、项、当事方、附件;(c)对一份文件的提及包括对该份文件的修改、变更或补充,但不包括违反本合同约定作出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d)对任何文件当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该方的继任者和被允许的受让人。第二条 融资租赁方式2.1除影响受托人手续费的收取、增加受托人的义务或加重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难度和负担以及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情况外,委托人、承租人有权变更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受托人,该变更自变更通知到达受托人时生
26、效。该变更通知亦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三条 先决条件在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开展之前,必须符合下述先决条件:3.1委托人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a)委托人已经履行完毕所有签署本合同及提供融资租赁资金所必须的内部及外部认可程序,并向受托人提交了受托人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b)委托人已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帐户,并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够的人民币资金。3.2承租人的先决条件:(a)承租人已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帐户,该资金帐户应主要用于本合同的履行,例如租金的存入;(b)承租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财务报表影印件,并提供内容与格式均令委托人认可的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同意
27、签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会决议及其他委托人需要审核的文件,承租人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在签署本合同时,委托人已经事先审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并确认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委托人确认其在每一次签署委托指令之前已尽责地进行了审查,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审查结果作为本业务开展的依据,不另作实质性调研和审查,不承担核实的工作和责任。第四条 融资租赁4.1委托人支付租赁物价款购进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条款租入租赁物。租赁物的名称、概算价格、型号、机身号码、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28、组成部分。4.2承租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供应商资信情况,自己选定租赁物和供应商,并对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质量、技术和服务内容,以及品质技术保证、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决定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4.3委托人同意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书面的确认函,注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和要求已经我公司认可”;委托人承担根据承租人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在满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承租人应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托人发出付款通知,以使委托人有充分的付款准备。4.4承租人确认委托人购买的标的物即承租人所选定的本合同的租赁物,承租人同意并接受
29、购买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记载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4.5在租赁期内租赁物及其附属物及其相关全部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包括现在或以后附属于租赁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均属于委托人;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用于非法生产,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销售、抵债、转让、承包、转租、分租、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或增加所有权负担的行为。4.6对租赁物的品质、规格及其他在购买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发生的争议,均由承租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供应商提起求偿,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申请仲裁等,其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送达、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
30、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4.7租赁物在本合同附表规定的场所安装、使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外观、性能、品质等,不得迁移安装使用地点,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租赁物上标注所有权标志,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定期或随时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承租人予以全力配合。4.8承租人股东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约、承租人法人地位的变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均不改变委托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4.9在任何涉及对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的说明时,承租人必须声明、说明或解释本设备的所有权情况。4.10租赁期满后,
31、承租人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违约金及认购权费(应该说清楚一点)(应由承租人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连同最后一期租金向委托人支付)和其他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委托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租赁物所有权自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签发之日起由委托人转移至承租人。4.11委托指令提交受托人后,如委托人和承租人经协商一致,决定撤销或修改委托指令,需以双方名义书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已收取的手续费无须退回,并由委托人和承租人中导致指令变更或撤销的一方承担。如指令变更或撤销是由委托人和承租人双方原因导致的,手续费由双方分担。4.12受托人按照委托指令载明的划转日期(必须为工作日),将融资租赁资金直接由
32、委托人资金帐户划转至委托人与承租人共同指定的帐户。4.13委托人与承租人确认在共同提交委托指令时双方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件,并不存在本合同所约定的各种违约情况。4.14本合同的期限为_,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和承租人通过共同向受托人提交委托指令进行融资租赁的金额(即本合同标的)为_万元人民币。第五条 租金5.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的租金由委托人和承租人进行协商确定,详见收租表。5.2租金支付见收租表。租金支付日以租金到达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的帐户日为准。5.3承租人应当将应付租金交存于其在受托人处开立的资金帐户。受托人为委托人代扣代缴应当由委托人承担的营业税和其
33、他任何可能产生的税费,同时把剩余的资金划转至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的资金帐户。委托人承诺:基于本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人承担。5.4租金支付经委托人和承租人商定按_支付,承租人如果连续_不支付租金,委托人有权对租赁物进行处置。第六条保证金6.1承租人按照融资租赁的金额和期限,于融资租赁起始日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融资租赁合同标的总额_万元的_%的融资租赁保证金,计_万元。6.2租赁保证金由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签定日起3日内划入委托人在受托人处开立的资金帐户。6.3承租人不履行合同出现违约时,委托人有权处置保证金;合同执行顺利的,经协商,保证金可冲抵最后几期租金。6.4保证金按银行活期存款利
