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预缴方式 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企业类型 一般企业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预缴税款计算行次 项 目 本年累计金额1 营业收入 2 营业成本 3 利润总额 4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5 减:不征税收入 6 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填写 A201010) 7 减:固定资产
2、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写 A201020) 8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3+4-5-6-7-8)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10 税率(25%) 11 应纳所得税额(910)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写 A201030) 13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14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 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16 总机构填报总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7+18+19) 17 其中:总机构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5总机构分摊比例_%) 18 财
3、政集中分配应补(退)所得税额(15财政集中分配比例_%) 19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分摊所得税额(15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_%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_%)20 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 21分支机构填报 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附报信息高新技术企业 是 否 科技型中小企业 是 否 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 是 否按 季 度 填 报 信 息季初从业人数 季末从业人数季初资产总额(万元) 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是 否 小型微利企业 是 否谨声明: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4、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号:代理机构签章: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理人:受理税务机关(章):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A201010 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 优惠明细表行次 项 目 本年累计金额1 一、免税收入(2+3+8+9+15)2 (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4 其中: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5 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6 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
5、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7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8 (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9 (四)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0 (五)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1 (六)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2 (七)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3 (八)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4 (九)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5 (十)其他16 二、减计收入(17+18+22+23)17 (一)综合
6、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18 (二)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减计收入(19+20+21)19 1.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20 2.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21 3.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22 (三)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3 (四)其他(23.1+23.2)23.1 1.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23.2 2.其他24 三、加计扣除(25+26+27+28) *25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
7、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26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27 (三)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 *28 (四)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29 四、所得减免(30+33+34+35+36+37+38+39+40)30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31+32)31 1.免税项目32 2.减半征收项目33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33.1 其中: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34 (三
8、)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35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36 (五)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37 (六)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38 (七)线宽小于 130 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39 (八)线宽小于 65 纳米或投资额超过 150 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40 (九)其他41 合计(1+16+24+29)A20102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本年累计折旧(扣除)金额 资产原值 账载折旧金额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享受加
9、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金额纳税调减金额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行次 项 目1 2 3 4 5 6(4-3)1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含一次性扣除,2+3) 2 (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3 (二)其他行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 4 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5 合计(1+4) A20103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行次 项 目 本年累计金额1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 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 三、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4 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5 五、动漫企业自主开发、
10、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6 六、线宽小于 0.8 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7 七、线宽小于 0.25 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8 八、投资额超过 80 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9 九、线宽小于 0.25 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0 十、投资额超过 80 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1 十一、线宽小于 130 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2 十二、线宽小于 65 纳米或投资额超过 150 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3 十三、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4 十四、国
11、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5 十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6 十六、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7 十七、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18 十八、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19 十九、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 二十、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21 二十一、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类)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2 二十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 15%的税率征
12、收企业所得税23 二十三、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4 二十四、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25 二十五、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26 二十六、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7 二十七、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免征企业所得税28 二十八、其他(28.1+28.2)28.1 1.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8.2 2.其他29 二十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 免征 减征:减征幅度_% )30 合计(1+2+3+4+5+6+29)A20200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机构名称(盖章): 总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应纳所得税额 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 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三项因素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分支机构名称 营业收入 职工薪酬 资产总额分配比例 分配所得税额分支机构情况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