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浙江音乐学院 2018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校全称 :浙江音乐学院 第二条 国家代码: 14535 第三条 学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号; 邮编: 310024。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习年限:学制四年 第七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第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 联系方式: 0571-89808080 学院官网: http:/ 第二章 招生计划说明 第十条 2018 年 浙江音乐学院 舞蹈表演、 表演 、 艺术 -2- 与科技 专业面向浙江省
2、采用 “ 三位一体 ” 综合评价 方式 招生 。 第十一条 舞蹈表演专业计划招收 26 名; 表演专业 计划招收 40 名,其中 戏曲表演( 越剧 演员) 20 名, 戏曲器乐演奏( 越剧音乐伴奏 ) 20 名 ; 艺术与科技专业计划招收 10名。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一) 已经参加 2018 年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浙江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的考生 ; (二)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的表演 与创作 才能 ; (三)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无要求 ; (四)专业报考的具体要求( 须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中毕业生
3、,我院指定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考中的九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试成绩均合格, 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 P 等, 新高考改革后的毕业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 B 等,高中学考成绩审核时间截点为 2018 年 3 月 15 日。 2.中职学校的毕业生,我院指定的中职学校就读期间九门科目(见注 1)前五个学期期末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及格。 -3- 注 1:指定的九门科目及对照办法 ( 1)指定科目 舞蹈表演专业指定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专业一(中国民间舞)、专业二(中国古典舞基训)、专业三(舞蹈剧目)。 表演 专业
4、 指定科目: 戏曲表演( 越剧 演员)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专业一 (唱腔)、专业二(剧目)、专业三(腿毯功)。 戏曲器乐演奏( 越剧音乐伴奏 )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专业一( 乐器 演奏 )、专业二(视唱练耳)、专业三(乐队合奏)。 艺术与科技专业指定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专业一(乐理)、专业二(视唱练耳)、专业三(乐器演奏) ( 2) 如考生所在学校未开设指定科目,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与之相近的其他专业科目成绩的书面证明 , 报我院招生办审定。 ( 3) 上述科目的成绩均以考生在校期间该科目取得的前五个学期期末考试成
5、绩以百分制计算折算成平均分,满分为 100 分。折算后平均分在 90 分及以上的科目对照高中-4- 学考成绩为 A 等,平均分在 80-89 分的科目对照高中学考成绩为 B 等,平均分在 70-79 分的科目对照高中学考成绩为 C 等,平均分在 60-69 分的科目对照高中学考成绩为 D等。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报考时间与要求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以 个人自荐或 学校 推荐的方 式提出申请 。 (注: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 专业 招考方向,不可兼报,且报考“三位一体”的考生,不 得同时 报考我院 2018 年其他非“三位一体”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及招考方向。)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
6、间: 2018 年 2 月 23 日 10: 00 开始,截止到 2018 年 3 月 15 日 15:00, 考生登录浙江音乐学院官网 http:/,根据网上提示的 “ 报名流程 ” 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1. 书面材料内容 (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浙江音乐学院 “ 三位一体 ” 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 需加盖高中或中职 毕业学校公章) ,并附个人简历; -5- ( 2) 中职学校毕业生须提供 我院指定的中职学校就读期间九门科目前五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 (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浙江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复印件、 身份证或带照片的
7、户籍证明复印件 。 2. 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均采用 A4 纸大小,以浙江音乐学院 “ 三位一体 ” 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为封面装订,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 EMS 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市 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 浙江音乐学院 招生办公室(邮编: 3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 “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 ” 字样(学院只接受 EMS 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 投递 )。 书面 申请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8、 。学院 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第十四条 初审 -6- 对 学校推荐或 个人自荐的考生, 我院 组织专家组对 考生 报名 信息、成绩证明 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在 浙江音乐学院官网 公布。 第十五条 现场 确认及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 须 本人持浙江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身份证 复印件 (原件备查 )至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现场 确认时间: 2018 年 3 月 23 日 9: 00-12: 00
