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5 页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电 话: 承包方: 廊坊市坤城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电 话: 0316-2630788 2630866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 1 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主要施工项目:1、宿舍楼室内墙顶面局部维修处理1.4 承包方式: 按照工程预算总价
2、款,本装修工程按以下 承包方式进行承包。 1.4.1 轻包:甲方负责装饰装修材料采购供应,乙方负责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施工。1.4.2 中包:甲方提供部分装饰装修材料,乙方包工,部分包料。1.4.3 大包:由乙方包工包料。1.5 工期:经双方协商,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1.6 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第 2 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2.1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装修图纸文件进行签字确认。2.2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3 指派专人作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4 协助
3、乙方处理由于施工带来的干扰问题及与周围单位(部门)的关系。2.5 甲方承担施工中所需水电费。第 3 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第 2 页 共 5 页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会,根据甲方要求拟定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 乙方指派专人为乙方驻装修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照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 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 乙方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
4、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以及周边环境等。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干扰问题及与周围单位(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3.5 乙方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 乙方保护好室内的家具及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并做好事前维护工作。3.7 乙方工程已完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应履行对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看护义务。3.8 乙方负责进行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夜间施工时应派专人值班。3.9 乙方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第 4 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5、:4.1 如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涉及的相关费用。4.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拨款,影响工期的,工期应予顺延。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乙双方协商但工期不予顺延。第 5 条 装修工程有关要求:5.1 乙方须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期和施工质量,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包括人身、机械、火灾事故及财产损失等) ,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独自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第 3 页 共 5 页5.2 每
6、项工序必须报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步工序。5.3 施工期必须保证居民正常生活,不可扰民。5.4 活完场地清,并由甲方检查、验收、签字。第 6 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6.1 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装修施工图纸、安装说明、设计等精心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遇有必须返工的情况时,材料损失由责任方承担。6.2 按照国家制订的装修工程要求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进行验收。本工程按照上述标准验收后的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6.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未经甲方检查与验收,甲方有权要求复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复验。复验无论合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应由
7、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又提出复验时,复验不合格,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复验合格,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6.4 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6.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是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6.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两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施工、隐蔽工程等图纸资料) 。6.7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原设计或增减工程项目时
8、,须及时与乙方代表联系,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后,进行变更设计施工。第 7 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拨款的约定:7.1 本维修工程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整) 。7.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拨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整) ;竣工完成后拨付剩余工程款即 元(人民币大写: 整) (质保期限为壹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3 工程造价调整,增减项按双方确认单价。7.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上报工程结算及有关竣工资料。甲方自接到第 4 页 共 5 页上述资料后,应及时审查完毕,同乙方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进行工程
9、结算。第 8 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8.1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 9 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9.1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9.2 乙方提供的装修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须经甲方认可。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9.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
10、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 10 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10.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每天须支付甲方合同价款的 1的违约金。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乙方除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外,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10.2 若甲方迟延付款,每天须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款额的 1的违约金。10.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办公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0.4 乙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 ,应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
11、的,由甲方负责。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给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 11 条 关于争议或纠纷处理的约定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的约束,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发生第 5 页 共 5 页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 本合同履行地、发生争议解决地为河北省廊坊市。第 12 条 附则12.1 保修:本工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壹年。12.2 乙方投标提供的建设工程预算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2.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然终止。甲 方 ( 发 包 方 ) ( 章 ) : 乙 方 ( 承 包 方 ) ( 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