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借用协议房屋借用协议本协议当事人 :借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甲方将房屋无偿借用给乙方使用,乙方承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 ,订立本协议。第一条房屋的坐落情况甲方借用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第二条借用期限、用途1、该房屋借用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乙方向甲方承诺,借用该房屋仅作为3、借用期满 ,协议自然终止。乙方如要求续借使用。,则必须在借用期满一个月之前与甲方协议,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借用协议。房屋借用协议第三条
2、房屋使用1、 在借用期内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借用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 因乙方原因 ,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 房屋在使用期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发生火灾、煤气中毒、偷窃、违法、伤亡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第四条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在借用期间内,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收回房屋 ,但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合同解除后, 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2、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3、房屋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 ,收回借用房屋 :(1) 未经甲方同意 ,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2) 未经甲方同意 ,改变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借用用途。(3) 利用借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终止。第五条房屋归还时 ,应保证设备、设施完好。第六条乙方在借用期间,如发生意外 ,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借用协议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章 )后生效。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 , 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