34、率计息。第七条 租金的偿还7.1如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时,则委托人有权对逾期租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加收罚息。7.2受托人按照约定将融资租赁租金或罚息划转至委托人的资金帐户后将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接到通知后要按照受托人的要求,立刻向受托人出具书面确认函件。第八条 手续费8.1各方商定,融资租赁受托人手续费按照本合同标的总额_万元的_%收取,共计_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第九条 风险揭示及风险承担9.1在本合同项下,受托人负有本合同所约定的协助委托人划转租金的义务。9.2融资租赁期限届满之后,受托人不再承担相应的受托责任(重新签定融资租赁合同的除外)。第十
35、条 承租人提前结付租金10.1承租人如需提前结付租金,致使合同提前终止,要在相应 的计划还款日前10日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10.2承租人提前结付租金的,除支付租赁租金以外,要向委托人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提前结付租金补偿金。承租人已支付的手续费不予扣除,受托人已取得的手续费不予退还。第十一条优先受偿如在本合同签订前,承租人曾向委托人或受托人借款,在本合同签订时,借款双方应向第三方书面披露该情况。在同等情况下,承租人应当优先偿还到期日在先的合同。如借款双方未向第三方披露该情况,并违反本款关于优先偿还到期日在先的合同的约定,借款双方应赔偿由此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合同提
36、前终止12.1如出现以下情况,委托人有权通知承租人融资租赁立即提前到期,承租人应立即向委托人偿还全部融资租赁租金,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偿还全部融资租赁租金的,委托人将按照本合同第7.1的约定计算加收承租人的罚息:(a)承租人被迫或主动停业;(b)承租人出现重大经营失误,导致财务亏损;(c)使用融资租赁的项目计划被取消或无法实施;(d)承租人发生重大违法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e)承租人出现分立、合并、清算、改组、撤销、被宣告破产、被解散等情形,未得到委托人同意。(f)承租人与其他第三人所签订的其他商业合同危及本合同正常执行的;(g)本合同所附的有关担保合同的担保人违约,包括
37、但不限于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资料及手续含有虚假成份,担保人被迫或主动停业等;(本款仅在存在担保人的情况下使用)(h)委托人认为的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租赁安全的其他情形;(i)承租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j)承租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12.2委托人向承租人发出的要求提前还款的通知应当同时提交一份给受托人。承租人应当在委托人指定的时间内将融资租赁全部租金存放于承租人的资金帐户并通知受托人,然后由受托人划转至委托人帐户。第十三条 陈述与保证13.1 承租人在此声明如下:(a)承租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并拥有良好声誉,其对自身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
38、分权,并能以其自身的名义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托租赁活动;(b)承租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承租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承租人有约束力的法规和合同。承租人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均已合法地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c)承租人为本合同项下融资租赁而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d)承租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委托人不提供本合同项下融资租赁的下列事件:与承租人或与承租人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法违纪或被索赔事件;未结案的诉讼、仲裁
39、事件;承租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其他可能影响承租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承租人在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13.2 承租人在此保证如下:(a)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b)按本合同的约定归还融资租赁租金和有关费用;(c)按委托人的要求每季度提供一次最新财务报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年度财务报表;按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的经营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d)接受委托人的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e)未经委托人的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承租人进行重
40、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股份公司或投资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需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f)承租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保证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保证不以其他有可能危急其自身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g)承租人保证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立即通知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及其与受托人的任何部门或分支机构、控股机构、其他银
41、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承租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股本结构的变动、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承租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承租人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承租人将有可能发生的清算、破产、注销、解散等事项。13.3承租人在本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在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承租人重复作出。承租人同时承认,委托人、受托人对本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对上述声明和保证信任的基础上的。13.4委托人在此声明如下:(a)委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有
42、限公司,并拥有良好声誉,其对自身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并能以其自身的名义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托租赁活动;(b)委托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委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委托人有约束力的法规和合同。委托人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均已合法地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c)委托人为本合同项下租赁而向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13.5委托人的保证如下(a)融资租赁资金系委托人合法所有;(b)在发生承租人不按期偿还委托租赁本金和租金时,自行决定对承租
43、人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途径追索。13.6委托人在本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在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委托人重复作出。委托人同时承认,受托人、承租人对本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对上述声明和保证信任的基础上的。13.7 受托人在此声明如下:(a)受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拥有良好声誉,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b)受托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受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受托人有约束力的.法规和合同。(c)受托人为本合同项下租赁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13.8 受托人的保证如下:(a)自行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受托业务,不将受托事项转委托;(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