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垃圾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1)收费的计量与城市的规模、人口数、地理位置等因素有关。我国区域广阔,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收费标准很难制订统一标准。我国部分地区已开始实行生活垃圾收费,但现行的收费标准不高。收费的目的在于增加垃圾处理所需费用,促进垃圾的减量化和分类资源化,提高居民环境卫生保护的意识,但较低的收费标准使得收费的长期刺激效果不明显。 (2)我国关于生活垃圾收费没有完整的法律法规可依。虽然相关部门对生活垃圾收费的必要性做了肯定,但仍未能制订出具有强制性的法规对收费加以促进。部分地区制订的地方法规对收费制度、标准和方式做了规定,但由于重视不够管理不善,征收
2、比例一直很低。 (3)垃圾处理产业化是垃圾处理的最终出路。我国垃圾处理产业投资渠道单一,几乎全部由政府负责运作实施,产业化道路充满崎岖。 (4)很多实施垃圾收费的城市之所以步履维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居民的环境意识不强,认为垃圾扔掉后会自行腐烂,扔掉后就与自己没有关系了,因此拒绝缴纳垃圾处理费。另一方面,很多居民认为自己已经缴纳了所得税,政府出资处理自己扔掉的垃圾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该再重复交费。 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主要有: 垃圾作业单位上门收取,委托居委会、物业公司代收,委托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代收代缴,或与水费、电费等公用事业费用联合收取等。无锡市对居民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由所在单位
3、代扣代缴,其他企事业单位委托相关职能部门代收代缴,征收率为80%以上;广东中山市采取与水费联合收取,征收率为96%,征收情况较好。但大部分城市的征收手段不足,靠街道居委会催收,征收成本高,征收率普遍不高。目前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支持,加强对垃圾收费政策研究对中国垃圾管理有重要现实意义8。我国提倡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和可持续消费的发展模式,因此3r原则(reduce、reuse、recycle)是我们制订各项垃圾收费制度的基本出发点。 我国的生活垃圾收费现状 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增长率高达7。据统计,截止2021年底,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2
4、亿t左右,其中设市城市约为1.56亿t,县城约为0.44亿t6。2021年我国垃圾处理费征收额约为20亿元。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比例约为40%左右,但各地进展程度不一,如江苏、福建等省开征垃圾处理费的比例在70%以上;有部分省仅对企事业单位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还有少部分省(市、区)尚未开征6。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实施较晚,上世纪90年代后期才有少量城市开始实行定额收费(如表3所示),缺乏成熟的经验。据统计,我国对居民家庭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约在310元之间;对行政机关及一般企事业单位征收垃圾处理费按单位人数或其产生垃圾的容量、重量收取,实际征收标准差异较大;建筑垃圾一般按每吨48元收取;部分地方对生产经营场所产生垃圾按经营面积收费。 第 3 页 共 3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