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登记表(适用未办营业执照纳税人)税务登记表(适用未办营业执照纳税人)-外部采集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登记纳税人登记适用于: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纳税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而未经批准纳税人。对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纳税人,不得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但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征收税款,也不得向其出售发票;确需开具发票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先缴税再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登记的纳税人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需先进行变更登记,然后通过相应流程办理税务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表(适用未办营业执照纳税人)填报日期: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
2、 纳税人识别号 按老系统中识别号采集登记注册类型 看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 国标行业 共六位数,见国标行业代码表开业(设立)日期生产经营期限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核算方式 从业人数 其中外籍人数适用会计制度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投资总额(币种)投资总额(金额) 网站网址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经办人签章:年 月 日负责人签章:年
3、 月 日纳税人签章:年 月 日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纳税人所处街乡隶属关系 纳税人状态是否集中经营场所集中经营场所名称纳税人行政区域码国税主管税务局国税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地税主管税务管理员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经办人(签章):国税经办人:地税经办人: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国家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专用章):登记日期: 年 月 日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地方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专用章):登记日期: 年 月 日地税主管税务机关:数据项填写说明序号 数据项名称 填写说明是否必须采集1 纳税人名称 是2纳税人识别号 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为业主(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加两位顺序号 00
4、,分支机构的代码为业主(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加两位顺序号 01,02以此类推。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的,由注册地区域码+组织机构代码号组是成3 登记注册类型 看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 是4 国标行业 看行业代码表,必须写到最底级 是5 开业(设立日期) 实际开业日期 是6 生产经营期限 合同或者章程上标明的日期 是7 生产经营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是8 邮政编码 否9 联系电话 否10 核算方式 “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 是11 从业人数 据实填写 是12 其中外籍人数 没有填写数字“0” 是13 适用会计制度 否14 投资总额币种 是15 投资总额金额 是16 负责人姓名 据实填写 是17 负责
5、人身份证件种类 居民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护照、其他 是18 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是19 负责人固定电话 否20 负责人移动电话 是21 负责人电子邮箱 否22 经营范围 是23 经营方式 是24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否25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条件必 录26 纳税人所处街乡 否27 隶属关系 看隶属关系代码表 必录28 是否国、地税共管户 是或否 必录29 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地税共管户必录 条件必 录30 国税主管税务所(科、分局) 国地税共管户必录 条件必 录31 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具体到“副科级中心所、分局” 必录32 地税主管税务管理员 必录33 受理税务机关 具体到“副科级中心所、分局”或者是办税服务厅 是34 受理日期 受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日期 是35 经办人员 为纳税人办理登记时的税务人员 是36 核准税务机关 具体到“副科级中心所、分局” 否37 核准日期 核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日期 否38 是否位于集中经营场所 是或否 必录39 集中经营场所名称 条件必 录40 纳税人的行政区域码 看行政区划代码表 是41 纳税人状态 看纳税人状态代码表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