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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冲刺 税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doc

1、第一章 税法概论考情预测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2009年 1分 1.5分 2.5分本章重点与难点一、税法的原则两类原则 具体原则 要点税法的基本原则(四个)1.税收法定原则;2.税收公平原则;3. 税收效率原则;4.实质课税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2、原则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三个要点)三、税法构成要素:1.纳税人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3.税率4.纳税期限四、税收立法与税法实施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分类 立法机关 形式 举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法律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

3、其常委会授 暂行条例 如:5 个暂行条例权立法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法律的实施细则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税收法规税收地方法规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办法、规则、规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如: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规章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 如: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二)现行税法构成: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

4、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提示】自 2009年 1月 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以 2008年为基年,2008 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第二章 增值税法考情预测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2009年 1分 1.5分 - 8分 10.5分本章重点与难点一、增值税的特点及类

5、型增值税的类型有三种,区分的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二、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2.特殊行为: 重点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混合销售货物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3.其他征免税规定(二)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1.8 种视同销售2.区分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3.自产货物(三)其他征免税规定(熟悉)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 项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20 项3.增值税起征点限于个人。4.纳税人放弃免税权。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6、及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5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 50万元以上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 8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 80万元以上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四、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要记 税率与征收率 适用范围税率 一般纳税人:17%,13%(列举的五类货物,)小规模纳税人:2%、3%征收率一般纳税人:4%、6%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

7、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纳税人 销售情形 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2008年 12月 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简易办法:依 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4%)4%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2009年 1月 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提示】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增值税售价(1+17%)1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 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 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

8、3%五、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一)销售额均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销售方式 销售额确定原则一般销售方式 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价款和价外费用1.折扣折让销售2.以旧换新销售3.还本销售4.以物易物销售5.包装物押金特殊销售方式6.旧固定资产销售税法分别规定计税销售额1.没有价款,有无同类货物销售额视同销售方式 2.取得销售额,但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组成计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提示】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 17%)含税价格(含税收入)判断:1.通过看发票来判断;(普通发票要换算)2.分析行业;(零售行

9、业要换算)3.分析业务;(价外费用、建筑业总承包额中的自产货物要换算)(二)准予抵扣: 两种抵扣方法 内 容(1)以票抵税即凭法定扣税凭证抵扣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2)计算抵税无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特别掌握】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1.11.213%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建设基金)7%【特别掌握】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伴随货物可计算抵扣(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全面掌握 不得抵扣项目 解析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10、、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解析】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解析 1】设备在建工程与不动产在建工程【解析 2】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解析 1】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解析 2】非正常损失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中不得扣除(需做

11、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中,可以将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企业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特例】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5.上述第 1项至第 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运输费用的计算抵扣应伴随货物(四)进项税额转出方法有三种:第一: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例题综合题】(2008 综合题业务)某市卷烟生产企业 8月末盘点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外购已税烟丝 15万元(含运输费用 0.93万元)霉烂变质。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50.93)17%0.93(1

12、7%)7%2.46(万元)第二: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 )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第三:利用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五)应纳税额计算的其它问题1.时间限定(1)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时间限定 税法规定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教材 P96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

13、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 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 180天的当天;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2010年 1月 1日后开具:(1)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实行海关进

14、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 2010年 1月 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 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2.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六、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简易办法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七、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 经营行为 税务处理1.混合销售行为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1)以经营增值税业务为主,交增值税(2)以经营营业税业务为主,交营业税2.兼营非应税劳务(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2)未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或营业额,分别缴税3.特殊货物 电力

15、产品、油气田企业生产性劳务八、进口货物增值税(海关代征)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九、出口货物退(免)税(一)出口退(免)的基本政策及适用范围1.出口免税并退税: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三)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四)旧设备的出口退(免)税处理十、征收管理及专用发票1.纳税期限与地点2.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第三章 消费税法考情预测 题型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平均分2009年 1分 1.5分 6分 2 10.5分本章重点与难点

16、一、我国消费税的特点及其与增值税关系二、征税范围:消费税与增值税哪些方面存在交叉: 特别关注:1.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2.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教材 P139)三、税目(14 个)及税率(熟悉)(一)税目:注意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货物(二)税率: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 1%至 56%;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3.白酒、卷烟 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特别关注】卷烟纳税环节、税率的调整变化 四、计税依据(掌握)(一)计税销售额规定:1.一般规定

17、(同增值税):价款+价外收入2.包装物:(二)销售数量规定(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复合计征)(四)计税依据特殊规定: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3.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五、应纳税额计算(掌握)(一)生产销售环节-难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税计算计税依据:1.按

