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道采砂整治总结各位领导:道县古称道州,位于湖南南部,土地总面积 2442 平方公里,辖26 个乡镇场、576 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 72 万。境内水系发达,流域面积 5 平方公里和长度 5 公里以上的河流有 63 条,主要河流有6 条,即潇水河、永明河、九嶷河、泡水河、洑水河和濂溪河,形成;六进一出;的水系。六条主要河流砂石资源非常丰富,全县采砂业发展迅速,目前已投产的采砂船共有 89 台,审批上砂码头和砂场79 个,涉及全县 17 个乡镇,较为集中的有白马渡镇、蚣坝镇、祥霖铺镇、东门乡、井塘乡、新车乡等乡镇。近年来,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2、,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所做的主要工作:(一 )历年来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从 2008 年开始,我县每年都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1、成立领导班子,保障工作顺利实施。我县在 2008 年组建了县级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指挥部,成立了道县河道采砂整治与管理办公室,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体系以及相应的行政问责、奖惩制度。安排专门负责领导,专门管理人员,落实专门管理经费,配备专门装备。2、理顺管理体制,巩固整治成果。我县水系发达、河流众多,河道采砂秩序一度非常混乱,不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还引发了
3、许多安全生产事故和社会不稳定因素。2008 年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采取过硬措施,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集中整治力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仅 2008 年整治就封停采砂船65 台,查封非法砂场和上砂码头 35 个,扣押非法采砂船 4 台、运输船 23 台,强制拆除非法上砂码头 3 个,治安拘留 1 人。但这只是阶段性的整治成果。为巩固整治成果,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成立道县河道采砂整治与管理办公室,作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7 人,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专职管理河道采砂。超前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河道采砂管理模式,巩固了
4、整治成果。3、调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自县河道采砂整治办成立以来,我们共调处各类河道采砂纠纷案件 50 多起,特别是调处了东门乡上塘村与下塘村为争夺采砂区的纠纷、上关乡宝塔脚村与东门乡东洲山村河道采砂纠纷、新车乡洞尾村河道采砂合同重复发包纠纷、井塘乡蒋源村与审章塘乡河道采砂纠纷、蚣坝镇莲花塘村为争夺采砂区的纠纷、寿雁镇大洞村采砂业主未履行合同与村里群众的采砂纠纷、及新车乡百丈洞村与采砂业主之间的采砂纠纷等一系列重大纠纷矛盾。通过艰苦工作,避免纠纷械斗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的稳定。4、加大工作力度,狠抓砂石税费征收力度。特别是 2008 年,河道采砂办争时间、抢进度,分两个工作小组在全县逐个乡镇
5、落实未缴清河道采砂税费的采砂业主,把全县所有的采砂船重新进行了清查登记,并对缴清税费的采砂船发放采砂船牌,实行了挂牌管理,对未缴清税费和挂牌的采砂船全部进行封停或暂扣采砂机具,限期缴纳税费。四年来,共收缴河道采砂税费和河道采砂尾堆清除备用金 700 多万元。5、对重点河段实行重点管理。为进一步加大对潇水河县城禁采区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我们在节假日专门安排了值班,并组织执法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禁采区进行巡查,共查处禁采区内非法采砂船只 40 余台次,罚款 30 多万元,给非法采砂者以沉重的打击,禁采区非法采砂得到了有效遏制,保证了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的供水安全。6、积极探索河道清障工作新思路。河道
6、清障是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点,涉及防洪和通航安全,但是却没有现存的可照搬照用的模式。我们根据我县河道的具体实际,确定了我县河道清障采取招商引资公司清障、采砂业主自己清理等多种方式,分步骤实施的河道清障方案。于 2009 年引进了两家清障公司,投入 800 多万元,对我县潇水河航道进行全面疏浚。今年 6 月,为进一步拓展采砂管理视野,探求适合我县河道采砂管理模式,我县组织采砂整治办的有关人员赴岳阳汨罗、湘阴和我市冷水滩等市、县参观面考察,以学习借鉴兄弟市、县的先进成功管理经验。7、严格采砂许可审批制度。为确保河道采砂无矛盾纠纷、无治安隐患等问题,我们依法严格了采砂许可条件,要求采砂业主的采砂申请必
7、须有当地乡镇、村组和派出所的意见。对存在矛盾纠纷的采砂船只,一律不办理许可手续;对 2008 年元月以后有与村组擅自签定河道、砂洲买卖、出租合同或协议的采砂船只一律不予办证。这些措施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从源头遏制了非法出让河道采砂权和涉黑涉恶采砂活动的发生。(二 )今年贯彻落实省、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情况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2011 年 9 月 14 日县委书记唐湘林、县长胡先荣组织交通、水利、安监和相关乡镇的负责人深入潇水河现场检查河道采砂和水上安全工作。10 月 9 日县政府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全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会议决定要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一是向县河道采砂整
