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 业 设 计 (论 文)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问 题 的 探 讨系(部):财经管理系专 业:会 计 电 算 化姓 名: 学 号: 指 导 教 师 : 指 导 教 师 评 语 :指导教师初审成绩评定内容 论文选题 资料利用 学术水平 知识掌握 科研能力 论文完成情况 写作能力 写作规范 总成绩评分标准 10 分 10 分 20 分 20 分 10 分 10 分 10 分 10 分 100 分实际评分成 绩 等 级 :指 导 教 师 : ( 签字 )年 月 日。1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指 导 教 师 评 语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评 阅 成 绩 、 答 辩
2、成 绩 及 总 成 绩 评 定。2评阅教师评阅成绩评定内容 论文选题 资料利用 学术水平 知识掌握 科研能力 论文完成情况 写作能力 写作规范 总成绩评分标准 10 分 10 分 20 分 20 分 10 分 10 分 10 分 10 分 100 分实际评分评 阅 成 绩 等 级 : 评 阅 人 : 年 月 日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答 辩 委 员 会 于 20 年 月 日 审 查了 专 业同 学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共 页 , 设 计 图 纸 张 。答辩成绩评定内容 仪态仪表 语言 答辩效果 知识掌握 科研能力 论文完成情况 写作能力
3、 写作规范 总成绩评分标准 10 分 10 分 20 分 20 分 10 分 10 分 10 分 10 分 100 分实际评分答 辩 成 绩 等 级 : 总 成 绩 :答 辩 组 长 ( 签 字 ) : 年 月 日主 任 委 员 ( 签 字 ) : 年 月 日目 录中 文 摘 要 .1Abstract .1一 、 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存 在 的 问 题 .1( 一 )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完 整 .1( 二 )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真 实 .1( 三 )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规 范 .2( 四 )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及 时 .2( 五 )
4、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充 分 .2二 、 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存 在 问 题 的 原 因 分 析 .3( 一 )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内 部 原 因 .3( 二 )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外 部 原 因 .3( 三 )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不 合 格 与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不 规 范 .4三 、 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的 解 决 对 策 .4( 一 ) 建 立 健 全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5( 二 ) 完 善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治 理 结 构 .5( 三 ) 完 善 上 市
5、公 司 外 部 治 理 结 构 .6( 四 ) 加 强 监 督 管 理 , 加 大 执 法 力 度 .6( 五 ) 改 进 会 计 信 息 系 统 , 逐 步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的 步 伐 .7( 六 ) 加 强 舆 论 监 督 手 段 .7参 考 文 献 .8中 文 摘 要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 是 指 股 票 上 市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将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会 计 资 料 向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报 告 ,并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告 的 一 种 行 为 。 在 上 市 公
6、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 提 交 并 且 公 开全 面 的 、 及 时 的 、 有 用 的 、 真 实 的 会 计 信 息 可 以 为 投 资 者 作 出 理 性 投 资 决策 提 供 依 据 , 是 实 现 社 会 资 源 有 效 配 置 的 依 据 , 也 是 发 展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的重 要 保 障 。 随 着 我 国 股 市 的 迅 速 发 展 , 股 市 的 国 际 化 、 规 范 化 程 度 日 益 提高 , 信 息 披 露 从 无 到 有 , 已 形 成 一 套 初 步 的 披 露 制 度 , 对 维 护 股 市 秩 序 、保 护 广 大 投 资 者 利 益 起
7、到 了 积 极 作 用 。 但 是 ,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制 度体 系 仍 不 完 整 , 需 要 进 一 步 充 实 和 完 善 。关 键 词 : 信 息 披 露 证 券 市 场 制 度 体 系AbstractListing Corporation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fers to the Listed Compan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companys financial position and operati
