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 线路断线事故抢修预案一、指导思想:查明事故原因,迅速组织事故抢修,尽快恢复供电。二、组织措施及安全措施:(一)、供电所接到线路故障信息后,所长应迅速组织人员对故障线路进行巡视,确定事故地点。所派巡视人员每组必须两人以上,且巡视人员不准攀登杆塔,夜间巡视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严禁巡视人员未经批准在现场处理事故。(二)、巡视人员发现事故现场后,应立即将现场详细情况汇报给所长。(三)、供电所长在确定事故性质后,迅速报告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线路名称及杆号,导线型号、断线根数。)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四)、供电所长安排人员(两人以上)携带安全工器具赶往事故现场,确定断
2、开事故点电源方案,做好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五)、供电所长根据现场人员反馈的信息,组织事故抢修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备品材料不能满足事故抢修工作时,供电所可通过救援指挥部先从局材料库调用,事后补齐手续。调用材料由物资供应组负责运往事故现场。(六)、救援指挥部按照现场反馈信息,组织实施事故抢修工作。三、事故处理步骤:(一)、紧急事故处理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必须填写事故抢修单,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必须亲自检查安全措施是否齐全,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时加以补充。(二)、按照现场确定的断开事故点电源方案,组织实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并恢复与事故点无关线路的供电。(三)、按照事故抢修预案中配备的人员现场分工并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人员不足时可按照抢修预案另行调用。(四)、事故抢修人员在蹬杆前要做好预防倒杆的准备工作,严禁冒险蹬杆。(五)、事故处理结束后拆除所有预设安全措施,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全面检查工作现场确认预设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查明所有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工作现场,方可下令恢复供电。(六)、恢复供电时,安全监督员应现场监护,工作负责人应在事故抢修现场等待恢复供电运行正常后方可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