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察哈素煤矿生产车队职工着装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一、班前准备工作 1、入井前要休息好,吃好,精神饱满,情绪激昂,精力充沛,不得酒后下井,不带病下井。 2、入井前要将随身携带的香烟、火柴、打火机、手机或其它物品取出放到换衣箱内。 3、认真检查所带证件是否齐全、换衣箱门是否锁好。 4、入井前要调节好个人心理和情绪,抛开个人烦恼和不良情绪,充分做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的思想准备。 二、入井着装 1、工作服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服装,做到整洁、无露絮、撕裂,纽扣齐全,穿着整齐利索。 2、胶靴不破漏,靴底花纹不影响防滑功能。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口罩,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帽带,入井前必须将安全
2、帽带子系牢,矿灯要系在腰上,并系牢灯线,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按每项 50 元处罚当事人。 4、工作服和胶靴必须按时更换,因破损影响正常使用的要及时更换。三、配戴安全装备 1、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完好,不得使用非矿用型、劣质、有裂缝、破损的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须系上帽带,不得把个人的证、卡放在安全帽内。违者罚款 50 元。 2、按规定领用自救器,了解和熟悉发生事故时的自救措施和自救器正确使用方法。有关人员要按规定佩带瓦斯便携仪。违者,罚当事人 20 元。 3、使用矿灯要仔细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更换。4、矿灯必须用灯带扎在腰间,灯头挂安全帽上或握在手上,不得把灯挂在或放在其
3、它部位。违者,罚当事人 50 元。 四、入井 1、井口范围内严禁烟火,不戴安全帽人员禁止进入井口罐笼房内,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否则按“三违”论处。2、所有员工入井必须自觉排队乘罐,任何人不得拥挤打闹,不得以任何理由抢上抢下,不接受井口管理人员的检查,对违反规定或拒不接受检查的,并对责任人处罚 50 元;对不排队、又不服从管理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 100 元,并按“三违”论处。 3、严格执行察哈素煤矿井口检身管理制度,接受井上口、井下口管理人员检查对不排队上下或拥挤打闹的行为,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 元,处罚当班班长 50 元/次。 五、携带工具 1
4、、携带锋利的工具入井前,必须将工具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方可带入井下或放入车辆带入井下。违者,罚当事人 50 元。2、携带较长工具入井前,必须将工具两头用废旧软材料包扎,乘罐笼时,必须将工具平放在罐笼内,不得超出罐笼或放入车辆带入井下。3、携带工具或材料入井时,严禁在罐笼内嬉笑打闹。携带较小或易损坏的工具入井时,要用包或其它物品包装,4、携带工具乘座车辆时,严禁将工具露在车外。携带工具在大巷行走时,必须用手提住,将锋利的一头垂直于地面,严禁肩扛。违者,罚当事人 50 元。 5、两人抬运工具在大巷内行走时,要走在人行道,严禁进入轨道内行走,需要休息时,要喊清口号,轻放在地面。违者,罚当
5、事人 30 元。 6、携带工具进入斜巷,严禁将工具直接抛在地面顺其下滑。违者,罚当事人 50 元。 六、井下行走 1、在大巷内行走要走行人通道、不得轨道上行走。当车辆接近时,要在人行道上站立躲车或进入躲避峒室躲避,车辆过后再行走。违者,罚当事人 50 元。 2、大巷内不得并排行走,前后行人要有一米以上的距离,速度适中,不得快跑和打闹。行走时着装要整齐,不得把工作服披在肩上或拿在手上,不得袒胸露背。违者,罚当事人 50 元。 3、随身携带的长柄工具要拿在手中,不得扛在肩上,避免伤人和碰坏灯、电缆等设施。要注意脚下排水沟或障碍物,以防摔倒。违者,罚当事人 50 元。 4、爱护巷道通防设施,保护设施
6、设备完好。遇到风门不得用脚跺开,违者,罚当事人 50 元。5、井下路标等警示牌要遵照执行,违者,罚当事人 50 元。随便摘除或破坏警示牌的,定为严重“三违” ,性质严重的追究治安或刑事责任。6、遇到破坏通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检举汇报。 7、保持巷道干净卫生,大巷和风门前后不得大小便,不得乱扔杂物。违者,罚当事人 20 元。 七、班后洗澡 1、升井后先按规定程序充好矿灯和等待班长安排下班、再洗澡,违者罚当事人 50 元。 2、保持换衣箱和更衣室卫生、不得在换衣箱上乱刻乱划,违者罚当事人 50 元。 3、遵守浴室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文明洗浴,不得在浴室内打闹嬉戏,违者罚当事人 1050 元。 4、节约用水、淋浴洗完后随手关掉水笼头,违者罚当事人 10 元。 5、浴室内行走时要小心严禁打闹嬉戏、以防滑倒伤人,违者罚当事人 10 元。 6、大便入厕,不得在更衣室、走廊、浴池内小便,违者罚当事人50 元。 察哈素矿服务队2013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