8、ng results and other relevant accounting information to the securities regulatory department report, and the public. In listing Corporations business activities, the submission and open comprehensive, timely, useful, real accounting information can provide basis for investors to make rational invest
9、ment decisions, is basis to realize the efficient allocation of social resources,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economy.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stock market, the international stock market, the increasing degree of standardizati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fr
10、om scratch, has formed a preliminary disclosure system, the maintenance of market order, protecting the interests of investors has played a positive role. However, Chinas listing Corporati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is still incomplete, need to further enrich and perfect the.Keywords: informati
11、on disclosure securities market institutional system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 是 指 股 票 上 市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将 公 司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会 计 资 料 向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报 告 , 并 向 社 会 公众 公 告 的 一 种 行 为 。 在 上 市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 提 交 并 且 公 开 全 面 的 、 及 时 的 、有 用 的 、 真 实 的 会 计 信 息 可 以 为 投 资 者 作 出 理 性 投 资
12、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 是 实 现 社 会资 源 有 效 配 置 的 依 据 , 也 是 发 展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的 重 要 保 障 。 随 着 我 国 股 市 的 迅 速发 展 , 股 市 的 国 际 化 、 规 范 化 程 度 日 益 提 高 , 信 息 披 露 从 无 到 有 , 已 形 成 一 套 初步 的 披 露 制 度 , 对 维 护 股 市 秩 序 、 保 护 广 大 投 资 者 利 益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 但 是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体 系 仍 不 完 整 , 需 要 进 一 步 充 实 和 完 善 。一 、 上 市 公
13、司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存 在 的 问 题( 一 )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完 整由 于 我 国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的 不 完 善 , 导 致 上 市 公 司 对 应 该 披 露 的 信 息 没 有做 完 整 的 披 露 , 而 是 避 重 就 轻 , 选 择 夸 大 对 自 己 有 利 的 信 息 , 避 开 对 自 己 不 利 的信 息 , 隐 瞒 事 实 真 相 , 误 导 投 资 者 。 同 时 也 有 一 些 上 市 公 司 , 在 发 生 重 大 的 违 法 、违 规 事 件 时 或 被 查 处 之 前 根 本 没 有 通 过 任 何 方 式 将 信 息 予
14、 以 披 露 。 正 是 由 于 上 市公 司 这 些 不 完 整 的 信 息 披 露 , 导 致 了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的 不 真 实 和 证 券 市 场 的 不 规 范 。( 二 )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真 实会 计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是 会 计 信 息 的 灵 魂 。 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的 真 实 性关 系 到 整 个 证 券 市 场 的 公 平 与 发 展 , 我 国 证 券 法 第 59 条 对 此 早 有 规 定 。然 而 部 分 上 市 公 司 的 虚 假 的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仍 然 存 在 , 表 现 在 企 业 管 理
15、 当 局 蓄 意 歪曲 或 不 愿 披 露 信 息 ; 低 估 损 失 , 高 估 收 益 , 使 得 上 市 公 司 财 务 信 息 不 真 实 ; 运用 不 恰 当 的 会 计 处 理 办 法 , 提 供 带 有 明 显 误 导 性 的 财 务 报 告 。 据 有 关 调 查 显 示 , 有 相 当 数 量 的 社 会 公 众 不 信 任 上 市 公 司 披 露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三 )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规 范由 于 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的 不 完 整 性 , 导 致 了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的 违 规 随 意 。表 现 在 企 业 会
