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带考生字保证书 400 字我保证,期末诚信考试,带齐校徽,身份证,准考证,还有 2b 铅笔橡皮,绝不作弊。如有作弊,首先,我会良心不安。然后,请学校予以开除!艺术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王春令考试作弊保证书本人因在学校的期中考试中作弊了,严重影响了学校的考风考纪,特写次保证书承认并检讨自己这种不规范的行为。首先我承认在考试中确有作弊行为。其原因是担心自己考不好,担心及不了格,会被父母责罚。究其根本是因为平时学学不努力,考试前没有认真复习。这种行为于己,于学校,于社会都是不对的。首先这样的侥幸心理误导我平时学习懒散,不脚踏实地的学好。对于学校败坏了学校的考风。对于社会,将来进入社会也会成为社会
2、发展的累赘。其次,我要感谢监考老师严格监考,感谢学校对自己不规范的行为严惩不贷。这样才更加让我一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次经历过后,我认真反省自己,分析问题。我大彻大悟的认识到自己是不对的。考试的目的在于检验自己的能力和学习成果。我应该认真对待,严格遵守考纪考规,通过考试发现自己所存在的缺陷。最后我在这里向学校保证,下不为例。一定遵守考场纪律。山东省公务员考试诚信保证书报名序号:报考部门:报考职位: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 2016 年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人民-警- 察)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一、本人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各项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
3、、证件等均真实、准确。二、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简章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三、若有工作单位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人保证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表中如实填写。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的,不报考相应职位。四、对于有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位,保证做到对本人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认真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决不报考。五、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报考者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号码:二一二年月日诚信考试保证书诚信
4、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水平,诚信参加考试应当成为每个考生的自觉行为。 即将到来的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既是对我们所学知识能力水平的检验,也是对我们的道德与诚信的考验。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公民,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诚信考试既是对于自身学习的知识素养真实的展示考核,也是对于自身品德修养真切的实际检验。作为当代大学生,每一名同学都应该从观念上树立对于考试的正确认识,在行为上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我院优良学风考风建设,坚决抵制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值此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我愿诚信参加考试,端正考试态度,杜绝舞弊现象,严守考试纪律,维护校园正气,驾
5、诚信之舟,以真实的成绩接受检验。 我已阅读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守则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 0000000000 学生手册 ,我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学校处分,我保证每次考试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我保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恪守考试纪律,弘扬优良学风,维护知识尊严,强化诚信根本,树立道德新风!用扎实的知识、坚定的意志、求实的态度向自己、向老师、向家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成长为诚实守信,勤奋进取,努力奋斗,积极向上的青年一代!没带考生字保证书 400 字篇二:考试保证书范文篇一:大型考试考生承诺书- 范文作用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牡
6、丹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制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下列内容,并签字认可。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节选)第二章 考生违纪作弊情节认定及处理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
7、)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 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
8、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作弊行为。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
9、一考场有两份以上( 含两份) 答卷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
10、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其作弊行为要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予以呈现,并记入高考报名电子信息中。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行为要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予以呈现,并记入高考报名电子信息中。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校生的,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考籍;其他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并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考 生 守 则一、考生须自觉
11、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三、考生必须携带 2b 铅笔、0.5 毫米黑字迹的签字笔和橡皮,可携带直尺、圆规和三角板。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 、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学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 、错填(涂)的答题卡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
12、手询问;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六、考生迟到 15 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该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七、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试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八、保持考场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演草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依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
13、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其作弊行为要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予以呈现,并记入高考报名电子信息中。我已学习了考生守则 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 ,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按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学校、班级:考生本人签字:2013 年 月 日篇二:诚信考试承诺书东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诚信考试承诺书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
14、道德规范之一。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学生的义务。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实的人生。让我们牢记“诚实为人、诚信考试” ,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核中一定做到: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认真履行考试程序,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二、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储存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携带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按照要求对号入座;不携带手机、小
15、灵通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三、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在考试过程中东张西望、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用手势传递有关考试信息;不偷看他人试卷等与考试相关资料;不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坚决制止他人强拿自己的试卷等考试相关资料;四、不抢夺、窃取、交换或者传接试卷、答卷、草稿纸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五、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代考;六、不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试卷材料,按要求交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七、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或将他人的试卷、答卷姓名、学号等信息篡改为自己的姓名、学号等信息;八、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东北电力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班级:学名: 生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