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2021年1月18日)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打造全省经济发展环境最优县,努力实现五个到位,即:专项清理到位、制度执行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工作机制落实到位、考核评价到位。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清理。 1、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按照岳办202142号文件要求,根据“一项权力一项制度”的原则,绘制流程图,分析权力风险点,制定具体风险防范措施,明确权力行使的责任、责任人。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
2、理,保留项目全部实行公示。 牵头单位: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落实时间:2021年7月底。 2、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坚持以依法依规、全面精简为原则,从范围、内容等方面将清理工作任务布臵 -1 收(征)、降低标准、归并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告。 牵头单位:财政局、物价局;责任单位:法制办、优化办; 落实步骤及时间。(1)由财政局、物价局牵头继续开展全面清理(2021年4月)。(2)确定批准的各类收费、基金项目,由县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告(2021年5月)。(3)开展监督检查(2021年8月)。 (二)规范行政行为。 1、规范行政执法检查
3、行为。(1)认真落实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年度计划、登记备案制。继续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非特殊情况每月1日至20日不得安排行政执法检查。精简和整合检查内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执法检查不得多头和重复检查。(2)坚决制止公路、水上“三乱”。除经批准的治安检查站、林业检查站在指定地点依法执行公务外,其它任何部门单位不准在境内道路上设卡拦车,强行检查、收费和罚款。(3)严格控制涉企培训活动。凡行政事业单位或其委托的机构举办涉企培训,必须先向县优化办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举办,培训费用一律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 牵头单位。优化办。 落实步骤及时间:(1)由优化
4、办牵头开展联合监督检 -3 监督检查(2021年12月)。 4、推行“三项公开”。(1)行政审批公开。要将申请事项、受理情况、不予受理理由、办理状态、是否超期、超期原因作为公开重点。(2)收费(税)公开。重点公开定费(税)原则,依据标准,应收金额,实收金额,减免原因、程序,是否执行下限,经营、服务性收费还应公开是否接受自愿委托、是否提供服务等内容。(3)执法检查和处罚公开。要将涉企执法检查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是否登记备案,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是否执行行政处罚下限作为公开重点。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监督的渠道。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平台及时公开大厅各窗口单位的办事情况
5、,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的审批、收费、处罚情况都要在网站、公开专栏上每月集中进行公开,杜绝不公开、防止半公开、严禁假公开。 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政府办、优化办; 落实步骤及时间。(1)制定好公开目录(2021年6月底前完成)。(2)建立公开载体(2021年8月底前完成)。 (三)改进工作作风。 1、着力整治部门潜意识。致力于打造“诚信政府”,运用教育和惩戒手段,彻底根治一些部门招商中存在的不按程序办事、“开门招商、关门损商”的潜意识,倡导诚信 -5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 落实步骤及时间。(1)重点企业、工程项目全部实行派出所长挂牌服务(2021
6、年5月底前完成)。(2)定期实行打击情况通报。 2、积极调处企业周边矛盾纠纷。企业周边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走访、及时疏导、化解企业与周边的矛盾纠纷。推行领导和部门联系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制度。涉企部门要建立与企业联系制度,建立沟通平台,释疑解惑、及时沟通。 牵头单位:优化办; 落实步骤及时间。(1)每月召开一次企业联席会议。(2)建立涉企服务台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定期召开,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主要是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针
7、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等。 2、建立部门责任制度和通报制度。明确县直各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及他们的具体职责。县优化办要通过多种形式, -7 责)。 2、强化群众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县优化办要利用信息测评点和监督信息员加强信息直报,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对责任人的处理和处分,处理情况在全县公开通报。对各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情况要进行年度民主测评,并延伸至二级股、所、站、队。对测评综合排名倒数两位且问题严重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连续二年排名倒数两位且问题未予整改到位的,按照岳发202113号文件规定,
8、报县委批准,调整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县监察局牵头负责)。 3、强化电子监察。以政府电子政务网为平台,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县政府电子政务网、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招投标中心无缝对接,逐步实现电子监察的全覆盖。加大行政审批电子控票力度,凡窗口单位,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全部纳入“电子控票”范围。(县优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负责) 4、强化考核追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评和政府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办法另行制定)。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实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奖优促劣。(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优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问责办负责)。 -9-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
9、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把“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工作落到实处,促使全镇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意识,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梅花镇全镇经济发展环境,加强优化经济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镇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周镜勇(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远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景团(人大主席、纪委书记) 成员。陈洪江、吴昌邱、蒋兴旺、周明远、葵阳。 二、方法步骤与时间要求 (一)宣传发动(3月8日至3月28日) 召开镇班子会议、机关全体人员大会,传达贯彻会议
10、精神, -1- 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会议等文件精神,使全体人员吃透精神,深刻领会实质,并悬挂标语、横幅,组织全体人员重新对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良好风气”、县纪委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八不准”、县镇党组制订的机关人员下矿“十不准”的学习,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们每个同志该怎样做”大讨论,各机关干部对照自身职能拿出切实可行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新举措,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以积极的姿态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二)查找问题(3月29日至4月15日) 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环境的要求,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结合自身岗位和工作实际,写出建议,然
11、后上报给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 1.重点围绕以下十个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1)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3)缺乏工作热情,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4)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5)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 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6)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铺张浪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的问题;(7)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
