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200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一、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条件(一)申报 200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合格标准(可免试/免培训派出):1、达到“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的合格标准,即:-英语(PETS5)总成绩 55 分以上(含 55 分) ,其中听力 18 分以上(含 18 分) ,口试成绩 3 分以上(含3 分) -日 /俄语总成绩 110 分以上(含 110 分)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日/俄语考试进行的调整,凡从 2003 年开始参加日/俄语考试的人员,外语水平合格标准为总成绩 60 分以上(含 60
2、分) ,口试成绩 3 分以上(含 3 分)-德语总成绩 65 分以上(含 65 分)-法语总成绩 60 分以上(含 60 分)2、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3、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或连续工作一学年以上;4、曾在教育部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一学年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以上均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若申请人 PETS5 总成绩在 55 分以上(含 55 分) ,听力 18 分以上(含 18 分) ,但口试成绩未达标,需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培训部的英语口试,合格后方可派出。口试地点安排在北京语言大学(原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口试时间由有关出国培训部确定。(二)外语申报条件:
3、-英语(PETS5)总成绩 50 分以上(含 50 分)-日语/俄语 WSK 考试总成绩 90 分以上(含 90 分)从 2003 年开始参加考试的人员,总成绩应在 50 分以上(含 50 分)-德语 WSK 考试总成绩 55 分以上(含 55 分)-法语 WSK 考试总成绩 50 分以上(含 50 分)(三)未参加规定的 WSK 外语水平考试,但获得所在单位重点推荐的人员也可以申报。这些同志应尽可能提供能反映自己外语水平的证明,其所在单位在推荐时也应就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做出说明。(四)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如被录取,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参加培训或自行参加 WSK考试,但必须在获得教育
4、部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高级班结业证或参加 WSK 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具体说明如下:1、外语水平已达到申报条件者,如希望录取后参加培训,应在申请时注明意向培训地点,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到教育部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在获得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后予以派出。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则必须再次参加 WSK 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德语、法语、俄语、日语原则上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到教育部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为期半年的培训。2、未参加 WSK 外语水平考试,但获得所在单位重点推荐的人员,如被录取,应积极参加教育部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的培训。此部分人员必须获得教育部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高
5、级班培训结业证书或通过 WSK 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如希望录取后参加培训,应在申请时注明意向培训地点,留学基金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安排。德语、法语、俄语、日语原则上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培训。3、关于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培训: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应在申请时注明意向培训地点,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一学年脱产培训培训,获结业证书后方可派出。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注明意向培训地点。二、外语培训安排及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联系电话/培训语种为满足各方面外语培训的要求,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简称“出国培训部”)可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 各出国培训部联系电话及培训语种如下:1
6、、 北京语言大学出国培训部(010-82303540);培训语种: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2、 北京外国语大学出国培训部(010-68916498);培训语种:英语3、 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培训部(021-65318816);培训语种:英语、法语、德语、俄语4、 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021-65982702);培训语种:德语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国培训部(020-86627595 转 2315);培训语种:英语、法语、德语6、 中山大学外语学院英语培训中心(020-84113240);培训语种:英语7、 西安外语学院出国培训部(029-5309440);培训语种:英语 8、 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0431-5695251);培训语种:日语9、 大连外国语学院出国培训部(0411-2803121 转 6355);培训语种:日语10、四川大学出国培训部(028-5405432);培训语种:英语、德语 、俄语11、四川外语学院出国培训部(023-65345262)培训语种: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