9、现场 确认 地点 :杭州市 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 浙江音乐学院 综艺楼 缴费标准: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考试费统一按照 110 元 /人 次的标准收取 。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我院有权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2.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书面申请材料递交、现场确认及缴费等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第五章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第十六条 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7- (一) 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8 年 3 月 23 日下午 3 月 24 日 地点:杭州市 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 浙江音乐学院 (二) 测试方式 我院
10、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 综合素质测试 ,具体 综合素质测试日程安排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 关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 的通知。 考生 凭 准考证 、身份证、浙江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 原件参加 综合素质 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专业面试、专业笔试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 考试内容 (一)舞蹈表演 ( 1)作品表演(面试):表演自选舞蹈作品一个,仅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芭蕾舞。 ( 2)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测试(面试) 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大跳、 倒踢紫金冠(女)、双飞燕(男)、原地撕叉跳、四位转、平转、旁腿转(男)、点翻身(女)、串翻身(女)
11、、蹦子(男)、技巧组合(控制、跳、转、翻等)。 芭蕾舞: -8- Pirouette:从四位开始转,正面完成两个,左右各 1 次 En Dehors /En Dedans; Fouette(女):挥鞭转 10 个,可选择一个方向(左或右)完成; Chaines:斜线上步平转 ,连续 3 个一组,做两组 ; A la seconde Pirouette(男):旁腿转 10 个,选择一个方向(左或右)完成 En Dehors; Changement de pied:五位双起双落换脚跳 5 个一停,做两组; Sissonne Fermee:带舞姿的连续中跳, 3 个一停,前、旁、后各一次; Tour
12、-rond(男):空转,正面完成两个,左右各 1次 ; Grand Jetes:带舞姿的斜线大跳,连续 3 个; Adagio 技巧组合:控制、转、跳。 ( 3)舞蹈即兴(面试):根据现场提供的音乐进行舞 蹈即兴表演。 注: 评委有权在考试中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 ;作品表演须自 带 CD 伴奏光盘, 光盘中不得留存与考试作品无关的内容 ,如遇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 -9- 着装要求: 芭蕾舞: 须按照芭蕾舞专业要求准备发型和服饰,女生可 穿芭蕾短纱裙,须穿脚尖鞋表演,男生须穿白色或肉色软鞋。 其他舞种: 作品表演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软、开度及专业技巧测试须身着芭蕾舞练功服参
13、加考试。 ( 二 ) 表演 1.戏曲表演( 越剧演员 ) ( 1) 唱腔(面试) :测试考生的声音条件和演唱技能 考试范围:考生可根据不同行当和流派自选两段越剧唱段。 ( 2) 基本功(面试) :测试考生的形体素质及力度、软度和动作协调性 考试范围:由腰腿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四项 组成。考生可根据各自不同行当,在完成其中两项的基础上,有侧重地选择 其他 考试项目。 ( 3) 剧目片段表演(面试):测试考生综合表演能力 考试范围:考生根据不同行当,自行选择最能体现自己综合表演能力的剧目片段 ,表演时长 8-10 分钟 。 不用彩妆,必要的道具自备,伴奏和配演自行解决。 ( 4) 命题即兴小品
14、表演(面试):测试考生艺术想象力及即兴创造能力 -10- 考试范围: 根据 考场随机抽取 的命题,进行即兴小品表演 。 注:考生须身着练功服参加面试项目测试;评委有权在考试中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剧目片段表演须自带剧目 CD 伴奏光盘,光盘中不得留存与考试剧目无关的内容,如遇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2. 戏曲器乐演奏( 越剧音乐伴奏 ) ( 1) 乐器演奏(面试) : 限 选一种乐器参加考试, 报考不同的乐器种类,考试的内容有所区分。 除司鼓以外的乐器 : 测试 考生 演奏技能和对作品的理解与处理 能力。 考试范围: 演奏 自选器乐独奏曲目一首 ,曲目时长 6分钟以内 。 乐器
15、范围:包含弦乐(越剧主胡、二胡、大提琴、低音提琴)、弹拨乐(柳琴、琵琶、中阮、古筝、三弦、扬琴)、吹管乐(笛子、笙、唢呐) 司鼓 :测试考生的打击乐基本功水平。 考试范围:板签基本功、双签基本功,时长在 3 分钟以内。 -11- ( 2) 越剧唱腔作品伴奏与视奏(面试):越剧唱腔作品伴奏测试考生对越剧唱腔作品的理解和越剧音乐伴奏水平 ,视奏测试考生的识谱能力 。 考试范围:演奏 自选伴奏作品一首 、演奏考场随机抽取 的视奏曲目。 注:司鼓须 自备作品伴奏 CD 光盘 ,其他乐器须做 无伴奏 表演 。 ( 3) 视唱练耳(面试) 视唱考试:看谱即唱,视唱单声部旋律(含经过式、辅助式临时变化音)。
16、 要求 大提琴、低音提琴考生使用五线谱,其他乐器考生使用简谱。 练耳考试: 听音模唱: 八度以内旋律音程 , 八度以内和声音程 ,大 、 小三和弦原 位及 转位 。 节奏模唱: 2 4、 3/4 节拍范围, 16 分音符时值以内的各类节奏型。 ( 4) 基本乐理 (笔试 ) 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人民音乐出版社, 2013 年出版,共一册;简谱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12- 础教程,李重光,湖南文艺出版社, 2015 年出版,共一册。 注:考生参加面试项目测试,评委有权在考试中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 考试要求自带 CD 伴奏 光盘 的,光盘 中不得留存与考试作品无关的内容,如遇光盘无法播放
17、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三)艺术与科技 ( 1) 数字音频基础(笔试,时间 60 分钟): 参考书目:数字音频基础,安栋、杨杰,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考试范围: 第一章 MIDI 基本理论;第四章音响的系统构成;附录三术语汇总。 ( 2) 新媒体作品分析(笔试,时间 60 分钟): 根据所给的作品,写出不少于 800 字的综合述评。 建议参看融合了影像、声音、装置等多种媒介的,并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一定互动性的现当代新媒体艺术作品。 参考书目:新媒体艺术( 21 世纪高等学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规划教材),宫林,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4 年出版。 ( 3) 乐理(笔试,时间 60 分钟):