12、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8)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9)行政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效能偏低的问题;(10)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问题。 2.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走访等方式,针对效能及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本单位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等行为,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及时反馈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同时,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论事。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以督促抓整改,以整改见实效。 (三)整改落实(4月16日至10月1
13、5日) 要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特别是抓住企业、服务对象反映的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地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进一步增强大镇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要求上来。 (四)总结评比(10月16日至11月15日) 各机关干部要在查找问题、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好作法,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对镇属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同时抓好正反典型,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机关干部要
14、充分认识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部署上来,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彻底解决问题的重要机遇,认真落实服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关键、突出整改。要把查找的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此项工作促作风转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安全生产监管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定期组织企业、生产单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对镇机关对企业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安全监管、文明执法等进行综合评议,征求意见和建议,把评议权更多的交给服务对象,促各项工作上台阶。把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
15、使用有机结合。同时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加大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损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经查实违反党纪政纪的,一律从严处理;性质严重的同时还要追究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21年3月7日 一、总体目标 找文章到-/-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通过治理企业“五乱”、公路“三乱”,使我 县形成执行政策与发展经济相统一,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相统一的格局。通过理顺秩序,健全制约机制,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进一步增强我县招商引资能力和经济发展活力。 二、重点工作 任务 l,清理收
16、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 2.整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 3.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 4.建立三定收费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 5.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实行办公“一条龙服务。 6.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7.严格考核制度,实行一票否决。 三、方法步骤,目标分解,时间要求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5日7月12日) 1.7月5日召开全县推进全民开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大会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执法单位要立即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和会议文件,务求全面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在7月12日前报
17、经县治环办批准后实施。 3.电视台要制定周密报道方案,全方位报道这次专项治理的有关内容。 (二)全面治理阶段(7月13日一8月31日) 本阶段,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报批的实施方案,按照责任目标,各负其责,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具体操作如下: 1.清理收费项目。由治环办牵头,财政局、物价局、监察局、计划局参加组成审核小组,负责清理审核收费及罚款项目。7月18日前各执收执罚部门将面向全县的收费、罚款、摊派和基金项目的依据、范围、标准、资金用途进行全面汇总,登记造册,经一把手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治环办,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7月18日至8月31日,清理小组将按照“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
18、”的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认真清理审核,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和罚款项目经治理经济环境委员会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和单位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并由治环办编印成册发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作企业收费明白卡发到各企业和门店。国税、地税、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土地、城建、环保等部门要率先在县城企业、门店制作企业收费明白卡,待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县工商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收费明白卡制度。 2.整顿执法队伍。由治环办牵头,法制办、劳人局配合。一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7月15日前,将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统一上交法制办,同时将各执法人员的姓名、
19、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参加工作时间、文化程度以及本人身份,造册登记后报法制办。二是从7月20日开始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分批次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学习重点包括:部门专业法津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专件。学习结束后要进行闻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清理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执法人员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和考核结果,确定初步清理方案,经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重新发放行政执法证,此项工作8月20日结束。 3.各执法部门要把落实执法申请审批,严格“两证”、“一书”、“一卡”,坚持两个原则,履行“五个不准”作为主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
20、对一级负责,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与此同时,公安局、工商局、交警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药监局、土地局、城建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交通局、畜牧局、卫生防疫站、农机监理站分别在电视台由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此项工作由治环办督导落实。时间要求8月31日前完成。 4。建立三定收费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项工作由监察局和收费局共同组织实施。要在7月20日前召开一次由企业、门店代表和执法部门领导参加的调研会,就此项工作进行研究,结合*实际,修改和完善管理办法,在抓好县直单位的基础上,向基层所站延伸。 5.简化审批程序,实行联合办公“一条龙”。此项工作由计划局负责。制定联合办公“一条
21、龙”服务办法,并把简化后的审批程序、服务措施向社会公布。各部门也要围绕企业发展,制定具体帮扶办法,通过电视台和政务公开拦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在治环办备案,此项工作在8月31日前完成。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由治环办牵头,组织制定以下制度: 1.人大、政 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制度; 2.”行风评议制度;3。明查暗访制度; 4.执法审批制度,目标考核制度; 5.“两证”、“一书”、“一卡”制度; 6.举报重奖制度;7,责任追究制度;8。治理企业“五乱”、公路“三乱”监督管理办法。治环办要把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制度汇编成册,作为治理企业“五乱”、公路“三乱”的配套制度,
