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9-发布 2009-实施舟 山 市 电 力 安 装 公 司 发 布II1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舟山市电力安装公司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管理内容与方法、职责与要求及评价、统计和考核。本标准适用于舟山市电力安装公司电力建设施工项目(非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用户电气设备)、其它作业项目(按口头、电话命令进行的工作除外)上施工的人员和施工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
2、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国家电网公司基 建 安 全 管 理 规 定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8月1日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公司2008年1月10日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DL 5009-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所部分)DL 5009-2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 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3 总则3.1 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填写、使用、评价、管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确保施工作业
3、安全措施完备,公司各级领导和相关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3.2 本标准是对“变规”、“线规”、“建规”和上级对使用安全施工作业票有关规定的细化和补充,凡未提及事宜均理解为“变规”、“线规”、“建规”中已明确。本标准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4 填写的作业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附录A)是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布置作业任务,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注意事项、危险点交底的书面依据。4.1 填写线路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4.1.1 杆塔基础开挖、浇制和安装;4.1.2 跨越架搭设和拆除;4.1.3 杆塔、附件组装;4.1.4 放线、撤线;4.1.5 电力电缆的敷设及安装;4.1.6 焊接和切割;
4、4.1.7 其它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4.2 填写变电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4.2.1 变压器吊罩(吊芯)及安装;24.2.2 电气设备(瓷件)开箱和就位安装;4.2.3 脚手架搭建及拆除;4.2.4 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4.2.5 电气屏、柜和构架搬运、就位安装;4.2.6 高压试验;4.2.7 二次设备上工作和整体传动试验;4.2.8 焊接和切割;4.2.9 软、硬母线安装;4.2.10 其它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4.3 填写火电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4.3.1 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与拆除;4.3.2 变压器搬运与安装;4.3.3 发电机、电动机搬运与安装;4
5、.3.4 高压试验;4.3.5 二次设备上工作和整体传动试验;4.3.6 锅炉、汽机各部件的搬运和安装;4.3.7 锅炉、汽机辅机的搬运和安装;4.3.8 电缆、管路敷设与拆除;4.3.9 屏、盘、柜和构架的搬运与安装;4.3.10 其它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4.4 其他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4.4.1 基础开挖、打桩、浇制;4.4.2 爆破作业;4.4.3 重量达到起重机额定负荷的 90%及以上;4.4.4 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4.4.5 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方及其附近作业;4.4.6 起吊危险品、爆炸品;4.4.7 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设备、材料、工器具的装卸及运输;4
6、.4.8 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4.4.9 易燃易爆区作业及动火工作;4.4.10 高处作业、脚手架搭建与拆除;4.4.11 在发电、变电运行隔离区域作业(生产现场应使用工作票);4.4.12 在高压带电设备附近作业;4.4.13 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4.4.14 水上作业、沉箱、沉井作业;4.4.15 在金属容器内作业;4.4.16 跨越公路、河道及海上作业;4.4.17 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4.4.18 季节性施工作业:防雷、防风、防雨、防洪、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滑、防毒;4.4.19 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及与
7、运行设备交叉的作业;4.4.20 大型起重机械移位;4.4.21 其它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5 作业票所列人员要求和安全责任35.1 现场勘察制度进行电力施工项目作业或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作业项目,施工单位(班组)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作好记录。现场勘察按市局 Q/ZDL 2087-2007电力施工作业现场勘察管理执行。现场勘察记录应作为填写、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重要依据,并按安全施工作业票要求一并评价和保存。5.2 安全施工作业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5.2.1 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5.2.1.1 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应由公司所属各部门或
8、外包施工单位熟悉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熟悉变电、线路设备状况,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员、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5.2.1.2 连续参加本工种工作二年以上的人员,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可担任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并以正式文件公布。5.2.1.3 在公布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名单时,应明确签发的专业与权限。严禁越权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5.2.1.4 非同专业人员、劳务分包施工单位人员一律不得担任施工作业票签发人。5.2.1.5 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a) 施工作业方法是否合适;b) 安全施工票中所填安全事项是否切合实际;c) 施工人员是
