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教学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院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及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教学奖励的范围: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质量奖、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论文与教学研究专著、教学竞赛等。第二章 奖励标准和办法 第三条 教学成果奖是指由国家、省(市) 、学校三级组织评定,并正式颁发奖励证书的教学成果奖项。 获奖的教学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是我院,第一负责人或独立完成人是我院人员。国家级:一等奖 20000 元/项,二等奖 10000 元
2、/项,三等奖 5000 元/项。省部级:一等奖 5000 元/项,二等奖 3000 元/项,三等奖 1500 元/项。校级:一等奖 1000 元/项,二等奖 800 元/项,三等奖 500 元/项。第四条 专业建设奖是指名牌专业及特色专业。国家级名牌专业奖励10000 元/个;省(市)级名牌专业奖励 5000 元/个;校级特色专业奖励 2000 元/个。第五条 课程建设奖是指由国家、省(市) 、学校三级组织评定,并正式批复的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奖励 5000 元/门;省级精品课程奖励 2000 元/ 门;校级精品课程奖励 1000 元/门。第六条 教学竞赛奖是指教师参加的各类教学比赛,即讲
3、课、教案、多媒体课件等以教师为主体经学校主管部门认可的全国、全省性或全校性教学比赛活动所取得成果的奖励。1、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励 5000 元/人;省级教学名师奖励 2000元/人;校级教学名师奖励 1000 元/人。 (是否要此条?)2、优秀教学奖(全校排名前 50 名):每次奖励 1000 元/人。3、教学竞赛类奖:全国比赛一等奖 5000 元,二等奖 3000 元,三等奖2000 元;市级比赛一等奖 2000 元,二等奖 1500 元,三等奖 1000 元;校级一等奖 1000 元,二等奖 500 元,三等奖 300 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否应该在奖励范畴?)第七条 教材、教学
4、研究论文与专著奖。1教材分为 A 级(国家级规划教材) 、B 级(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和 C 级(其他教材)三类。(1)我院教师独立编写的 A 级教材奖励 5000 元/部;B 级教材奖励 3000元/部。C 级教材奖励 2000 元/部。(2)与院外人员合作编写的教材对排名前三位的进行奖励,并根据排名情况按上述标准的 50%、30%、20%(两人合作按 60%、40%)奖励。2、我院教师以第一作者(论文署名单位为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有关教学研究、课程改革、实验室改革等方面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不含会议综述、情况介绍、翻译文稿等) ,奖励
5、 1000 元/篇;在其它期刊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奖励 800 元/篇。3、教学研究专著奖励,我院人员独著或合著的,奖励 5000 元/部。第八条 教学类会议经费资助为了加强学术交流,鼓励各专业(或课程)负责人参加全国性的关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方面的学术会议,并有相关论文在会上交流,其相关费用由学院教学经费支付,原则上各专业、校级重点建设课程每年资助一次。第九条 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学院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奖励。第三章 附则第十条 其他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一条 各类教学奖励每年进行一次,由各位教师在 12 月 1-10 日向教学秘书申报,填写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办理手续的不予奖励。第十二条 个人奖励涉及税收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院办公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教学奖励登记表申报人 申报时间获奖名称获奖人员颁奖部门 获奖等级 获奖时间 教学成果奖 证明材料 学校奖金 元 学院应奖 元第一作者 论文论著名称 发表期刊/会议 应奖金额论文论著名称获奖人员颁奖部门 获奖等级证明材料 奖金 元其他奖项审核意见(获奖,查证书原件交复印件;论文,查原件交复印件)审核人:年 月 日学院教学委员会认定意见教学委员会主任:年 月 日奖励金额:元学院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