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出申请小学转学注意事项流程图 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办理结束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向转入学校或转出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2.转入学校或转出学校应指导申请人把转学申请表填写完整;3. 转入学校或转出学校在申请人提出转学要求时,应一次性告知办理转学手续的程序及应携带的相关材料;4.转出学校应向申请人提供学生全国学籍信息表;5.一年级要求在南安市就读的新生不用办理转学;六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6同一乡镇转学只需双方学校及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同意即可,不需到市教育局审核盖章;7.办理网上转学时,转入学校应上传完整的转学申请表申请;8.办理转学时,申请人
2、应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 、学生全国学籍信息表、学生就学期间休学证明(针对休学的学生) 、小学转学注意事项等。9.申请人请尽量集中在星期一、二到南安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办理转学手续,办理地址: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 11 楼 1104 初幼教科,联系电话:86367821.小学休学注意事项流程图学生就读学校审核同意学生就读学校所属乡镇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学生就读学校所属主管教育局审核休学申请人提出申请办理结束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向学校领取休学申请表一式三份;2.学校应指导申请人把休学申请表填写完整;3.学校在申请人提出休学要求时,应一次性告知办理休学手续的程序及应携带的相关材料;4
3、.寒假、暑假期间不办理休学,六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5.休学时间为一年,从批准的日期开始计算,满一年方可复学;6.办理休学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休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疾病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期间发票、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小学休学注意事项等,7.申请人请尽量集中在星期一、二到南安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办理休学手续,办理地址: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 11 楼 1104 初幼教科,联系电话:86367821.小学缓学注意事项流程图学生就读学校审核同意学生所属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学生就读学校所属主管教育局备案缓学申请人提出申请办理结束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向学校领取缓学申请表一式三份;2.学校应指导申请人把缓学申请表填写完整;3.学校在申请人提出缓学要求时,应一次性告知办理缓学手续的程序及应携带的相关材料;4.在每年的八月份办理缓学;5. 缓学时间为一年,从批准的日期开始计算;6.办理缓学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缓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疾病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期间发票、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小学缓学注意事项等 。7.申请人在乡镇审核后应携带缓学申请表一份到市教育局备案,请申请人尽量集中在星期一、二到南安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办事备案手续,办理地址: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 11 楼 1104 初幼教科,联系电话:86367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