18、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价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7%2.对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3.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了解)自 2009年 8月 1日起,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二)

19、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务处理(掌握,消费税中的难点问题) 1.什么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2.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掌握)1.组价2.进口卷烟-两次组价(教材例题)(五)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1)扣税范围:在消费税 14个税目中,除酒及酒精、成品油(石脑油、润滑油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五个税目外,其余税目有扣税规定(2)扣税计算: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3)扣税环节:只在生产环节计算消费税时使用

20、2.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款抵扣(六)消费税税额减征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减征 30%的消费税。六、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熟悉)两类企业 业务情况 税务处理(一)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二)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既有出口 增值税:免税并退税七、征收管理(熟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第四章 营业税法考情预测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2009年 1分 1.5分 6分 8.5分本章重点与难点一、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确定境内劳务判定的几种情况二、税目、税率(掌握)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 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

21、例税率。税目税率表如下: 税目 征收范围中特别关注 税率一、交通运输业远洋运输(程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湿租业务)、公路经营 3%二、建筑业 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3%三、金融保险业1.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2.融资租赁 5%四、邮电通信业 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电信设备及电路出租。 3%五、文化体育业 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等 3%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 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 8个子目: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

22、、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八、转让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5%九、销售不动产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2.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3.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5%三、计税依据(掌握)应纳营业税额 = 营业额税率计税营业额:全额计税、差额计税、组价计税(一)交通运输业(二)建筑业1.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

23、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税目 各税目应纳税额建筑业的营业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3%组价=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3%)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 应纳税额 =销售价格5%3.原材料价款: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其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4.设备价款: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不包括在计税营业额中;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

24、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三)金融保险业1.金融企业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纳税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2.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包括非金融机构和个人)3.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邮电通信业(五)文化体育业(六)娱乐业(七)服务业:旅游业、广告代理业3.广告代理业的代理者向委

25、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6.旅游企业组团在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7.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营业税。(八)销售不动产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

26、的余额为营业额。(九)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计税营业额的核定:组成计税价格 = 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十)其他四、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五、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掌握)(一)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 经营行为 税务处理1.混合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某一项销售行为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以经营营业税应税劳务为主,交营业税2.兼营非应税劳务: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与劳务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2)未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

27、业额(二)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1.建筑业(1)建筑业自制建材:征收增值税: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2)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税问题。2.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六、税收优惠(熟悉)变化:自 2010年 1月 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 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28、5年(含 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 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5年(含 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地点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含教育费附加)考情预测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综合题 平均分2009 1分 1分 1分 2-3分本章重点与难点1.纳税人2.税率:7%、5%、1%特殊情况:受托方代扣代缴“三税”的纳税人,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代扣代缴的城建税。3.计税依据的确定(一般、特殊)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特殊规定:6

29、 项4.教育费附加第六章 关税法 考情预测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2009 1分 1.5分 2.5分本章重点与难点一、关税分类与税率(一)关税分类按计征方式划分 有从量关税、从价关税、混合关税、选择性关税和滑动关税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划分 有进口附加税(主要有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制(二)进口关税税率:1.种类:进口关税分为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栏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2.计征办法:进口商品多数实行从价税,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三)税率的运用:P209二、关税完税价格(掌握)

30、(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1.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2.实付或应付价格调整规定如下: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6 项 不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3 项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

31、完税价格: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四)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估算比例三、应纳税额计算(掌握)与进口消费税、增值税四、关税减免(熟悉)五、关税征收管理(熟悉)第七章 资源税法考情预测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2009年 1分 1.5分 2.5分本章重点与难点一、纳税义务人(熟悉)资源税的纳税人是境内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并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二、税目(熟悉)7 大类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

32、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6.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三、课税数量(掌握)1.一般规定:销售数量、自用数量。2.具体方法: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盐: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四、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应纳税额 = 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五、减免税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地点1.时间:同增值税2.纳税地点开采或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3、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考情预测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2009年 1分 1.5分 5分 - 7.5分本章重点与难点一、征税范围(熟悉)有关事项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1.出售征。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量房地产买卖2.继承、赠予 继承不征(无收入)。赠予中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予征3.出租 不征(无权属转移)4.房地产抵押 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收5.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征;个人之间互换自住房,

34、免征6.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暂免征收;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7.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暂免征收;建成后转让,征8.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 暂免9.代建房 不征(无权属转移)10.房地产重新评估 不征(无收入)二、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记) 三、土地增值额的确定(熟悉)土地增值额 = 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项目的性质 扣除项目(一)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房地产企业)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它扣除项目(仅限于房企)(二)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 = 重置成本价

