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 柳化债 公告编号:2016-080 1 柳 州 化 工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于公司 涉 及 诉讼 的 补充公告的更 正 公 告 柳州化 工股 份有 限公 司(以下简 称“公 司”或“原 告一”)与 广西 柳州 化工 控股有 限公 司(以下简称“柳化 控股”或“原告二”)因 与贵 州鑫 悦 煤炭有 限公 司(以 下简 称“鑫 悦煤 炭”或“被告一”)、贵州 新益 矿业 有 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 益 矿业”或“被 告二”)及 广西金 伍岳 能源 集团 有限公司(以 下简 称“金伍 岳”或“被 告三”)债务 转
2、移合 同纠 纷一 案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向广 西壮族自治 区高 级人 民法 院(以下简 称“广 西高 院”)提起民 事诉 讼,广 西高 院 于 2016 年8 月10 日出具一审 案件 受 理 通知 书【(2016)桂 民 初 26 号】,同时 公司 针对 本次 诉讼 已向广 西高 院申 请财 产保全并 获受 理(详 见公 司 在上海 证券 报及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网站 披露 的 柳 化 股份关 于公 司涉 及诉 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76)及 柳 化股 份关 于公 司 涉及诉 讼的 补充 公告(公 告编号:2016-077)。现根 据 交易 所事 后审 核要 求,公
3、 司对 柳 化股 份关 于公司 涉及 诉讼 的补 充公 告更 正补充 如 下:原公告“二、对 方违 约时 没有进 行信 息披 露的 原因”的第 二段 为“2015 年7 月 20 日,金伍 岳把其 持有 鑫悦 煤炭 的 60%股权 转让 给广 西铁 投冠 信 贸易有 限公 司,金伍岳 仅持 有鑫 悦煤 炭 31%的股 权,鑫悦 煤炭 的控 制 权发生 了变 动,他们 双方 对内部 往来 进行 了整理。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收 到金 伍岳 和鑫 悦煤 炭共同 向公 司出 具的 证明,证明 鑫悦 煤炭 之前 已经转入 公司 用于 支付 其收 购新益 煤矿 的股 权款 中,有一部 分是
4、 其代 金伍 岳退 回的煤 炭预 付款,而不是股权 收购 款。由 此,公 司才又 重新 认定 鑫悦 煤炭 出现对 公司 的违 约,其 未 能在2014 年 8 月31 日前履行 代新 益矿 业偿 还其 欠公司 及其 他债 权人 的债 务。公司 在收 到上 述证 明材 料后,没 有及 时披 露,主要是 为了 后续 提起 诉讼 考虑。”现更正 补充 如下:“2015 年7 月 20 日,金伍 岳把其 持有 鑫悦 煤炭 的 60%股权 转让 给广 西铁 投冠 信 贸易有 限公 司,金伍岳 仅持 有鑫 悦煤 炭 31%的股 权,鑫悦 煤炭 的控 制 权发生 了变 动,他们 双方 对内部 往来 进行 了
5、整理。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收 到金 伍岳、鑫 悦煤 炭向公 司出 具的 证明,证 明鑫悦 煤炭 之前 已经 转入公司 用于 履行 债务 清 偿协议 代新 益矿 业偿 还 债务的 款项 中,有 一部 分 是其代 金伍 岳退 回的 煤炭预付 款,而不 是 代 偿债 务款。证明 分两 个部 分,一是 金 伍岳 和鑫 悦煤 炭共 同向公 司出 具 了 关 于代付款 项的 证明,证 明 鑫悦煤 炭 于2014 年3 月19 日、20 日、21 日 向公 司 支付的 三笔 款项 共 计 1本公司 董事 会及 全体 董事 保证本 公告 内容 不存 在任 何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 述 或者重
6、大遗 漏,并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责 任。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 柳化债 公告编号:2016-080 2 亿元系 金伍 岳委 托鑫 悦煤 炭代其 向公 司退 还的 煤炭 预付款;二是 金伍 岳单 方 向公司 出具 了 关 于支付款项 的证 明,证明 其2014 年6 月9 日 以电 汇方 式向公 司支 付 的4500 万 元 款项系 其向 公司 退还的煤炭 预付 款。据此,公 司判定 鑫悦 煤炭 仅向 公司 共计支 付债 务 款 10420.70 万元,尚 欠 13579.30万元未 支付,由此,公司 才又重 新认 定鑫 悦煤 炭出 现对公 司的 违约,其未 能 在2014 年8 月31 日前履行代 新益 矿业 偿还 其欠 公司及 其他 债权 人的 债务。公司 在收 到上 述证 明材 料后,没有 及时 披 露,主要是 为了 后续 提起 诉讼 考虑。”特此公 告。柳州化 工股 份有 限公 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