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 2016 005 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2016 年2 月29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 东 重 庆 港 务 物 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港务 物 流 集 团”)的 通 知,港 务 物 流 集 团 于2015 年8 月25 日 至2016 年2 月29 日 期间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增 持 了 公 司 股 份。现 将 有 关 情 况 公 告 如 下:一、增持计划内容 2015 年7 月9 日,公 司 披 露 了 关 于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股份计 划 的 公 告(内容
2、详 见 临2015-027 号 公 告),控股 股 东 港 务 物 流 集 团 基 于 对 当 前 资 本 市 场 形 势 的 认 识 和 对 公 司 未来 发 展 的 信 心,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维 护 股 东 利 益,港 务 物 流 集 团 计划在不超过12 个月内(自 首 次 增 持 之 日 起 算)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允许的方式增持公 司 股 份,计划 用 于 增 持 的 资 金 不 低 于5000 万元,并 承 诺 在 增持 实 施 期 间 及 法 定 期 限 内 不 减 持 所持有的 公 司 股 份。二、增 持 计 划 的 实 施 进 展 控
3、股 股 东 港 务 物 流 集 团 于2015 年8 月25 日 至2016 年2 月29 日 期间通 过 上 海 证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增持 公 司 股 份 4,631,102 股,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00%,增 持 金 额 累 计 为48,863,918.83 元。本次 增 持 前,港 务 物 流 集 团 及其 一 致 行 动 人 重 庆 市 万 州 港 口(集 团)有 限 责 任 公司(以 下 简 称“万州港”)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183,819,078 股,占 公 司 总 股 本39.79%。本次 增 持 后,港 务 物 流 集 团 及其 一 致 行 动 人
4、万 州 港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188,450,180 股,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误 导 性 陈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占 公 司 总 股 本40.79%。三、后 续 增 持 计 划 港务 物 流 集 团 表 示 上 述 增持计 划 尚 未 完 成,后 续 将 择 机 继 续 增 持 公 司 股 份,履 行上 述 增 持 计 划 的 承 诺。四、本次 增 持 行 为 符合 证 券 法、上市 公 司
5、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业 务 规 则 的 有 关 规 定。公 司 将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2014 年 修 订)、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股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增 持 股 份 行 为 指 引(2012年 修 订)等 相 关 规 定,持 续 关 注 控股 股 东 港 务 集 团 所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有 关 情 况,及 时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特此公告 重 庆 港 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6 年3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