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电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责任书。一、目标责任内容:1、死亡指标为零,2、重、轻伤指标为零,3、重大安全隐患为零。4、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5、隐患整改合格率达100%。(一)机电队长责任1、及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2、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根据查出的问题督促充电工及时整改完成,调动充电工的工作积极性。3、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4、
2、采取多种方式对充电工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充电工的操作业务及技术水平。5、积极主动帮助充电工解决工作的各种困难,为充电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充电工就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沟通,采纳充电工的合理化建议。6、对充电工工作中出现明显、严重的问题给予严正指出,并可给予相应的处罚。(二)充电工责任1、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为确保安全生产建言献策。2、充电工是矿灯失爆等事故的责任者,必须认真检修各矿灯,严禁失爆入井。3、充电工必须认真负责,经常检查和检修矿灯各部件确保一切矿灯完好,严禁乱发乱管。4、充电工必须认真按收发制度严格管理,严禁失爆矿灯产生入井,确保安全生产5、充电工必须随时对矿灯进行维护、修理、做到螺丝坚固,配件齐全,密封达到标准。6、对收回矿灯及时清洗,及时充电,保证充电质量和使用时间达到安全生产要求。7、坚守岗位,搞好室内外卫生。8、如充电工不认真负责,而造成事故等处罚 100-200 元/次并扣发当班工资。二、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从 2014 年 2 月 13 日起执行,有效期为 2014 年 2 月 13 日2015 年 2 月 12 日止。机电队长签字: 充电工签字:_比德丰源煤矿2014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