9、否充足;d) 当施工人员发生疑问时,向施工人员进行讲解。5.2.2 施工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专责监护人及工作班成员5.2.2.1 施工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专责监护人应由公司所属各部门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状况,并经“安规”考试合格、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外包或劳务分包专业施工单位,具备同等条件的专业人员,经安规考试合格、批准后,可担任施工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专责监护人。5.2.2.2 施工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专责监护人应按规定,以正式文件公布;在公布施工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专责监护人的文件中应明
10、确负责施工作业的权限。5.2.2.3 施工作业票中所列的施工作业班成员,应按规定经安全教育、“安规”考试合格、严格承担和履行施工作业班成员的安全责任。5.2.2.4 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的安全责任a) 正确安全地组织施工;b) 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c) 开工前进行任务分工,交待安全事项和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还应加以补充,并做好危险点告知和“安全交底及签名”工作;d) 督促、监护施工作业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e) 做好“安全施工情况”的小结。5.2.2.5 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a) 对指定监护范围内的工作和被监护人员实施全面监督;b) 施工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
11、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c) 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5.2.2.6 施工作业班成员的安全责任a) 熟悉施工内容、施工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施工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b)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施工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c)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45.2.3 外包工程施工人员、劳务分包施工人员、现场临时劳动人员的管理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和安全教育,经安规考试合格后,发包单位核发“ 舟 山 市 电力 安 装 公 司 施 工 证 ”, 外包工程
12、施工人员、劳务分包施工人员施工证为 黄 色 ; 现场临时劳动人员施工 证 为 红 色 。 “施 工 证 ”由 公 司 统 一 格 式 , 实 行 分 级 管 理 的 原 则 , 由 各 部 门 具 体 负 责 , 未 经 安监 部 门 签 章 无 效 。 发 证 部 门 核 发 “施 工 证 ”后 , 须 作 好 编 号 、 登 记 , 到 期 后 收 回 并 在 登 记 薄 中注 销 。5.2.4 特殊工种和其他特殊要求所有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凡属特殊工种,必须有与所从事工种相适应的有效操作证、作业证或资格证书。5.3 公司直接发包的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可以由承包的施工单位填写、经批准的签发
13、人审批签发和实施,也可由发包方签发人签发;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安全管理和其它应完成的工作。5.4 劳务分包工程,发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劳务人员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发包单位审批签发。在劳务分包工程中,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员、安全监督员等必须由发包方担任.5.5 一张安全施工作业票每张只能填写同一作业地点的同一类型作业内容,并可连续使用至该项作业任务完成。对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应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的变化情况,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重新交底。5.6 安全施工作
14、业票填写应一式二联,一联由签发人保管,另一联由施工作业负责人带至现场;一个施工作业负责人手中只能持一张有效施工作业票;工作期间,施工作业票的第一联应始终保留在施工作业负责人手中。5.7 工作完毕, 施工作业负责人在施工作业票的第一联规定位置盖上“已执行”或“不执行”章后,交回施工作业票签发人签收,现场勘察记录应同时上交评价,并保存一年以上备查。5.8 施工作业涉及交跨(邻近)电力线路(设备)、交跨公路(河流) 等需做安全措施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与有关单位(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有关单位(部门)依据联系单要求,布置安全措施,并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在现场检查后确认。5.9 在邻近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或进
15、入高压设备区进行的基建安装工作,应使用工作票,并履行工作票管理制度。5.10 施工单位在施工地段自行加挂的接地线和个人保安线,应由施工作业负责人在施工作业票上注明,施工结束后必须全部拆除。5.11 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或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确定被监护的人员、地点和具体工作。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施工或离开施工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施工。5.12 每次施工开始前,施工作业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作业票所列施工作业班成员宣读作业票,进行“三交三查”。“三交三查”的主要内容为:5.12.1 交
16、待施工任务(含现场情况、作业方法、人员分工)。5.12.2 交待现场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工艺质量要求,进行危险点告知。5.12.3 交待环境要求。5.12.4 查工艺质量、出工前施工作业班成员所带安全工器具、施工器具、试验设备、材料等是否完好、齐全及正确使用,人员身体、精神状况是否良好;5.12.5 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点预控措施、现场安全是否符合实际工作要求、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完备。5.12.6 查定置区内摆放、作业区工完料尽。5.13 作业票所列施工作业班成员、专责监护人接受现场交底,清楚后在作业票上签名确认。55.14 施工作业负责人对现场临时劳动人员应进行现场安全教
