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征求意见稿)根据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粮食局统一制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食用植物油、大米和小麦粉等 7 个主要粮食品类的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附后)。其他粮食品类的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由省级粮食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报告是在粮食流通领域坚持索证制度的载体,也是销售出库粮食的质量凭证(在保质期内的包装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出库,可以免检)。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按 A4 纸介编制,分为正面、背面两组信息。正面为检验要素信息,背面为复印件联、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检验报告有效期为 3 个月。在有效期内,经中间粮
2、食销售方代表在检验报告复印件联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可继续作为粮食销售出库的质量凭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积极组织采用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稻谷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检验单位受检单位样品名称 粮食性质 粮食产地收获年度 包装/散装 入库年度扦样地点代表数量 扦(送)日期 扦(送)样人检验依据(标准代号)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出糙率,整精米率,脂肪酸值,mgKOH/100g杂质, 品尝评分值,分水分,色 泽、气味黄曲霉毒素 B1,(以大米计) g/kg互混,黄粒米,磷化物(以 PH
3、3计)mg/kg谷外糙米,检验结果色泽气味检验结论按上述所示检验结果,依据 XXXXXX 标准判定, XXXXXXXXXXXX。年 月 日备注批准: 审核: 编制: 国家粮食局统一制订小麦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检验单位受检单位样品名称 粮食性质 粮食产地收获年度 包装/散装 入库年度扦样地点代表数量 扦(送)日期 扦(送)样人检验依据(标准代号)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容重, g/L不完善粒,杂质总量,其中:矿物质水分,色 泽、气味赤霉病粒,粘度,mm 2/s面筋吸水量,品尝评分值,分检验结果磷化物(以 PH3计)mg/kg检验结论按上述所示检验结果,依据 X
4、XXXXX 标准判定, XXXXXXXXXXXX。年 月 日备注批准: 审核: 编制: 国家粮食局统一制订玉米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检验单位受检单位样品名称 粮食性质 粮食产地收获年度 包装/散装 入库年度扦样地点代表数量 扦(送)日期 扦(送)样人检验依据(标准代号)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项目 标 准 值 检验结果容重, g/L 品尝评分值,分杂质,水分,黄曲霉毒素 B1,g/kg不完善粒总量,其中:生霉粒磷化物,(以 PH3计) mg/kg色 泽、气味色泽气味检验结果脂肪酸值,mgKOH/100g检验结论按上述所示检验结果,依据 XXXXXX 标准判定, XXXXXXXXXX
5、XX。年 月 日备注批准: 审核: 编制: 国家粮食局统一制订大豆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检验单位受检单位样品名称 粮食性质 粮食产地收获年度 包装/散装 入库年度扦样地点代表数量 扦(送)日期 扦(送)样人检验依据(标准代号)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纯 粮率 ,杂质 ,水分 ,色 泽、气味粗脂肪酸价,mgKOH/g蛋白 质 溶解比率 ,磷化物,(以 PH3计 )mg/kg检验结果检验结论按上述所示检验结果,依据 XXXXXX 标准判定, XXXXXXXXXXXX。年 月 日备注批准: 审核: 编制: 国家粮食局统一制订食用植物油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检验单
6、位受检单位 样品名称标签等级 粮食性质 生产日期包装/散装 扦样地点代表数量 扦(送)日期 扦(送)样人检验依据(标准代号)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含皂量,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mm) 冷冻试验(0储藏 5.5h)气味、滋味 溶 剂残留量,mg/kg透明度 酸值,mgKOH/g过 氧化值,mmol/kg 不溶性杂质,烟点, 水分及挥发物,检验结果加热试验(280)黄曲霉毒素 B1,g/kg检验结论按上述所示检验结果,依据 XXXXXX 标准判定, XXXXXXXXXXXX。年 月 日备注批准: 审核: 编制: 国家粮食局统一制订大米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检验单位
7、受检单位 样品名称标签等级 粮食性质 生产日期包装/散装 扦样地点代表数量 扦(送)日期 扦(送)样人检验依据(标准代号)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水分,加工精度 色泽气味口味不完善粒,杂质总量,黄曲霉毒素 B1,g/kg其中:糠粉矿物质带 壳稗粒,粒/kg稻谷粒,粒/kg碎米 总量,检验结果其中:小碎米检验结论按上述所示检验结果,依据 XXXXXX 标准判定, XXXXXXXXXXXX。年 月 日备注批准: 审核: 编制: 国家粮食局统一制订小麦粉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检验单位受检单位 样品名称标签等级 粮食性质 生产日期包装/散装 扦样地点代表数量 扦(送)
8、日期 扦(送)样人检验依据(标准代号)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磁性金属物,g/kg加工精度水分,灰分,(以干物计)脂肪酸值(以湿基计)气味口味粗 细度,面筋 质,(以湿重计)检验结果含砂量,检验结论按上述所示检验结果,依据 XXXXXX 标准判定, XXXXXXXXXXXX。年 月 日备注批准: 审核: 编制: 国家粮食局统一制订复 印 件 联自检验报告出具之日(检验结论栏的日期)起 3 个月内,本复印件联经销售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可继续作为粮食质 量凭证。本单代表数量:经销方代表签字: (公章)年 月 日本单代表数量:经销方代表签字: (公章)年 月 日本单
9、代表数量:经销方代表签字: (公章)年 月 日填写说明1.“报告编号”:由检验单位自行编号。2. 由“受检单位” (指粮食企业)自检的, “检验单位”与“ 受检单位”的填写内容相同。3.“粮食性质”:填写中储、地储或商品。 “粮食产地”:填写 XX 省 XX 市 XX 县市。 “扦样地点”栏:填写 XX 单位 XX 货位(地处 XX 省 XX 市 XX 县境内)。4.“代表数量”:填写实际代表数量,以 t 计。但属于只代表 样 品,填写“代表样品”。5.“检验依据”:填写全部实际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以标准代号表示。6. 常规质量项目、储存品质项 目、 卫生项目相同的,在“ 检验项 目”中可不再
10、重列。7.“标准值”:填写标准规定值(文字表述),包括、或等符号。属于定等指标的,根据检验结果判定为某等,则填写相 应等级的标准值。不再填写 计 量单位(“ 检验结果”同)。8. 如检验项目超出检验报告 样式中所列项目范围, 应当在空白格内加项;如空白格不足,应当比照该样式加页;如存有空白格, 应当自左至右、由下而上杠掉。9.“检验结论”:若有委托要求,应当给出明确的相关结论。如属于某等、某某卫生指标不合格、宜存、不宜存、陈化等。 “备 注”:主要描述原始样品的状况。10. 检验报告应当用五号仿宋 GB2312 字体计算机打印制作(签字除外)。11. 加盖印章:“ 计量认证” 章,包括有“审查
11、认可”章和“ 实验 室认可”章的,应当自左至右一并加盖在检验报告正面表格的左上角处;“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应当加盖在检验报告“检验结论 ”栏的“ 年月日 ”处。12. 复印件联由中间粮食经销方填制。注意事项1. 检验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由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未加盖“ 计量认证 ”章无效。2. 检验报告无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无效(由粮食企业自检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当由检验员任编制人,化验室主任或 储检业务科长任审核人,企业主管负责人批准)。复印件联无经销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无效。3. 检验报告涂改无效。4. 检验单位应当对检验报告承担法律责任。5. 本检验报告专门用于粮食销售出库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