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证券代 码:002356 证 券简 称:浩宁达 公告 编号:2014-045 深 圳 浩宁 达 仪表 股 份有 限 公司 2014 年 第一 季度 报 告正 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 司 董 事 会、监 事 会 及 董 事、监 事、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季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实、准 确、完 整,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并 承 担 个 别 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所有董 事均已出席了审议 本次季报的董事会 会议。公司负 责人王磊、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人李满红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2、(会 计主管人员)王庆东 声明:保证季度报 告中财务报表的真 实、准确、完整。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 第二节 主 要 财 务数 据 及 股 东 变 化 一、主 要会计 数据 和财务 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95,105,256.36 86,214,806.38 1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14,930.56 589,357.89-1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40,343.35 48
3、2,326.69-212.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98,907.66-97,284,445.23 100.7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 0.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 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5%0.06%-0.01%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 产(元)1,399,329,383.45 1,409,944,379.59-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36,850,959.40 936,336,028.84 0.05%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
4、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4,981.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636.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31,357.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701.42 合计 1,055,273.91-对公司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 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
5、报告正文 3 二、报 告期末 股东 总数及 前十 名股东 持股 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29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3.75%51,000,000 0 质押 19,000,000 萍乡市荣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5%9,000,000 0 质押 9,000,00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套利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2,721,906 0 财通基金公司工行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4%674
6、,280 0 钟欣 境内自然人 0.36%291,820 0 付小兵 境内自然人 0.32%258,000 0 杨洁骎 境内自然人 0.32%252,492 0 北京邦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6%205,500 0 王荣基 境内自然人 0.23%187,189 0 张占发 境内自然人 0.19%150,01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 5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1,000,000 萍乡市荣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中国对外
7、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套利 2,721,906 人民币普通股 2,721,906 财通基金公司工行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 674,280 人民币普通股 674,280 钟欣 291,820 人民币普通股 291,820 付小兵 258,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8,000 杨洁骎 252,492 人民币普通股 252,492 北京邦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205,500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4 王荣基 187,189 人民币普通股 187,189 张占发 150,01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8、说明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7 日发布 关于共同控制关系解除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柯良节先生与王荣安先生于 2013 年 7 月 15 日签署关于解 除 之协议,约定解除相互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因此,柯良节先生与王 荣安先生对本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解除。2013 年 7 月 16 日起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公司股东钟欣、杨洁骎、王荣基、张占发为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其中公司股东钟欣、杨洁骎账户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公司股东王荣基账户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公司股东张占发账户为信达
9、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 告期主 要会 计报表 项目、财务 指标 发生重 大变 动 的情 况及 原因 无 二、重 要事项 进展 情况及 其影 响和解 决方 案的分 析说 明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3 年10 月8 日开市时起停牌,2013 年10 月1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4年1 月13日披露了 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公司股票自2014年1 月13 日开 市起复牌,2014 年3 月6 日披露
10、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并于2014 年3 月27 日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280 号)。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2013 年 10 月 09 日 http:/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3 年 10 月 15 日 http:/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2014 年 01 月 13 日 http:/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2014 年 03 月 06 日 http:/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2014
11、 年 04 月 02 日 http:/三、公 司或持 股 5%以上 股东 在报告 期内 发生或 以前 期间发 生 但 持续到 报告 期内的 承诺 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交易对方天鸿伟业 自自查报告出具日起至本次重组终止之日,如天鸿伟业购买或出售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将在事实发生 2 日内书面 告知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01 月 09日 自自查报告出具日起至本次重组终止之日。严格履行 西南证券 自自查报告出具日起至本次重组终止之日,西南证券不再购买深圳浩宁
