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学检查工作实施细则教学检查工作是学校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教学检查应贯穿教学的全过程,对教学工作各环节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督促和指导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为使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一、教学检查的目的、形式及重点1、教学检查是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对教学工作开展情况采用的评价检查手段,通过教学检查,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计划实施,达到教学预期效果。2、教学检查应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两种形式。3、日常检查的重点是通过对各教学环节常规工作检查,达到稳定教学秩序
2、,保证教学计划顺利贯彻的目的。定期检查的重点是通过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考试成绩质量分析,达到实现教学预期效果的目的。4、定期检查,每学期按时间分为学期初检查、学期中检查、学期末检查和专项检查,以学期中检查为重点。(1)学期初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准备工作,其目的是保证新学期迅速地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2)学期中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效果,其目的是根据教学目标完成情况,检查教学工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对下一阶段教学工作提出整改措施。(3)学期末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以及培养目标完成情况,目的是根据一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分析教学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为总结全学
3、期工作做好准备。5、专项检查主要是对教学过程中某一环节进行检查。其目的是重点了解某一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使一方面的工作或一门课程的教学有明显改进。二、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1、教务科、教学督导室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检查工作的开展。2、教务科是教学检查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3、各系(部)负责对所属教研室、实验室、实训中心等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4、各教研室负责对室内每位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的检查。5、实训科负责对所属实训中心实习指导教师教学工作的检查。三、各阶段检查的具体内容(一)学期初检查教务科、实训科以及各系(部)按各自职责范围检查教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1
4、、教师安排、教材发放、教具准备、课表下达的落实情况。2、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的准备落实情况。3、各教研室学期教研活动工作计划。4、教师备课情况。5、实验、实习、设计、测绘等实践性教学的准备情况。有关教学管理部门须全面掌握以上教学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好学期初听课,迅速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二)学期中检查学期中检查包括教学管理工作、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三个方面。1、全校各系(部)在教务科的统一部署下,按各自职责范围检查教学工作执行情况。(1)各系(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执行情况。(2)各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3)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2、教学督
5、导室和各系(部)、教研室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通过广泛听课,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包括实验、实习情况)。(2)以各研究室普查,教务科、教学督导室和各系(部)抽查的方式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布置和批改等情况。(3)召开各班学生座谈会,检查和了解任课教师教学情况,并听取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通过考查考试成绩质量分析,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5)汇总学期中检查综合情况,提出分析意见。(三)期末检查1、全校各系(部)根据教务科的统一安排,按各自职责范围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1)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执行情况;(2)教研室活动计划的完成情况;(3)教研室
6、普查、教务科、教学督导室和各系(部)抽查教师一学期教案。(4)实验、实习、设计、测绘等实践性环节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四)专题检查相关系(部)根据教务科或教学督导室确定的专题检查内容检查某一方面的教学工作。1、根据改进教学工作需要,有重点、有目的地了解某一方面的情况和问题。2、通过检查使一个方面的工作或一门课程的教学有明显的改进。3、检查后要有总结。4、专题检查以每学期进行一、二个专题为宜。四、评教、评学1、系(部)、教研室应随时收集和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教学工作。教务科、系(部)应及时对学生意见及建议整理归纳、分析,写出书面报告,送教学副院长和教研室,并告知相关任课教师,作为改进教学
7、的参考。2、教师发现学生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加以纠正和教育。教务科、系(部)应定期召开有关教师座谈会收集学生学习情况,研究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倾向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3、学生对某门课程教师的意见和反映比较强烈时,教务科、相关系(部)和教研室应及时将学生的正确意见,进行分析研究,转达给任课教师,并帮助教师迅速改进。五、教学检查资料的管理1、教学检查各种资料是学校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优劣的具体反映,系(部)应重视利用检查结果,认真做好分析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2、教学检查有关资料,纳入教学档案管理范围,作为办学水平评估、考核各系(部)、教研室工作、教师考核工作以及职务评审的重要依据。六、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科负责解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