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了解政府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7月份,我们对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次调研采取了区、县(市)老龄办调查员入户普查和市老龄办调查员重点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社区老年人及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调查走访。 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1、行业规模情况 全市目前有实际运营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362家(连锁机构分别计算),其中个人兴办的346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兴办的16
2、家,合计床位9753张,入住老人5866人,入住率60.1%。最小的机构7张床位,最大的机构160张床位。30张床位以下的有268家,占总数的74.0%;31至60张床位的有70家,占总数的19.3%;61张床位以上的有24家,占总数的6.7%。全市最大的机构“工大集团老年公寓”,有160张床位,入住135人。全市最大的连锁机构“春华德善老年公寓”共三处,分布在三个区,有294张床位,入住235人。 全市机构共拥有或使用(主要指房产资产,含租用房产资产)固定资产2.3亿元(原值),经营用房总使用面积约13万平方米,50%的机构平均每床位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230家经营用房 1属自有房产,其
3、它均为租用。 调查问卷显示,2021年全市机构营业总收入为4575万元,有51个单位盈利,232个单位持平或微利,79个单位亏损。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较低,经营收费也较低。社会上缺乏供求双方信息中介平台,业主又无力做广告宣传,往往是老人找不到合适机构,机构找不到想入住的老人。经营年头长一些通过入住老人相互间的介绍,入住率相对高一些,新办的入住率普遍较低。业主之间存在互相拉客,竞相压价,刻意降低收费标准,致使机构之间形成恶性竞争现象,损害机构利益,影响整个行业发展。每年都有新开业的,也有因亏损歇业的。 2、登记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办理或部分办理了安全消防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
4、设臵证书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的机构有145户,其床位4843张,登记率为40%。登记率低的主要原因:处于试营业阶段;不清楚应到哪些部门、按照什么程序办理手续;为省钱省事不办理;50%左右不符合现在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和民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私自开业运营;没有部门要求必须办理登记。 3、入住老年人情况 入住的老年人高龄的较多,最大的老年人102岁,平均年龄在76岁左右。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及临终期的约占65%。女性占55%左右。普通收入和低收入的居多。81%的机构兼收自 2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有11%的只收住健康能自理的,有8%的以收住完全不能自理及临终期的为主。 4、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
5、的机构共有工作人员1707人,平均每个单位4.72人。包括管理员、卫生员、医护、护工和厨师。工作人员与入住老年人的比例是1: 3.43,与床位数的比例是1: 5.71,符合行业有关要求。业主一般都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多为女性“4050”人员。20%左右单位为夫妻店,没有雇工。雇工以女性下岗职工和农民工为主。有20%左右雇工是业主的家人或亲属。卫生员的工资一般在600元月左右,护工每月在800元月左右,个别专门收住完全不能自理的单位护工工资高一些,每月在千元左右。管理人员和护工基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多是边干边学。业主对行业规范了解不多,多是自己摸索或学习借鉴其它同行经验。由于护工等从业人
6、员劳动强度较大、工作时间较长、工资待遇不高,招聘较难。 5、设施设备情况 我市绝大多数机构是小型的,家庭式的占主体,具有独立房舍的只有24家。机构经营场所多数设在小区住宅的单元房里,一般在一楼,或一套,或两三套,有的相互连通。一般设有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间。还有多人间,主要入住完全不能自理老人,便于照料。家具简单,多为公共卫生间和公共浴室,有少数机构安臵了呼叫铃、健身器、监控设备等。绝大多数机构 3都有活动室场所,供老人们玩玩牌、看电视及用餐等使用。工大集团老年公寓、春华德善老年公寓等大型老年公寓硬件条件较好,与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差距不大。 6、管理服务情况 90%以上的机构与入住老年
7、人家属签有入住协议,并能与老年人家属保持经常性联系。机构主要向老年人提供照料、护理、餐饮、住宿等服务。对自理程度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机构提供相应的照料和护理服务。在餐饮上,大多数采取包餐制。80%左右的机构为老人提供洗浴服务,90%左右为老人提供理发服务,95%左右为老人提供洗衣服务。有些还与附近的医疗单位建立了医疗合作关系,有一半左右的机构定期为老年人进行简单的体检。还有一些机构为老年人举办文娱活动。有十几家具有医疗资质的机构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大多数老年人对机构的吃、住、照料、护理、慰藉等各项服务表示满意。 7、收费情况 我市民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差距不大,普遍较低,主要按照老年人的生活自理程
8、度差异进行不同标准的收费。一般是:自理老年人400600元月,半自理600800元月,完全不能自理和临终期8001000元月。市辖县(市)的机构收费标准较市辖区的低一些。 8、政策落实情况 市政府出台的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老年服务业发展 4的优惠政策的通知(哈政发202112号)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2110号)两个文件,给予民办养老机构一些扶持政策。调查显示,所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均享受到免税的优惠待遇,零税负。享受水、电、燃气、供暖优惠政策的有216家,部分享受到的有89家。完全没有享受到的有57家,占15.7%。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行业指导和监管
9、缺位 目前我市没有养老服务业行业协会,政府在民办养老服务业行业指导和监管方面缺位。机构普遍反映,政府部门对其过问指导较少,很多单位不知道如何办手续,不清楚国家行业规范怎样要求,对政府的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和精神了解不多,运营中遇到的一些具体困难、问题很少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一些政府部门在机构建设、登记、运营及享受政策的一些具体问题上,往往按照本部门本系统制定的政策、制度来约束要求机构,缺乏按照国家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精神和要求把机构视为社会福利事业,以大力扶持的积极态度对待机构的发展。业主反映平时很少有人过问其经营状况、有什么困难、需要政府解决些什么,对于没有登记或违规经营的无人问津,处于自由发展状
10、态,业主和入住老年人双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市政府出台的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老年服务业发展 5的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均有原则性规定,但缺少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致使政策不能完全落实到位,挫伤了业主的积极性,有的享受了有的没享受到,形成了新的不公平竞争。没有享受到的原因主要是:业主不知道有优惠政策;水、电、气等有关部门的基层单位不知道有优惠政策或不落实优惠政策;缺少可操作性措施致使政策得不到落实。 3、资金投入不足,服务功能单一,存在安全隐患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普遍资金投入较少,经济效益不高,用于改善条件
