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班餐的补助制度加班餐费是公司的员工福利,为严格规范值班费与加班费的发放标准,公司要怎么制定加班餐费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加班餐的补助制度,希望能帮到你。关于加班餐的补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加班就餐行为,并按我市规范津贴补贴联席会议纪要有关规定,现将午餐补贴发放、加班餐管理规定如下:一、午餐补贴、加班餐补贴的范围凡经信局在岗工作人员,正式工作时间一个月以上,均可按月享受午餐补贴和加班餐补贴;离开局机关的工作人员自离开之日的下月起不再享受午餐补贴。机关在岗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下午下班以后仍需完成应急性工作可享受加班晚餐补贴;法定节假
2、日、双休日领导安排来单位处理应急性工作的每天可享受一次加班餐补贴;因参加重要会议延误就餐的可享受加班午餐补贴或加班晚餐补贴。二、午餐补贴、加班餐补贴的标准参照枣庄市级关于午餐补贴的政策,并按我市规范津贴补贴联席会议纪要有关规定,我局执行午餐补贴每天每人 3 元,每月按 22 个工作日执行,共计 66 元。加班餐补贴每人每餐补助 20 元。三、午餐补贴、加班餐补贴审批程序:正常午餐补贴由办公室负责造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在每月初发放到个人餐卡内。各科室有关人员需要加班并属于加班餐范围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到局办公室领取加班餐补贴发放审批单 ,将加班人员、事由如实填写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统一留存。办公室负责在每月 5 日前将上月加班餐补贴数额进行汇总,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在月初按实际数额发放至个人餐卡。四、其它规定:1、因公务外来人员需要在政务中心餐厅接待的,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办公室按与来客级别相适合的用餐标准安排,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2、加班人数超过较多,需要统一就餐的,由办公室负责在政务中心餐厅安排桌餐,桌餐标准不高于 20 元/人。就餐人员不再同时享受加班餐补贴。3、如遇有其它特殊情况需在政务中心餐厅外安排统一加班餐的,由办公室按程序审批后,在合适地点根据人数按不高于加班餐补贴标准另行安排。4、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下一页更多精彩加班就餐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