16、计 信 息 的 披 露 违 规 、 随 意 。 部 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缺 乏 严 肃 性 , 随 意调 整 利 润 分 配 ; 中 期 报 告 过 于 简 略 , 无 法 进 行 财 务 分 析 与 评 价 ; 与 公 司 相 关 的市 场 竞 争 、 通 货 膨 胀 、 利 率 汇 率 变 化 、 营 销 策 略 、 宏 观 产 业 政 策 揭 示 得 不 完 全 , 或 根 本 就 不 披 露 。 上 述 列 出 的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 都 直 接 导 致 了会 计 信 息 的 失 真 。 会 计 信 息 失 真 会 误 导 投 资 的 决
17、 策 ,打 击 投 资 者 的 信 心 , 不 利于 股 市 的 正 常 发 展 ; 容 易 产 生 内 幕 交 易 , 造 成 公 司 内 幕 人 士 的 “信 息 优 势 ”;会 掩 盖 上 市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中 的 某 些 矛 盾 , 造 成 国 有 资 产 的 流 失 ; 此 外 , 还 可 能给 社 会 带 来 不 良 影 响 , 污 染 社 会 风 气 。( 四 )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及 时信 息 的 价 值 就 在 于 它 的 时 效 性 。 在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 市 场 瞬息 万 变 , 及 时 性 就 显 得 尤
18、为 重 要 。 我 国 证 券 法 对 上 市 公 司 提 交 的 中 期 报 告和 年 度 报 告 等 定 期 报 告 规 定 了 较 为 宽 松 的 时 间 , 年 度 报 告 一 般 为 每 个 会 计 年度 结 束 后 的 120 天 , 中 期 报 告 为 每 个 年 度 前 6 个 月 结 束 后 的 60 天 。 就 会 计 信息 的 披 露 现 状 来 看 , 我 国 绝 大 多 数 上 市 公 司 基 本 能 够 做 到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披 露 业 绩报 告 , 但 对 重 大 事 件 的 披 露 往 往 不 及 时 。 根 据 我 国 证 券 法 规 定 : 发 生
19、 可 能对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市 场 价 格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 而 投 资 人 尚 未 得 知 的 重 大 事 件 时 , 上 市公 司 应 立 即 将 有 关 重 大 事 件 的 报 告 提 交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证 监 会 ,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 说明 事 件 的 实 质 。 这 一 规 定 对 于 防 止 知 道 未 公 开 信 息 的 内 幕 人 士 进 行 内 幕 交 易 有 积极 的 意 义 。 但 总 有 少 数 上 市 公 司 故 意 违 反 该 项 规 定 , 比 如 , 有 的 公 司 已 经 发 生 的收 购 、 兼 并 、 重 大 债 务
20、纠 纷 、 为 他 人 提 供 巨 额 担 保 以 及 股 权 转 让 等 重 要 财 务 活 动 ,相 关 的 会 计 信 息 却 不 予 及 时 公 布 。( 五 )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充 分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充 分 主 要 是 指 对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或 发 展 的 有 关 信 息 陈 述 不 充 分 ,甚 至 断 章 取 义 , 隐 瞒 事 实 , 避 重 就 轻 , 报 喜 不 报 忧 , 误 导 投 资 者 。 披 露 不 充分 主 要 表 现 在 : 对 关 联 企 业 间 的 交 易 信 息 披 露 不 充 分 ; 企 业 偿 债 能 力 的 披 露
21、 不 充分 , 如 存 货 的 结 构 和 变 现 能 力 ,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结 构 和 各 账 龄 段 的 金 额 等 ; 对 资金 投 资 去 向 及 利 润 构 成 的 信 息 披 露 不 充 分 ; 对 存 在 未 决 诉 讼 、 仲 裁 、 为 其 他 企 业提 供 财 务 担 保 、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可 能 存 在 问 题 等 重 大 不 确 定 事 项 的 披 露 不 充 分 ; 借保 护 商 业 秘 密 之 名 , 隐 瞒 对 企 业 不 利 的 财 务 信 息 尤 其 是 涉 嫌 违 规 行 为 的 披 露 。二 、 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披
22、露 存 在 问 题 的 原 因 分 析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不 规 范 存 在 的 若 干 问 题 , 尽 管 其 原 因 很 多 , 既 有 外 部客 观 因 素 又 有 内 部 主 观 原 因 , 但 概 括 起 来 说 ,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一 )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内 部 原 因目 前 我 国 大 部 分 上 市 公 司 都 没 有 建 立 健 全 规 范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 公 司 董 事 会缺 乏 约 束 和 监 督 机 制 , 随 意 决 策 披 露 会 计 信 息 , 控 股 股 东 一 股 大
23、 的 现 象 屡 见 不 鲜 。由 于 内 部 人 控 制 的 问 题 , 上 市 公 司 制 衡 机 制 不 健 全 以 及 缺 乏 市 场 的 有 效 监 督 、 信息 不 对 称 , 使 那 些 拥 有 公 司 核 心 资 源 同 时 又 缺 乏 职 业 道 德 的 经 理 层 乃 至 董 事 会 主要 成 员 有 可 能 利 用 这 些 资 源 为 自 己 谋 取 私 利 。 在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披 露 的 主 体 方 面 ,主 要 依 赖 监 事 会 , 而 董 事 会 对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披 露 的 责 任 没 有 相 关 规 定 。 监 事 会 并非 内 部 控
