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8农四师初中课改区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细则为了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 及的通知精神,结合近几年我师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形式体育与健康成绩是初中学生升学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工作要在师教育局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规定时间里统一组织进行。由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同时制定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制度和公示制度,确保体育测试结果真实、有效。考试组织形式:由师教育局指定单位(学校)互派体育教师交叉进行测
2、试(详见附件 10) ,被测试单位要安排好测试老师的食宿,派出教师自带秒表,被测试学校准备钢卷尺和皮尺等测试用具。二、考试项目(一)女生 800 米,男生 1000 米为必测项目。(二)学生自选项目:1.从 50 米、立定跳选中选一项;2.从坐位体前屈、握力中选一项。(三)学生自选考试项目要在考前一个月由学校统一上报师教育局。三、考试时间:2007 年 5 月 11 日四、考试评分标准:(一)参照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评分表 。(二)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考试总成绩=三项考试成绩之和/3 ,然后再参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与使用换算成等级,等级设置同样为 A、B、C、 D。五、特殊考生的确认及申报程序:(一)残疾考生:完全丧失运动能力;持有地师级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二)其他考生:因病体育课休学半年以上的;考前突发疾病的。(三)申报程序:1家长书面申请;2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残联核发的残疾证;3学校审核(校长签字) ;4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5上报测评领导小组。(四)特殊考生的等级认定标准由师教育局认定。六、监考教师安排详见2007 年农四师课改实验区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表 (附件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