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伊宁市工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百日专项行动方案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经营过期变质、有毒有害、 “三无”等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行为,营造一个放心消费,和谐、稳定的平安校园环境,结合全疆工商系统“依法履职、百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要求,伊宁市工商局决定在 2012 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重点针对学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打造平安校园”活动为主线,坚持开展专项整治与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和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
2、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食品安全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及诚信意识,规范学校及周边经营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工作内容 (一)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工商部门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把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向家庭和社会延伸的作用。 (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工商部门与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从进货源头上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开展一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清查,对学校及周边的食品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整治,
3、依法清理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经销“三无”、过期和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引导食品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严格监督其履行法定责任义务,严把进货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四)建设校园红盾维权体系进一步延伸“12315”维权网络,积极推进辖区学校12315 联络站建设,建立青少年维权岗,畅通师生举报投诉渠道,提高师生安全消费和自我维权意识,及时受理、调解师生对食品质量的投诉举报。(五)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查处食品流通领域违法案件,尤其着力查处生鲜肉、食用油、侵权名酒及“傍名牌”行为,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清楚制假售假窝点,清理无证无照经营。
4、三、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 2011 年 12 月 20 日进行,2012 年 2月 28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2 月 20 日-12 月 31 日) 。1、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工商所要通过悬挂横幅、出宣传板、设咨询台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努力营造整治氛围。2、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活动。各工商所要在中小学校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 月 1 日-1 月 31 日) 。按照方案要求,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针对
5、校园周边市场和节日市场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在此基础上通过“挖线索、端窝点、办大案、查源头”对节日市场重点商品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第三阶段:整改及检查验收阶段(2 月 1 日至 2 月 28日) 。专项整治结束后,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市局将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各工商所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力、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局长李剑峰任组长,食品科、消保科 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法制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工商所
6、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整治。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工商所要把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并结合实际制定好各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搞好集中整治行动。(二)强化整治责任。市局成立“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导组,加强对各工商所整治工作的指导、督察、督办,确保监管职责落到实处。在专项整治中,各工商所要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强市场巡查,接收社会监督;对行动慢、措施不力及其他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规依纪予以责任追究。(三)加强宣传,营造气氛。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人心。(四)及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自 12 月 20 日起每十天按照附件内容上报数据情况和阶段小结,专项行动结束后上报整体总结。遇有重大案件随时上报。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