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浅论如何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以广州市为例摘要:如何应对“城中村” 火灾给政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的挑战和考验,寻找有效的对策,既是现实所迫,也是形势急需,是政府公共安全管理必须尽快研究解决的课题。本文以广州为例,结合实际提出要充分整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城中村” 、社会公众、社会有关资源形成整体的管理合力,从不断健全监管体制上、完善消防法规和执法机制、夯实社会消防工作基础和提高应对消防安全“非传统” 因素的能力等方面切实有效的提高“城中村” 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提升其抗御火灾能力。 关键词: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 导论 消防安全作为整个国家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
2、城市、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城中村”火灾是广州市当前火灾的主要类型,频频发生的“城中村” 火灾伤亡事故,表明广州市“城中村 ”消防安全整治刻不容缓 ,据统计,广州市“城中村”共有 138 多个,村内居住人口约 120 万人,建筑密集拥挤,消防设施缺乏,消防隐患严重,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薄弱,2008 年广州市发生火灾1211 起,其中发生在城中村内各类场所火灾 451 起,城中村发生的火灾数量占全市已发火灾总量的 40%以上。接连不断的“ 城中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给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也严重影响安全和稳定,研究广州市“城中村 ”消防安全管理对策可以为广东省乃至我国其他地区规
3、范“城中村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一个很好的案例,可以为其他地区加强“城中村 ”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依据。本文结合广州市“城中村”消防实际情况,运用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提出要充分整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城中村 ”、社会公众、社会有关资源形成整体的管理合力,提出切实有效的提高“城中村” 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消防法规定了消防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造成一些群众和单位存在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 ”的错误认识, 今年 5 月份颁布的新消防法对此已有修改,“城中村” 消防工作靠消防部门一家单打独斗 ,既做不好,更做不了。 1、充分发挥政府部门
4、的管理职能。要明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消防管理职责,以立法的形式,科学、合理地界定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建设、规划、房地产管理、工商、质检、教育、民政等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权限,准确定位消防职能,解决消防职能部门管什么和不管什么的问题。 2、强化责任传递,严格“城中村”消防工作的责任追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政府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推动社会单位和公民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建立和落实“城中村” 消防安全责任制 ,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城中村” 各社区居委会为依托 ,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城
5、中村 ”消防工作,努力构建政府、部门、 “城中村”“三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二、打牢“城中村”消防工作基础 要从“城中村”的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宣传教育和消防科学技术等入手,构筑“城中村” 消防安全防火墙 ,打牢广州市“城中村”消防工作基础 ,提高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1、加强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在推进“城中村” 消防规划中 ,应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划要有前瞻性和科学性,要高起点、高标准地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城中村 ”改造、建设重要内容 ;要加快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推动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改造,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 2、推进“城中村”消防宣传阵地
6、建设,强化民众消防责任主体意识。通过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五进” 活动,把消防宣传向农村乡镇、个体民营企业以及广大家庭延伸,丰富内涵,提高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的“软实力” 。注重发挥 “城中村”社区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以及公告栏、宣传栏、文化橱窗等现有设施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 3、利用科学技术手段防范 “城中村”消防隐患。深入实施“科技兴消”战略,推广应用先进消防科学技术,努力实现消防工作从依靠经验向依靠科技转变,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集约型转变,依靠消防科学技术来提升“城中村 ”抗御火灾的能力。 4、大力推进消防与保险的互动合作。在“城中村
7、” 消防安全管理中 ,可以引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充分调动保险业防损防灾的职能,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促进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这样,对“城中村” 各类场所业主和广大民众而言 ,可以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对政府而言,保险行业的介入,无形中增加了一支监管力量,有利于提高了消防安全管理成效,为“城中村” 发展建设保驾护航。 三、完善消防法规和执法机制 我国新消防法是 2009 年 5 月颁布实施的,在当前新旧法磨合过程中,在新消防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定相应的消防法规、技术规范以及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就显得相当必要了。 1、制定相应的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按照立法权限,
8、根据修改后的新消防法,广东省就可以对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进行修改,进一步提出“ 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具体要求以及“城中村 ”场所违反消防法规的具体处罚标准。这样,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城中村 ”的各类场所实施安全监管时 ,就可以避免“无法可依”或者“有法不能依 ”的尴尬局面。 2、建立部门联动的有效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关部门对“城中村” 消防安全的联合执法机制,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规划、土地部门应当成为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前哨站,城中村内凡涉及土地租赁、使用,以及房屋的建设等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在房屋建设时严格执行“三同时 ”程序(消防、安监、环保),对于存在违
9、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加强源头管理。 3、提升消防执法效能。要有效解决“城中村” 消防整治中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消防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一是根据新修订的消防法内容,编写消防执法指引,明确具体执法行为、执法动作的基本要求和刚性标准,确保正确、规范、高效执法,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规范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协调解决矛盾的能力。 四、提高应对消防安全“非传统 ”因素的能力 面临的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城中村” 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广州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
10、,提高应对消防安全“非传统”因素的能力。 1、改变“ 趋利型” 的增长机器政策,建立完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城中村” 的发展也应该具备消防安全的可持续发展观念, 要从源头上解决 “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问题,政府必须要改变现有的这种高度趋利型的增长机器政策,而立足于建立一种更为完善和全面的社会发展政策。 2、妥善处理化解“城中村”改造进程中各种矛盾,提高政府对“城中村” 的综合治理防控能力。 “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应作为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来对待,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充分发挥依托各级基层组织,提高政府对“城中村” 的综合治理防控能力。同时,强力推广消防安全新技术,通过技防改造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高防控火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