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提案编号:0005提 案 者:农工党区委案 由: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承办单位:食药监局办理结果:提案内容:食品流通领域是广大消费者最主要、最直接的食物来源。由于我国食品流通市场的全面开放和日益繁荣,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隐患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而且威胁着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因此,严格控制与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 对于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现阶段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 结构设计不够科学合理,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较差。目前,我国食品质量相关标准约有 3000 多个,而与流通
2、领域相关的标准仅有 100余个,与食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数量有相当的差距,一些重要的食品流通标准至今尚未制定,部分标准之间存在交叉、矛盾的现象,给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科学监管带来很大难度。其次,食品流通检测体系仍不健全,与市场准入制度相匹配的检测体系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及手段相对缺乏,造成了初级农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环境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残留不能及时检出,假冒伪劣食品不能有效杜绝;还表现为各部门的检测工作缺少协调,检测力量缺乏整合,检测资源不能共享,快速检测的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第三,市场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不高,食品可追溯的标识系统通用性差,与国际不接轨。如虽然中国肉类协会出台了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
3、管理规范,但它不具备全国通用性, 更无法与国 际接轨,与现有超市采用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不兼容。第四,企业信用程度低。一些商贩为牟取高额利润,在销售环节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制伪售假,唯利是图,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健康危害。第五,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不健全,不能满足政府决策部门、2生产者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息需求。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为了积极应对国内外食品贸易的快速发展和食品安全形势带来的新挑战,应进一步从系统性、科学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修订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市场认证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和社会信用
4、体系。要不断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将目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标准尽快与 CAC(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接轨,这既可避免重复性劳动,节省大量财力和时间,又可以从整体上提升食品安全标准的可用性和科学性,以求真实客观地反映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现况。2、加快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制度。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应是一项在政府推动下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 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应尽快建立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跟踪与追溯系统,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强制要求凡是销售的食品必须要具备可追溯性, 否则禁止市场准入。同时通过向各界征集流通领域的食品企业信用数据,并对其信用状况进行科学评估 ,对守信者给予表
5、扬,对失信者给予相应的惩戒,在食品流通领域形成良好的诚信经营氛围。3、采取更为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进行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是一个多因素、多指标的系统工程,受到多方面的影响,而食品监测合格率是评价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依据。目前常用的食品监测结果是以样本合格率统计的,由于各类食品合格率差异较大, 当增加或减少某类食品采样监测的数量, 样本合格率也就随之发生变化,这将会导致信息利用不完全,使评价结果有失整体性和可比性。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在本区尽快建立起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运行系统。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布在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多个部门,加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众多,各自分属不同部门,致使不能很好地共享资源和数据,政府应整合区域内各监管部门的食品监督检测信息,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并在此基础上,成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团队和信息发布机构,明确信息3的披露主体、渠道和程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预警指标体系,并向消费者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