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分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分公司合法、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 2.适用范围: 3.帐户管理 3.1以xxxx为分公司主要开户银行,税款帐户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指定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开立、变更、撤销须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总部财务部备案。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立、变更银行帐户; 3.2按人民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在当地xxxx以各自的名义分别开立“收入帐户”和“支出帐户”各一个,其中:“收入帐户”的帐户属性为“一般结算帐户”,“支出帐户”的帐户属性为“基本结算帐户”; 3.3收入帐户”用于收存分公
2、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收入及总部下拨款; 3.4“收入帐户”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支出, (退票、支付帐户费用以及有权机关依法对帐户资金进行冻结、扣划的除外); 3.5“收入帐户”不得购买任何支付结算凭证、不得通过柜面办理任何支付业务; 3.6“支出帐户”仅用于支付各项零星开支、支付帐户结算手续费等费用; 3.7“支出帐户”除可以收存总部的下拨款和“收入帐户” 的划入资金外,不得发 2/2生任何形式的收入(利息收入和退票除外); 3.8“支出帐户”仅办理现金业务(含取现、购买现金支票),不得办理转帐业 务,不得购买除现金支票以外的任何支付结算凭证。 4.u盾管理 4.1权限:u盾管理的权限在公司总部; 4.2u盾分配:总部出纳和总部财务经理各执一个可操作各个分公司银行帐户的u盾,各分公司总经理执有的u盾只可操作本分公司的银行帐户; 4.3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24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财务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 4.4u盾只能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保管并由本人在电子银行网上操作,严禁授权给任何人代为操作; 4.5u盾的初始密码可以更改, 确定好的密码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妥善保管。 5.财务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监督执行。 6.本办法从年月日起施行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