35、成新度折扣率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四、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应纳税额 = 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步骤:四步五、税收优惠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六、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区分土地增值税应进行清算和税务机关可要求进行清算(二)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三)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公共设施(四)核定征收:5 个条件第九章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法考情预测年份 节次 单选题 多选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1房产税 1 1.5 2土地使用税 1 1.5 3耕地占用税 1 1.5 2009年合计 3 4.5

36、 7.5第一节 房产税法 本节重点与难点1.纳税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2.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房屋3.计税依据、税率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税率 税额计算公式从价计征 房产计税价值 1.2% 全年应纳税额 = 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 房屋租金 12%(个人为 4%) 全年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12%(个人为 4%) 特殊问题:3 个4.税收优惠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本节重点与难点1.纳税人2.计税依据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3.应

37、纳税额的计算4.税收优惠(熟悉)(1)全国性免税项目(2)全国性减免税项目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法 本节重点与难点1.征税范围: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关注】耕地、临时占用耕地2.计税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3.税收优惠政策(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 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减征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第十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考情预测年份 节次 单选题 多选题

38、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车辆购置税 1 1.5 2.5车船税法 1 1.5 2.52009年合计 2题 2分 2题 3分 - 4题 5分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本节重点与难点1.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2.车辆购置税的税率、计税依据、税额的计算应税行为 计税依据 税额计算购买自用 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应纳税额支付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不含增值税价款10%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价10%其他自用凡不能或不能准确提供车辆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

39、最低计税价格10%3.车辆购置税的减免税优惠4.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第二节 车船税法本节重点与难点1.计税依据(特别注意特殊规定)2.应纳税额计算3.税收优惠4.征收管理规定:时间和地点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考情预测年份 节次 单选题 多选题 计算题、综合 题 合计印花税 - - 7分 7分契税 1分 1.5分 2009年合计 1分 1.5分 7分 9.5分第一节 印花税法本节重点与难点1.纳税义务人(熟悉)2.税目、税率(最好记)3.计税依据(掌握)4.税收优惠5.纳税办法与环节6.违章处理第二节 契税法本节重点与难点1.征税对象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这种行为2.纳税义务人承受方3.计税

40、依据不动产价格4.税收优惠一般规定、改制重组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法考情预测年 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 计2009年 3分 1.5分 10分 14.5分本章内容精讲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1.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判定标准2.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3.所得来源的确定二、税率(熟悉)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基本税率 25%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减按 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两档优惠税率减按 l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

41、扣代缴)l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一)收入总额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1.一般收入掌握每一项2.资产处置收入:区分是否属于视同销售4.相关收入实现:(1)8 种劳务收入 (2)4 种特殊销售收入(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三)扣除项目1.扣除项目的范围共 5项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2.扣除项目的标准共 18项,有限额标准的有:项目 扣除标

42、准 注意事项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准予1.工资薪金总额范围2.加计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计提三项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 1.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2.软件企业培训费 利息费用(1)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新增关联方借款利息: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 5:1;其他企业,为 2:1。(3)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销售(营业)收入范围广告费和业

43、务宣传费(1)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2)三个行业:销售(营业)收入 30%以内(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1.销售(营业)收入范围2.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利润总额的计算手续费及佣金(1)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5%;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 5%计算限额。当年不得扣除(四)不得扣除的项目9 项全部掌握1.

44、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五)亏损弥补1.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 5年。2.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六)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折

45、旧的范围、计提方法2.生物资产: 折旧的范围、计提方法3.无形资产: 摊销的范围、摊销方法四、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一)坏账损失确认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债务人逾期 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

46、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税前扣除审批:1.扣除方式:自行扣除、审批扣除方式 项目企业自行扣除的资产损失【关注选择题】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上述以外

47、的资产损失2.审批权限:(1)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所形成的资产损失,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资产损失的具体审批事项后,报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2)其他资产损失按属地审批的原则,由企业所在地管辖的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损失金额大小、证据涉及地区等因素,适当划分审批权限。(3)企业捆绑资产所发生的损失,由企业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批。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申请即报即批。【关注】三个时间:30 个工作日、30 天、45 日 五、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一)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1)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2)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48、(二)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1.企业债务重组:(1)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5.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税务处理相同 重组方式 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特殊性税务处理2.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 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 85%3.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 75%,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 85%4.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

49、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 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5.分立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 85%(1)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2)对交易中非股权支付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3)合并中的亏损弥补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亏损可由合并企业弥补,补亏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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