11、(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有限,因此一些单位服务功能单一,设施简陋;房间小,床位放臵过多,活动空间小;娱乐、健身设施和场所少;医疗服务不配套,看病、打针不方便。大多数家庭式机构除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吃住服务外,基本提供不了其它服务。一些单位存在安全防火隐患,达不到消防要求的标准,令人担忧。一些单位厨房的条件达不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标准,也存在交叉传染病菌的隐患。总体来看服务质量和服务功能、设施参差不齐,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不高,与政府办养老机构相比有很大差距,还存在许多需要整改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在我市全面启动,努力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12、是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调查显示8%的老人有 6入住机构的愿望,养老服务业具有巨大的社会需求和市场潜力,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现阶段,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受到老年人收入水平、资金投入、扶持政策落实、指导与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发展速度和水平还不够快、不够高。解决好这些问题,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抓好政策落实 市政府出台的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老年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十分明确,应进一步抓好落实。在城区,税收、用水、用电、燃气、供暖等减免政策落实的较好,但在民办机构发展
13、城市整体规划、土地供给、建设配套费减免、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资质、融资贷款等方面,还需要强化政策的力度,让民办养老机构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现在还有一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商服价格缴纳水、电、燃气、供暖的费用,地方政府要尽快协调解决。区、县(市)政府可以按照市政府的两个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地区的细化政策,结合实际,更多地出台一些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2、加强服务指导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渐实现为老服务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各级劳动培训部门要从促进就业、再就业和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角度,加大对养老 7机构从业人员的
14、岗位培训,特别是加强专业护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和媒体要宣传民办养老机构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营造全社会支持社会化养老事业的浓厚氛围。民政、老龄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要经常深入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中,帮助其协调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按照国家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指导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合法经营、依规操作、有序发展。社区卫生机构要给予民办养老机构卫生服务支持,对于大多数不具备开设附带医疗机构的单位社区卫生机构要与其建立起医疗合作关系,负责入住老年人的医疗诊治工作。 3、加大政府对民办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 目前,我市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投资回报率较低,影响着他们的进一步发展,
15、也影响着社会资源按市场机制向社会养老事业流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不是政府“放下包袱”,将养老事业推向市场,而应当加大政府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社会化福利资源体系要靠政府财政与民间资源的结合。政府要逐步把国办与民办放在同等的地位上,在政府财政的支持下建立社会化福利体系并使其良好运行,政府财政应在预算中形成一定比例,将民办养老机构一并纳入。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走“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道路,尽快制定出台“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对民办机构在建设上和运营中,政府财政给予直接资金上的补贴支持。 4、加强登记管理 8我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70%设立在社区,规模较小,设施相对简单,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比例较大,
16、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管和登记管理,在登记或年检中发现的违规经营和无照经营应强制整顿或停业。有关部门应尽快按照国家提出的“要遵循就近、小型、方便的原则,增加老年公寓、敬老院、托老所等社会养老设施的建设。”的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未登记的单位审核验收,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应予以办理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叫停。从调查中我们看到,大多数民办的小型单位,立足社区,接近群众,方便家属探视,收费低廉,是受老年人、特别是普通和低收入老年人欢迎的,是目前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主体,也是符合我市目前老年人养老需求实际的,政策上应予以保护。 5、建立行业协会组织 目前我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十分迫切需要一个与同行业交流的平台。建议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全市的养老机构行业协会组织,大的区、县(市)可建立分会组织。同行业会员之间通过行业协会这个交流平台,沟通交流、取长补短、相互借鉴,以期达到养老机构之间的自律互助、相互促进、相互监督、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目的。同时发挥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作用,定期组织民办机构人员到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学习、观摩、培训,使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指导作用发挥的更好,带动全市的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八年八月一日第 10 页 共 10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