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深 圳 市 振 业(集 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特 别 奖 励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建立有 效 的激励 机制,增 强企业活 力,提高 广大员 工参 与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的 积 极 性、主动性和 创 造 性,助 推 企 业 稳 健 发 展,树立企业 正气,提 升企业竞 争力,特 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 董事会特 别 奖励基 金坚持实 事求是、激励及时 有效、奖励金额适 度、评 定 公正公平、严禁 平 均主义的 原则,注 重 典型性、创新性、重 要性和 成 效性。第二章 董事 会 特 别 奖 励 基 金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三 条 本办法
2、的 适用范围 为 公司全 体员工。第 四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董事会 特 别 奖 励 基 金 是指专项用于奖励为公司做出 突出贡献,取得显 著经济 效 益、社会 效益或重 大荣誉的 团队或 员工。第三章 董事会 特 别 奖 励 基 金 的 管 理 第 五 条 董事会特别 奖 励 基 金 以公司每 年 营 业 收 入 的 2 为 限,总额不超 过500 万。2 第 六 条 董事会特 别 奖励基 金应专款 专用,不 得用于任 何形式 的经营性投 资,这些 经营性投 资包括但 不限于购 买企业债 券、股票 和 投资基金。第 七 条 公司 设立 董事 会 特 别 奖 励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3、,由 董 事 长、党委书记、总裁、党委副书 记、纪委 书记、监 事会主席、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组成。董事长兼 任委员会 主任。第 八 条 董事会特 别 奖励基 金 管理委 员会的主 要职责为:1、对董 事会特别 奖励基金 的使用提 出意见;2、对董 事长提名 的拟奖励 人员提出 评审意见;3、每年 向董事会 汇报 董事 会特别 奖 励基金 的 使用情况。第 九 条 董事会特 别 奖励基 金 管理委 员会 作出 决议,必 须经 全体委员的半 数以上表 决通过。第十条 董事会 特 别 奖 励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下 设 董事 会 特 别 奖励基金委员 会办公室,由 董事 会办公室
4、、人力资 源部、计 划财务部 组 成,董事会秘 书兼任委 员会办公 室主任。委员会办 公室负责 董事 会特 别 奖励基 金的日常 管理工作,各组 成部门各司 其职。董 事会办公 室负责 制定 董事会 特别 奖励 基金 管理 办 法,按年度提交 董事会 特别 奖励 基金预算;人力资 源部负责 董事会特 别 奖励基金的 申请受理、组织评 审及奖励 等事项;计划财务 部负责对 董事3 会特别奖 励基金进 行财务管 理,设立 董事会特 别 奖励基 金账户,单 独核算,定 期 向董事 会特别奖 励 基金管 理委员会 提交基金 财务资料。第十一 条 董事会特别 奖励 基金以现 金形式发 放,具 体 金额
5、由董事长提出 建议,董事 会特别 奖励基金 管理委员 会 审定 后 报董事会 审批。原则上董事 会特别 奖励基金 每年奖励 项目不超 过 5 个,团队年度 奖 励不超过 100 万元(含税),个人年度 奖励不超 过 50 万 元(含税)。第十二条 团队获奖的,由 获奖团队 根据团队 成员贡献 大小,按照公平合 理的原则 制定分配 方案。分 配方案须 报董事 会 特别 奖励 基 金管理委员 会批准。第十三 条 对获得两次 董 事 会 特 别 奖 励 基 金 的 员 工,从 次 月 起,职位薪酬 上调一档(已达到 本职级薪 酬档次上 限的,按 就高就近 原 则上调至上 一职级相 应档次)。第四章
6、董事 会 特 别 奖 励 基 金 的 实 施 程 序 第十四 条 实施程 序:1、提 名:公司领 导 和 下 属 企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向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提 出推荐名单,推荐名 单及有关 申报材料 交 人力资 源部,申报 材料包 括 但不限于名 称(姓名)、职务(岗位)、为 公司 做出突出 贡献,取 得显著 经济效 益、社会 效益或重 大荣誉的 事项及证 明材料。4 2、评 审:人 力 资 源 部 对 申 请 材 料 的 真 实 性、准 确 性、完 备 性 进行核查,若涉及专 业事项,人力资源 部可组织 公司内部 相关专业 人 士或部门领 导 进行联合 评审;有关评审 意见 经委
7、 员会办公 室集体 讨论通过后报董 事长审批,由 董事 长 决定最 终的拟奖 励人员名 单 和奖励 标 准,并提交董 事会特别 奖励基金 管理委员 会进行审 议。3、公 示:人 力 资 源 部 将 经 董 事 会特别 奖 励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审 议通 过 的 团 队 及 人 员 名 单 予 以 公 示,广 泛 听 取 广 大 员 工 的 意 见 和 建 议。4、决 策:公 示 无 异 议 的,提 交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议、董事会审 批。董事 会审批通 过后,人 力资源部 和计划财 务部 组织 发放。第十五 条 原则上董事 会特 别 奖励基 金 每年授 予一次,可与年 度考核同步 进行。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后,公司原有 的合理化 建议奖、振业 功 勋奖、优秀 业绩奖有关 制度 和 规定 同步 废止。第十七条 奖励产 生的相关 税费由获 奖者自行 承担,公司 进行 代扣代缴。第 十 八 条 本办法 经 董事会 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审议后,报董事 会审核、股 东大会批准。第十九 条 本办法自 股东大 会批准 之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