17、育,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任务,指定专责监护人;所有参加临时劳动人员经现场安全教育后,进行签名确认。(附录 B)5.15 在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过程中,如需要变更施工作业负责人,应得到签发人同意,并将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通知有关人员。原施工作业负责人应向新施工作业负责人交代清楚现场施工作业的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及工作进展,同时通知全体施工作业班成员,并在施工作业票上“备注”栏注明变更原因和时间,双方签名后,施工作业票移交给新施工作业负责人。5.16 施工作业班成员的变更(指人员更替、增加或减少人员等)应经施工作业负责人同意。施工作业负责人应在施工作业票中“备注”栏注明变更人
18、员的名单和变更时间并办理交底确认手续。变更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均应签名确认。6 填写说明6.1 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填写,一式二联;施工作业票票面字迹清楚端正,内容完整正确。施工作业负责人签收后,应将第一联带至现场工作,第二联由签发人留存。6.2 对有典型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应选用相应的典型施工作业票,对无典型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应按施工项目的实际要求填写施工作业票。6.3 安全施工作业票可由施工作业负责人(技术员)填写,但必须由签发人签发。6.4 单位名称:即施工作业班所在单位(部门)的全称;工作班名称,即工作专业班的全称,如一项工作涉及多个专业班时,应填写所有专业班
19、名称。6.5 施工作业班人员:当施工作业班人员在 5 人及以下时,应填写所有人员姓名;当超过 5 人时,填写分组负责人的姓名。6.5.1 施工作业班人员中“外聘技工”是指6.5.1.1 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6.5.1.2 由施工单位在单项施工作业中临时聘用并直 接 参 加 施 工 作 业 的 专 业 技工;6.5.1.3 设备、产品厂商外派的直接参加专业工作的技术服务人员。6.5.2 施 工 作 业 现 场 “临时劳动人员”是指:6.5.2.1 公司临时下现场参加辅助性工作的劳动人员、实习人员;6.5.2.2 只参加指定的非 专 业 辅 助 性 工 作 的临时聘用技术工人和设备
20、、产品厂商外派的不直接参加专业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人员;6.5.2.3 施工作业现场临时聘用的从事辅助劳动的民工。6.6 工作地段、地点:指作业场所的名称或起 至 杆 、 塔 号 。6.7 作业内容和人员分工:除了写明施工作业内容外,还应写明施工作业量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具体分工。6.8 作业地段简图:标明施工线路(设备) 单线图,交叉线路,邻近带电设备(包括道路、河道)及施工地段所做安全措施。6.9 “简图”的图例,统一按下列图示标识绘制(可用附页):发电厂(自发电): ; 变电所: ; 变压器、配变(配电房): ;线路(含弱电线路): (带电设备用红色) 电力电缆: ;支接、交叉连接线路: 、
21、;6线路杆(塔): ; 交叉跨越线路: ;同杆架设双回路线路: ;接地线: (红色) ;完成的线路检修状态: (断开线用红色) ;断路器(开关): (接通状态) 、 (断开状态,断开线用红色) ;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 (接通状态) 、 (断开状态,断开线红色) ;新架线路: ; 拆除线路: ;建筑物: 。6.10 安全措施6.10.1 配合停电线路(设备):指与施工设备的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需要采取停电、接地措施的线路(设备)。6.10.2 保留或邻近的带电线路(设备):系指施工线路(设备)另一侧处于带电状态(未装设接地线)的设备,施工线路(设备)工作中有可能误登、误碰的邻近、交叉、
22、平行、同杆架设的带电线路(设备)及未接地的绝缘架空地线。6.10.3 火电、变电施工附近有设备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应做的安全措施。6.10.4 其他危险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除作业票中已列入的停电、验电、接地等措施以外的其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如:起重、机械、道路交通、运输、特殊施工环境,其他设备、设施、消防的危险点、应采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等。6.10.5 施工作业班组为防感应电等自行加挂的接地线、个人保安线,由作业负责人将接地线(个人保安线)的编号和数量填入安全施工作业票。6.10.6 施工作业票执行过程中,未在作业票中明确的内容,可在“备注”栏说明。7 安全施工作业票
23、的评价、统计和管理7.1 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下列四种长方形章,由各部门监制、管理、使用:A、已执行;B、不执行;C、合格;D、不合格,印泥可用红色或兰色。7.2 施工终结,回单位后,应在安全施工作业票规定位置上盖上“已执行”章。对未执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在规定位置上盖上“不执行”章。7.3 “合格”、“不合格”章均使用在已执行并已经评价的施工作业票上,盖在规定位置上,并签具盖章人名字。7.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票7.4.1 使用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种类与作业内容不符。7.4.2 安全施工作业票上签发人、作业负责人由未经批准的人员担任。签名栏内漏签名,施工作业人员未签名、代签名。7.4.3 应
24、填写的栏目未填写。7.4.4 安全施工作业票字迹模糊、涂改严重、破损、污秽严重不清。7.4.5 实际作业时间超出计划作业时间。77.4.6 审批手续不全。7.4.7 其他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内容。7.4.8 班组应结合每周的安全活动对施工作业票进行一次评价和分析,经评价的施工作业票由班组安全员在规定位置盖上“合格”或“不合格”章,并签上评价人的姓名、日期。7.5 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统计、分析和考核7.5.1 各部门应从生产班组开始对收回的作业票进行分析、统计,由公司生技部门根据专业每月对上交的作业票进行分析、统计,盖上“合格”或“不合格”章,提出不足部分与整改措施,并将分析与统计的情况每月 3
25、日前(节假日顺延)交本公司安监部门或安监专职,复检后进行考核,并在每月5 日前报市局安监处。7.5.2 各班组和部门应每月对施工作业票使用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各级领导、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应对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不断提高执行和管理水平。7.5.3 安全施工作业票合格率: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张)月合格率= 100%该月应执行总票数(张)注: 该月应执行总票数=该月已执行的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该月应使用而未使用票数。7.5.4 公司将结合实际作业票执行情况列入月度责任制考核范围内。 8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各类安全施工作业票格式表 A.1 舟山市电力安装公司安全施工作业票舟山市电力安装公司安全施工作业票 编号单位名称: 1.作业负责人(监护人):_ 2.专责监护人:_3.作业班:_ 作业班人员:_ _共_人 其中:外聘技工 人 临时劳动人员_人4.计划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5.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人员分工:作 业 内 容 作 业 地 点 人 员 分 工6.简图(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