24、制 的 责 任 主 体 , 他 们 发 表 意 见 仅 仅 是 对 董 事 会 和 经 理 是 否 建 立 内 部 控 制制 度 的 一 种 监 督 。 建 立 并 维 持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是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当 局 的 责 任 。董 事 会 和 经 理 对 本 企 业 的 内 部 控 制 最 熟 悉 , 最 有 能 力 对 其 进 行 评 估 ; 同 时 , 将 对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评 估 结 果 报 告 给 投 资 者 , 也 是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当 局 受 托 责 任 的一 部 分 , 提 供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实 际 上
25、是 解 脱 受 托 责 任 的 方 式 。 因 此 , 应 明 确 董 事 会与 管 理 当 局 在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披 露 中 的 责 任 。( 二 )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外 部 原 因1.会 计 准 则 制 度 不 完 善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和 会 计 准 则 制 度 皆 是 证 券 市 场 会 计 规 范 的 内 容 ,区 别 在于 前 者 规 范 的 是 被 披 露 信 息 的 表 现 形 式 ,后 者 规 范 的 是 被 披 露 会 计 信 息 的 内 容 实质 。 只 有 先 生 成 客 观 、 公 允 的 会 计 信 息 ,才
26、谈 得 上 信 息 如 何 披 露 。 但 是 目 前 我 国上 市 公 司 的 会 计 准 则 制 度 仍 然 是 不 完 全 的 。 一 是 会 计 准 则 制 度 与 会 计 实 践 之 间 存在 着 一 定 的 时 滞 。 由 于 会 计 实 践 和 经 济 创 新 行 为 的 连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实 践 中 经常 出 现 企 业 的 会 计 处 理 “无 法 可 依 ”的 情 况 。 二 是 会 计 准 则 制 度 具 有 统 一 性 的同 时 还 兼 顾 一 定 的 灵 活 性 ,如 同 一 项 会 计 事 项 的 处 理 存 在 着 多 种 备 选 的 会 计 方 法
27、。2.证 券 监 管 力 度 不 足 目 前 ,中 国 证 监 会 力 量 薄 弱 ,权 威 性 不 足 ,证 券 市 场 又 是 多 种 利 益 冲 突 的 焦 点之 一 。 领 导 者 习 惯 于 用 行 政 管 理 办 法 来 管 理 证 券 市 场 ,不 按 证 券 市 场 的 特 有 规律 办 事 。 投 资 者 的 行 为 也 处 在 摸 索 阶 段 ,造 成 有 用 的 会 计 信 息 不 能 全 面 、 及 时 地传 递 给 投 资 者 和 其 他 信 息 需 要 者 。 因 此 证 券 监 管 力 度 不 足 也 是 造 成 我 国 上 市 公 司会 计 信 息 披 露 存
28、在 问 题 原 因 之 一 。( 三 )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不 合 格 与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不 规 范目 前 上 市 公 司 在 信 息 披 露 时 常 常 会 出 现 披 露 随 意 、 不 真 实 、 不 充 分 的 不 合 格现 象 。 例 如 :报 喜 不 报 忧 ; 部 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缺 乏 规 范 性 , 随 意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中 期 报 告 过 于 简 单 , 无 法 进 行 财 务 分 析 与 评 价 ; 部 分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不 提 供 上年 同 期 相 关 的 重 要 数 据 , 与 公 司 有 关 的 市 场 竞
29、争 、 通 货 膨 胀 、 利 率 汇 率 变 换 、 营销 策 略 、 宏 观 产 业 政 策 揭 示 的 不 完 全 或 者 根 本 不 披 露 。 这 些 信 息 质 量 的 不 合 格 直接 导 致 了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的 不 规 范 , 从 而 阻 碍 了 我 国 证 券 市 场 的 健 康 发 展 , 损害 了 广 大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三 、 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的 解 决 对 策为 了 保 证 我 国 证 券 市 场 健 康 有 序 的 发 展 , 必 须 加 强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治理 力 度 。 形 成 一
30、个 真 正 的 市 场 经 济 竞 争 环 境 , 建 立 良 好 的 资 本 市 场 秩 序 和 公 平 的竞 争 环 境 , 实 现 资 本 的 优 化 配 置 和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的 提 高 。( 一 ) 建 立 健 全 法 律 法 规 体 系制 度 是 治 理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违 规 的 有 效 手 段 , 制 度 是 人 们 的 行 为 规 则 , 也是 一 种 社 会 激 励 机 制 。 建 立 健 全 监 督 管 理 法 规 体 系 , 是 防 止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违规 的 根 本 途 径 。 国 家 立 法 部 门 应 进 一 步 完 善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 协 调 法 规 体 系 的 相 互配 套 , 制 订 具 体 的 实 施 细 则 , 明 确 信 息 披 露 违 法 、 违 规 行 为 的 判 断 标 准 和 惩 处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