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害评估体系文件 1 目的 建立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使之有效运行,明确生物实验室人员职责,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生物实验室和人员。 3 组织机构 生物安全管理实行医院院长责任制。 医院院长组织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 同时委派一名医院副院长具体主管; 相关科室(院感科和检验科)的主任应对所辖科室的生物安全工作承担具体工作的领导责任。科负责人或科室生物安全员负责科室或具体项目的运行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阅读、理解本手册,并在相关实验活动中严格遵守,在发生生物安全隐患、意外事件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院感科负责生物
2、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生物安全体系的运行提供所需保障。实验室设置兼职安全监督员。 4 各部门或人员职责 4.1 医院院长 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生物安全的各项工作; 负责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体系; 组织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的工作组织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制定;4.2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小组 负责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督导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 负责领导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 协调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科室部门的工作。 负责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规范性
3、技术文件并定期进行评价和更新; 医院检验科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文件 批准和发布生物安全相关的技术文件。 4.3 检验科负责人 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技术和生物安全工作; 组织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的宣贯; 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考核、体检和预防接种; 决定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实验; 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负责组织对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理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和分管领导报告;4.4 实验室技术人员及实验活动辅助人员 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按规定接受培训、考核、体检和预 防接种; 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按规程进行常规消毒和意外事件紧急处理; 发现生物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及时向有关上级报告; 参与相关工作的危害评估及生物安全事故认定与处置。 4.5 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员 有权力监督实验室制度、操作规程的实施,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有关人员进行纠正; 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做好监督记录。 4.6 总务科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防盗、消防等设施的设备、防护用品的采购及维修管理; 负责本实验室实验废弃物的管理。 负责污水池的日常消毒及登记管理; 负责实验工作服洗涤、消毒等管理。 4.7 检验科 加强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保证相关上岗人员在场安全防护技能上得到培训,