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 市 宝鹰 建设 控股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 董事 关于 第 七届 董事 会第 五次 会议 相关 事项 的事 前认 可意 见 根据 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公司法 关于 在上市 公司建立 独立董 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 券交易 所上市公 司规范 运作指 引(2020年 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则 及公 司章程 独立 董事制 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深 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听取 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 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董事会拟审议的 相关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一、关 于全资 子公 司签署 中标
2、 项目合 同暨 关联交 易事 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 建设”)作为 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物流”)“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的中标 方,拟与 航空城 物流签 订相 关合 同,合 同金 额为 269,936,289.58元人民币,因 航空城物流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宝鹰建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 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该工程系宝鹰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投标 程序确定,定价合理、
3、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 有利于进一步 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且关联方具备较强 的资金、资源方面的实力,具备 履约能力。本次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二、关 于日常 关联 交易预 计事 项 我们与公司就 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
4、认为:以上 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属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 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关联交易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 董事会 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雪生 黄亚英 彭玲 深圳 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8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