8、治派驻 3 名公安人员,专职负责河道采砂的案件处置工作;二是县财政安排 30 万元专项用于河道清障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县砂石经营管理办法,科学规划,编制全县河道采砂规划。11 月 7 日,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指挥部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一个 68 人的联合执法队伍,起草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和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实施。2、调查摸底,分类处理。从 2011 年 11 月 8 日开始,我们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调查摸底,要求各有关乡镇、村组在专项整治期间做到;三好;,即;宣传好、配合好、控制好;,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拿出处理意见,报县河道采砂整
9、治办建立台帐,为集中整治提供依据;要求各采砂业主限期到采砂地所在乡镇报告登记,对所有采运砂船舶封停禁采、集中停靠,做到;六不放过;,即弃砂尾堆未清理不放过、采砂区域界限不明确不放过、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处罚履行不到位不放过、各项税费不缴清不放过、许可证照不齐全不放过。同时,我们采取集中整治、分段实施的方法,保证整治一处、规范一处、放开一处,确保了全县砂石市场稳定。3、突出重点,果断出击。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情况,针对蚣坝镇河道采砂矛盾纠纷多、信访不断的现状,我们决定以该镇为整治重点,组织水利、公安、法院、检察院、交通、国土、电力、安监、林业、处纠办等部门及当地乡镇政府联合执法,采取统一编号、
10、集中停靠、扣押非法采砂机具、断电关闭非法砂场等措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18 份,封停采砂船 41 台,扣押运砂船 61 台,关闭上砂码头和砂场 15 个,拆剪供电线路 2 千余米,强制拆除机械设备 8 台套,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化解了采砂矛盾,减少了因采砂引发的群体纠纷械斗和群众上访。4、筹措资金,清除尾堆。为保障潇水河航道通航安全,我县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拿出 30 万元,专门用于我县潇水河潇水二桥至白马渡段的航道清障工作。同时,我们从往年收取的尾堆清除备用金中拿出 30 万元,对新车乡、四马桥镇等乡镇影响行洪的 20 多处弃砂尾堆进行了平整,共清理、平整弃砂尾堆 30 多万方
11、。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滞后。非法河道采砂行为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就打击非法出让河道采砂权来讲,省市的一些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虽然屡次提及不能非法出让河道采砂权,但对于如何处理;非法出让河道采砂权;的行为,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我县很多村组擅自出让河道采砂权而无法处理到位。另外,现阶段全国性的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尚未出台,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河道采砂管理的规定过于原则,实际操作中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执法手段,在具体执行上仍存在力度不够的现象。因此,只有改变目前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滞后的难题,赋予水行
12、政主管部门相应的强制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执法难的状况,才能变被动打;擦边球;为主动出击打;攻坚战; 。2、河道采砂管理能力欠缺。现阶段,我县采砂管理队伍、经费、机构、装备总体上落后于管理的现实需要。虽然县委、县政府已经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并将河道采砂整治办提升为独立法人的常设副科级单位,并核定 7 个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但由于县财政条件有限,县河道采砂整治办现有执法队伍和基础建设远远满足不了执法管理的基本需要,执法力度受到束缚,采砂现场管理难以到位,难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和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扣押非法采砂作业机具的行政强制权难以执行到位。因此,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尚需上级主管部门在经费和装备上给予大力支持。3、河道清障任务重,资金缺口大。据初步统计,我县河道内找不到责任人的老弃砂尾堆约有 500 多处 600 多万方。2009 年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两家清障工程公司,实施潇水河潇二桥至武家滩段航道清障工程,清障航道里程约 20 公里,清障工程量约 280 万m3。县政府拨付的 30 万元清障资金和目前收取的河道采砂尾堆清除备用只能用于新采砂尾堆的清障,尚有 320 多万方的清障任务无法落实,按 10 元/方的清障定额算,清障资金缺口约 3200 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