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审 计 委员 会 2021 年 度履 职 情况 报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 江泉实 业董事会 审计委 员会实 施细则 等规定,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独立董事江日初先生、金喆女士及董事邓院平先生等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江日初先生 担任。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
2、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业绩预盈情况说明的议案;2、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 支付 其年度报酬的议案;3、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2
3、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1 年 2 月 25 日,第 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我们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 报表
4、审计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 公司章程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考虑对公司的了解程度、业务合作的连续性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2 年,审 计委 员会 将更加恪 尽职 守,密 切 关注公司 内部 审计工 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江日初、金喆、邓院平 二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