22、长期用于约束执法机关 的执法行为。使治理活动有效、持久深入开展,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从9月21日开始,县治环办要组织专门力量,就专项治理部署的任务和工作目标进行检查、验收,对目标完成好的通报表彰,对目标完成差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到期完不成的,单位一把手要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委员会领导对其进行诫免谈话。在检查验收阶段由治环办牵头,开展对百家企业、门店和车主、司机走访调查活动,检查治理成果,听取各届人士意见,总结经验,并对从中发现的问题,依照规定严 肃处理,此项工作到9月30日前结束。检查验收后,各行政执法部门写出书面总结报治环办,治环
23、办将全县治理整顿经济发展环境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县委、县政府,并对各单位治理整顿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第四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三村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同江市关于集中整治企业经营环境的一系列政策规定,进一步优化我镇的经济发展环境,确保市委提出的“尽快发展壮大乡镇经济”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三村镇党委制定了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鼓励上新项目、上大项目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服务意识。 一、成立办事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为指导和加强我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建设,我镇设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办公室,并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4、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对办事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推诿扯皮等不良行为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和“安定生产日”制度办事处对辖区内有较大规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按时缴纳“三金”,自觉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年上缴市地方税收近5万元以上的企业,纳入办事处辖区重点企业并挂牌保护。外地到辖区投资办厂,当年建成投产或改制后重新启动生产、发展前景较好、预计可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审核也可列入重点企业保护范围;今后对重点保护企业之
25、外的各类企业,也要实行“安定生产日”制度,每月的28日前,除税务、环保、安全监督和司法机关办案外,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和罚款。 三、继续实行办事处领导班子联系重点企业制度 办事处领导对辖区限额以上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由办事处领导班子具体分包联系。分包企业的班子成员要关注所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着重抓好企业的经营环境以及监督职能部门对企业检查、收费和罚款等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办事处为辖区企业创造了宽松的发展经济环境,2021年上半年辖区经济运行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上岗制度和收费罚款制度 进一步清理核定辖区各部门执收执罚人员资格,重
26、新核发行政执法证,执收公务证和执罚公务证,对不具备行政执法、执收和执罚资格人员限期调离执法岗位。经审核获得执法、执收和执罚资格的人员,各部门要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重新清理审核部门收费和罚款项目,对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合理的收费罚款项目予以取消,并向社会公示。需执行罚款的部门报批前要向办事处呈报被罚单位违规的事实和处罚的依据,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实行销案责任追究制。 五、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办事处动员辖区内各类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和广大群众关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举报“四乱”行为的积极性,建立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发生“四乱”行为部门或单位的有关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公开处理,并通
27、过公示予以曝光。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创建宽松环境,吸引外资企业,对前来投资的企业在征地、 税费、办手续等方面予以优惠条件。办事处领导直接分包,负责协助办理一切手续,严厉打击一切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如果发生地方群众对在建项目或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强装强卸,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盗窃企业物资,堵门断路,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政法机关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不时抓捕车霸、路霸、村霸、厂霸,维护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第一条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对下列 内容必须予以公示: (一)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所涉及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
28、办事结果,以及承办部室、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 (二)本单位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的投诉、处理办法; (三)除涉密外其他应向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公示的内容。 在办公地点醒目处设立政务公开栏,标明部室设置,印制相关材料,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索要相关材料时,应无偿提供。对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应当集体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条实行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要统一放置设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及职务的标示牌,在单位工作时间应佩带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及职务的胸牌。 第三条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定员、定岗、定职责,根据本单位各部室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将
29、职责逐级分解到各个部室和岗位,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保证分工科学、合理,职责到位,高效运作。 第四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首次办事请求,如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法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和依据;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书面材料、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等事项,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可以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办理进度和结果,承办人应如实告知,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 第五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办事请求,如果符合规定、
30、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结合实际,本着简捷快办的原则,确定时限,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严格执行。 第六条实行首问负责制。 (一)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到本单位咨询办事时,第一个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
31、予必要的帮助。 (二)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的内容、来电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及时办理;来电咨询的,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工作人员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礼貌、热情,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第七条实行否定报备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办事请求决定不予办理的,应将否定的情况及理由书面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备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管理服务对象(企业)说明理由。 第八条实行ab角工作制度。本单位个部室应确定a、b两名经办人员,当a角不在时,由b角负责办理有关事项。杜绝空岗现象。第 18 页 共 18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