12、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2014 年 01 月 09日 自自查报告出具日起至本次重组终止之日。严格履行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6 交易标的每克拉美股东郝毅、天鸿伟业、广袤投资 通过本次交易所认购的浩宁达股份,锁定期为自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2014 年 03 月 05日 公司重组还未经证监会核准,重组承诺尚未生效,目前尚未涉及承诺实际履行的情况 交易标的每克拉美股东郝毅、天鸿伟业、广袤投资 每克拉美 2014 年度、2015 年 度和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分别不少于人民币 4,745.28 万元,人民币 6,635.92 万
13、元,人 民币8,491.51 万元。如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利润数,则上述盈利承诺补偿主体承诺基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股份补偿 2014 年 03 月 05日 公司重组还未经证监会核准,重组承诺尚未生效,目前尚未涉及承诺实际履行的情况 交易标的每克拉美股东郝毅、天鸿伟业、广袤投资 盈利承诺期满后主要人员(包括郝毅、姜笑辰、王玫、李进忠、秦丽杰、沈佳、姜沣)在交易标的公司的服务期限不少于 36 个月;承 诺盈利承诺期满后,上述主要人员自从交易标的公司离职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浩宁达或每克拉美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 或任职行为。2014 年 03 月 05日 公司重组还未经
14、证监会核准,重组承诺尚未生效,目前尚未涉及承诺实际履行的情况 交易标的每克拉美股东郝毅、天鸿伟业、广袤投资 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014 年 03 月 05日 严格履行 交易标的每克拉美股东郝毅、天鸿伟业 在作为浩宁达的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浩宁达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
15、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股东优势地2014 年 03 月 05日 公司重组还未经证监会核准,重组承诺尚未生效,目前尚未涉及承诺实际履行的情况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7 位损害浩宁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标的每克拉美股东郝毅、天鸿伟业 一、保证浩宁达和每克拉美的人员独立;二、保证浩宁达和每克拉美的机构独立;三、保证浩宁达和每克拉美的资产独立、完整;四、保证浩宁达和每克拉美的业务独立;五、保证浩宁达和每克拉美的财务
16、独立。2014 年 03 月 05日 公司重组还未经证监会核准,重组承诺尚未生效,目前尚未涉及承诺实际履行的情况 交易标的每克拉美股东郝毅、天鸿伟业 在作为浩宁达的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将避免从事任何与浩宁达和每克拉美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浩宁达和每克拉美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如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浩宁达和每克拉美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人
17、/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浩宁达和每克拉美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014 年 03 月 05日 公司重组还未经证监会核准,重组承诺尚未生效,目前尚未涉及承诺实际履行的情况 交易标的每克拉美股东郝毅、天鸿伟业、广袤投资 一、与每克拉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亲属或其他关联关系;二、与每克拉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在每克拉美经营管理、决策、提案和股权收益等方面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三、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不会以所持有的浩宁达股份单独谋求浩宁达的实际控制权,也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等任何方式联合其他股
18、东谋求浩宁达控制权。2014 年 03 月 05日 公司重组还未经证监会核准,部分重组承诺尚未生效,目前尚未涉及承诺实际履行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发起人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深圳市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2010 年 02 月 09日 36 个月 严格履行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8 股东深圳市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 司、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19、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发起 人股东深圳市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于 2007 年 9 月向公司出具 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贵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
20、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2007 年 09 月 01日 严格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深圳市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 关于员工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承诺:公司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出具了关于员工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承诺函:如有权管理部门要求发行 人补缴住房公积金和/或对发行人就住房公积金缴纳进行任何处罚,发行人股东香港汉桥、荣安科技承诺予以充分、及时地补偿,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0 年 02 月 09日 严格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深圳市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1、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 关于厂房拆迁补偿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于 2009 年 7月 30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自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 4 号厂房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则本公司(或本人)愿意承担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并弥补其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2009 年 07 月 30日 严格履行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9 失。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 营业 绩的预 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22、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0%至 20%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340.08 至 453.44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77.8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生产厂房将搬迁至惠州 大亚湾。五、证 券投资 情况 无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0(本页无正文,为 深 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之签署页)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磊 二一四年四月十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