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 赛 规 则一、竞赛确定由 6 支代表队参加,四个县区纪委监委各派出一支代表队;市纪委监委派两支代表队,一队由市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从各部室选派人员参加,二队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党支部从派驻人员中选派人员参加。每支代表队分别确定领队 1 名(委领导)、参赛队员 3 名。 二、竞赛分必答、抢答和风险答题三个环节进行,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风险题。参赛队现场抽签,确定 1 至 6 号参赛代表队排序。每个参赛队设基础分 100 分。参赛队员在主持人的主持下现场答题。主持人朗读题目,队员开始答题,每题回答结束,需要报告:答题完毕。主持人宣布答案是否正确,答题错误由主持人公布正确答案。(一)必答环
2、节:每支代表队回答 3 题必答题,依此为 1号队 1 号队员、2 号队 1 号队员6 号队 1 号队员;1 号队 2号队员、2 号队 2 号队员2 号队 6 号队员;1 号队 3 号队员、2 号队 3 号队员6 号队 3 号队员。队员答题时,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者补充。参赛队每答对一题加 10 分,答错不加分也不减分。必答环节结束后,主持人宣布各队得分。(二)抢答环节:抢答题共 15 题,答对 1 题加 10 分,答错 1 题扣 10 分。主持人朗读完题目,宣布抢答开始后,场上队员方能按抢答器抢答。抢答成功的参赛队可推选 1 名队员答题,其他队员可以补充。主持人根据答题情况,宣布答案是否正确。答
3、题错误由主持人公布正确答案。抢答犯规,扣 10 分,该题交由现场纪检监察干部作答,答题正确,送出纪念品一份;参赛队答题错误,扣 10 分;答结束后,主持人宣布各队得分。(三)风险答题:风险题分 10 分、20 分、30 分三类,参赛队可选派 1 名队员抽取风险题,然后推选 1 名队员作答,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扣去相应分值。答题结束后,主持人宣布各队得分。(四)加赛环节:风险答题结束后,根据奖项设置,如出现第一、二名,第三、四名分数相同,不能确定奖项等次时,实行加赛,加赛形式仍为抢答,加赛题为三题。答题程序和要求同抢答环节相同。 答题环节结束后,由主持人宣布各代表队最终得分。三、竞赛设仲裁组人员组成:赵伟委员、胡兆恩主任。主持人对有疑义的答题,可交由仲裁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