18、 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人民音乐出版社, 2013 年出版,共一册 -13- ( 4) 乐器演奏(面试): 演奏自选器乐独奏曲目一首,测试考生演奏技能和对作品的理解与处理 。 乐器范围: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 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萨克斯管、吉他、低音吉他、竹笛、笙、唢呐、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 ( 5) 听音模唱(面试): 和声音程模唱、和弦模唱、旋律模唱。 ( 6) 视唱(面试): 看谱即唱,视唱五线谱单声部曲例(调号在一升一降以内,包含临时变化音)。 第十八条 综
19、合素质测试分值计算办法 (一)舞蹈表演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满分 100 分) =作品表演 成绩 40%+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测试 成绩 40%+舞蹈即兴 成绩 20% (二) 表演 1. 戏曲表演( 越剧演员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唱腔成绩 25%+基本 功成绩 20%+剧目片段表演成绩 45%+命题即兴小品表演成绩10% 2.戏曲器乐演奏( 越剧音乐伴奏 ) -14-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乐器 演奏成绩 50%+ 越剧唱腔作品伴奏与视 奏成绩 20%+视唱练耳成绩 15%+基本乐理成绩 15% (三)艺术与科技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
20、 =数字音频基础 成绩25%+新 媒体作品分析 成绩 25%+乐理 成绩 20%+乐器演奏 成绩10%+听音模唱 成绩 10%+视唱 成绩 10%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得入围。 第二十条 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和成绩查询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 各专业(招考方向) 招生计划 1:2.5 的 比例 分别 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 入围考生名单 于 2018 年 4 月中旬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http:/ 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 院官网 查询成绩。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入围 考生 必须 参加 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
21、试 。 -15- 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 “ 艺术 第一批 提前录取 ” ,填报三位一体志愿 , 考生 必 须将浙江音乐学院填写为 第一志愿 。所 填报的志愿须与入围的专业报考方向一致 , 否则无效。 第二十三条 根据 我院公布的各专业 ( 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数 1:1 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 所有 综合素质测试 入围的考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 排序, 择优录取。 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 110%,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 85%以内。 第二十四条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学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 三个部分折算成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
22、下: 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 100分) 10%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60%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 100 分) 30% 。 高中 学考成绩计算办法: 1. 普通 高中毕业生: A 等计 10 分, B 等计 9 分, C 等 计 7 分 , D 等计 4 分 ; 学考成绩以浙江省考试院提供为准。 2. 中职学校毕业生:参照 普通 高中毕业生学考成绩计 算办法 , A 等计 10 分, B 等计 9 分, C 等计 7 分 , D 等计 4分。 -16- 注:考生在计算学考成绩时,以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成绩计算。 第二十 五 条 综合成绩同
23、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七章 学生培养 第二十 六 条 学费标准:每生 每年 9000 元,其中越剧演员的 学 生每年可享受学院专项奖学金;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根据国家规定核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 七 条 学 院 设有国家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专业优秀 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 八 条 学生入学后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 二十九 条 学生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浙江音乐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 第八章
24、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学院设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以及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 -17- 第三十 一 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 “ 三位一体 ”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学院纪委举报 电话: 0571-89808200 第三十 二 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
25、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十 三 条 新生入学后须参加专业复查,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 的 ,学院将进行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18-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教育部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 三十五 条 本招生 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具体 由 浙江音乐学院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音乐学院 2018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